阶级意识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一个艰难的综合

作 者:

作者简介:
[美]凯斯·E 福格森(Kathy E.Ferguson),现为美国夏威夷州立大学教授。

原文出处:
上海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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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176(2008)04-092-(10)

      在二十世纪头二十年中,欧洲社会民主运动有过多次分裂。从表面上看,这些分裂所涉及的乃是适当的政党策略问题;而实际上,它们表明:在如何以正确的方式去解释和运用马克思理论中的阶级意识范畴问题上,存在着一些根本不同的观念差异。其中的一个主要的争议问题,即后来被称为修正主义争议的问题,表现为波兰马克思主义者罗莎·卢森堡为通常被认为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辩护,反对来自德国社会主义者爱德华·伯恩斯坦的攻击。第二个争议,则发生在卢森堡与列宁之间。很显然,在卢森堡、列宁与伯恩斯坦的三重对话中,其间存在的各种基本困难和尝试性的解答,都指向阶级意识问题。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处于“非参与的反对党”(non-participation opposition)的特别位置。作为一个合法的群众政治组织,该党致力于瓦解现存体制并以自己的组织取代已建立的各种上层建筑。由于上述原因,在处理党与国家机器的关系问题上它面临着一个两难:是与资产阶级上层建筑建立密切联系,还是与之保持隔离状态?如何把握其中的度?由伯恩斯坦等人所领导的德国社会民主党右翼,主张与现有体制合作并进行平等主义的改革。这得到了那些在实践中事实上已经采纳该立场的社会民主党内部团体成员们的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伯恩斯坦不过是通过再造党的理论、顺应已有的党内实践,从而与右翼保持密切联系。正如一位评论者所指出,“即使没有伯恩斯坦,也有必要去发明一个”。由卢森堡和其他人所领导的左翼,则提倡与资产阶级制度保持一种持久的敌对关系。论战中的第三种声音来自列宁。它产生于一种特殊的历史环境,并提供了关于阶级意识的一种不同的理论替代方案。

      马克思本人相当清楚地将阶级意识与社会的物质总体性辩证地联系在一起: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不仅包含它对自身作为一个阶级在历史中的角色的理解,更包含对整体社会进程的理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无产阶级必须将社会理解为一个整体,必须同时成为自身知识的主体和客体;阶级意识既非某一阶级中个体的心理意识,亦非整个群体的大众心理状态,而是无产阶级对作为总体性(totality)的社会动力的把握;正确的阶级意识要求所有的无产阶级都成为马克思主义者。虚假意识、庸俗经济学、修正主义及其它各类马克思主义思想变种,都没有完全地把握总体性:相反,它们所处理的对象仅仅是分离的部分。尽管也有一些其它的阶级,也参与到这种辩证斗争中来并被马克思指认为历史的基础,但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够获得对社会性质的正确理解并运用它去赢得胜利;而资产阶级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他们一旦获得了对这种总体性的把握,他们那时所能够看到将只是这一体系不可避免的持久危机及该体系的逐渐瓦解。

      阶级意识必须具有与无产阶级个体的内心感觉不同的具体内涵。阶级意识的客观正确性的存在,与从属于该阶级的个体的集体心理状态有很大的差异。然而,从这一观点出发,立即会引出以下逻辑的和实践的问题:如果无产阶级个体自身并不能够决定其阶级意识的内容,那谁来决定它呢?将由哪种权威来决定呢?面对这一问题,三大主要理论家各自采取了不同的应对策略:策略之一是简单地从问题彻底退却,认为诸如阶级意识、无产阶级及其它类似的事物并不存在。伯恩斯坦所采取的,基本上就是这种策略;策略之二,是坚持认为阶级意识确实具有客观而详尽的内容,决定这些内容的是进步的精英,正是这些精英替那些尚未获得这些洞见的人们制定政策,这一策略基本上是列宁所赞同的解决办法;策略之三,是试图拒绝前两种解决方法,而将阶级意识看成是一种道德力量,一种具有客观和正确内容的历史真理;不过,这一真理并非精英的专利,而是所有人都能够获得的。在诸多方面与马克思保持一致的卢森堡,捍卫这一立场并试图在辩护过程中将列宁与伯恩斯坦的观点,转换为一种更高层次的辩证综合。

      阶级意识与辩证法:伯恩斯坦卢森堡的论战

      伯恩斯坦的修正主义挑战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其关于资本主义包含着某种内部矛盾并构成了其自身灭亡的种子的观点。他拒绝历史的唯物主义概念、辩证法、阶级意识和阶级斗争理论等说法。伯恩斯坦认为马克思的许多预言之所以并未成为现实,是因为低估了资本主义所拥有的生存潜力,低估了自由民主政治体系对生产方式的作用及该作用所产生的经济与社会效应。伯恩斯坦将社会主义看成是一种道义的而非科学的理论,强调社会作为一种对收入、财产与机会进行再分配的更为公平的工具的重要性。他倾向于将社会民主党视为一种达到社会改革目标的工具,它应利用其可观的选举力量和合法的机会,为“德国工人阶级的政治与经济权利的扩大”而奋斗。

      卢森堡在其《社会改良还是社会革命?》的小册子中,为正统马克思主义及其所依赖的基础——辩证法——而战。伯恩斯坦拒绝辩证过程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性,拒绝将资本主义体系视为一个总体并对其进行辩证分析,拒绝这种分析与社会民主党的实践之间的关系。有鉴于此,伯恩斯坦的观点在本质上完全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伯恩斯坦还认为:革命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值得向往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基于这一认识,他宣称“最终目的算不了什么,运动就是一切”。卢森堡反对伯恩斯坦的这一立场:首先,她并不认为工会能够扮演伯恩斯坦所赋予给它们的特殊角色。卢森堡赋予了工会一个非常不同的角色:工会所扮演的乃是一种对劳工应得工资分配的监察功能,它绝没有可能去改变决定实际工资水平的“铁的规律”。卢森堡拒斥伯恩斯坦的“关于工会能够通过压低资本利润率直到剩余价值不再存在、资本家的剥削终止,从而为工人赢得公平工资”的观点。在她看来,工会只不过是使得资本主义体系下的工人免遭最坏的伤害的一种防护性手段,而非对该体系的一种进攻。工会的一个更加重要的角色是教育工人:作为工会斗争中工人经验的结果,工人会认识到这些斗争方法的无效性,而认识到采取革命并发动根本性变革的必要性。总之,在卢森堡的框架中,工会经验是无产阶级阶级意识发育中的一个重要促成因素;而在伯恩斯坦的方法中,工会的活动本身就是目的。其次,卢森堡并不认为议会活动能够扮演伯恩斯坦所赋予它们的、促成社会主义的角色。伯恩斯坦相信社会主义者能够取得有意义的和根本性的改革,从而在议会进程中推动社会主义的逐步建立。卢森堡认为,相信统治阶级会容许工人阶级政党通过选举过程获得政权的观点,是一种自我欺骗;资本主义体制的“游戏规则”,决不会扩大到令自身灭亡的地步。她将议会选举看成是一种社会主义宣传的途径,一种对群众施加社会主义影响的方式,一种唤起群众支持的、广阔的而真切可见的讲坛。在卢森堡看来,社会主义者的活动与资产阶级政治的本质区别,并不在于双方对改革的要求在程度上有什么不同,而在于他们彼此所关注的根本就是在本质上不同且对立的目标;社会主义在本质上要求辩证法并强调总体性,因此社会主义者的立场逻辑与最激进的资产阶级改良政党的潜在逻辑有着原则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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