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人们越来越重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的问题,越来越重视开发学生的智力,培养学生的能力,教会学生的学法的问题。这是一种极好的趋势,因为没有学生主动、积极、自觉地参与,任何教育教学任务都是难以完成的;同样,学生的智力得不到充分开发,能力得不到认真培养,学习方法没有会,就难以成为符合国家和时代要求的合格人才。 近一个时期来,常见一些教育界的同志在著文和演说中,为了强调上面提到的两个问题的重要,提出了一些诸如由“学会”到“会学”,由“要我学”到“我要学”,由“苦学”到“乐学”等口号。 这些提法或口号,粗看起来似有道理,因为它反映了教育教学界的同志们越来越重视学生这个主体因素的好趋势。但是仔细地推敲一下,就觉得不那么妥当了。下面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与持不同意见的同志们商榷。 一、应把“学会”与“会学”统一起来 当前有一种流行的说法,叫做老师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而且要使学生“会学”。还有一种说法,叫做更使学生由“学会”到“会学”。 这两种说法都有欠妥之处。 第一种说法是把“会学”排斥于“学会”的内容之外了。试问,从什么时候起,有什么人规定过,学生到学校学习只是为了单纯地学会书本上的知识,而不包含训练思维、掌握学习方法等“会学”的内容了呢?古人就有“授人以鱼,只供一饭之需;教人以渔,可终身受用”之说。而如今的各科教学大纲均有关于培养训练技能、技巧、方法、能力的明确要求。如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就明文写着:“教师要注意教给学生学习方法,尽可能多的让他们自己动脑、动口、动手,逐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养成自学习惯。”难道这教学大纲中规定的要求教给、培养的“学习方法”、“自学能力”和“自学习惯”等等,还不是学生应该“学会”的内容吗?至于我们有些教师在制定教学目标,实施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成果验收时忽略了这一点,那只能说明他们对教学大纲研究的不够深透,对教学目的任务的认识有片面性,而决不能认为是“学会”的内涵之中不包括“会学”的内容。现在广大教师普遍比较重视学生智力的开发和能力的培养,其重心不就是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吗?这里我们不禁要想,那些提倡不仅要使学生“学会”,而且要使学生“会学”的同志,是否对我们中小学的教学目的任务的认识尚不够全面。不然,为什么会把“会学”这本来也属于“学会”范畴之内的内容硬拉出来,排斥于“学会”的范围之外呢?我们认为,所有的中小学教师,在作教学计划时,都要把“会学”的内容纳入教学目标——“学会”的内容之中;在实施教学计划的教学活动过程中,一定要把“会学”的任务纳入各个教学活动环节去完成;在教学成果考评验收时,也不要忽略“学会”这部分内容。 第二种说法,即使学生由“学会”到“会学”的说法,是把“学会”和“会学”对立起来了,这就更不妥当。试问,我们的学生入学校到底干什么来了呢?如果他们到学校来什么也没学会,什么也学不会,那还上学念书干什么呢?学生上学念书的目的归根到底不就是为了“学会”一些东西吗?包括“学会”一些文化科学知识,也包括“学会”一些学习方法、学习能力,还包括“学会”一些做人的道理和原则等等。为什么不“学会”与“会学”兼而得之,而偏要由“学会”向“会学”转变呢? 其实,我们现在强调要学生“会学”的目的,归根结底还不是为了他们今天或者明天能够“学会”和学好吗!如同“教人以渔”是为了让人捕到更多的鱼一样,教学生“学会”、“会学”的本领,也是为了他们现在在老师的指导下和将来自己独立“学会”更多、更好的东西。否则,离开了“学会”这个根本目的,你那个“会学”还有什么意义? 此外,一个人如果根本就不“会学”,又怎么能“学会”呢?凡学习皆有法,只是法有科学与不科学,优与劣,巧与拙之分。法优、法巧、法科学,则“学会”的数量就多,质量也好;相反,法劣、法拙、法不科学,则“学会”的数量就少,质量也差。一点法也没有,一点也不“会学”的人,是什么也学不会的,这难道不是常识性的道理吗?既然我们信仰“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的真理,就不能把学生“学会”的成果完全归于老师的教法。即使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只要学生还“学会”点什么,那就说明学生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其中就包括思维能力和学习方法等“会学”的作用。只是在那种教学方式方法的束缚下,学生“乐学”、“会学”等潜力得不到充分地发挥,所以其教学效果,即“学会”的内容不会多,质量也不会高。 最后,一个学生到底“会学”还是不会学,“会学”到什么程度,归根结底要由“学会”还是没学会,“学会”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去检验。一个学生只有在老师的指导下或者独立地“学会”了一些科学文化知识等,我们才能说他“会学”了。而且他“学会”的东西越多、越快、越好,就说明他“会学”的水平越高。否则,一个学生什么也学不会,或者“学会”的甚少、甚差,那就证明他还不“会学”或不大“会学”。一句话,“学会”是检验“会学”的主要尺度。 可见,“学会”和“会学”是密切相关的两个概念,虽然它们之间有区别,但决不是完全排斥,更不是互相对立的。就是持上述说法的同志,他们的文章和讲演中,不也经常出现要使学生“学会”学习方法吗?这不正说明他们自觉不自觉地也把学习方法这个“会学”的内容纳入了“学会”的范畴了吗?为什么还要提出个“不仅……而且……”呢?为什么还要来个由“学会”到“会学”呢?如果你的“学会”是专指“学会”文化科学知识而言,则应事先有所界定,否则容易造成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