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推行普通话(国语、官话)史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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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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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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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闽广这两大方言区,以行政命令来推行全国通用的语言——官话,以雍正帝为最早。雍正六年(1728),他颁布的上谕说:“凡官员有莅民之责,其言语必使人人共晓,然后可通达民情,熟悉地方事宜,办理无误。是以古者六书之训,必使谐声会意,娴习言语,皆所以成遵道之风,著同文之盛也。朕每引见大小臣工,凡陈奏履历之时,惟闽广两省之人,仍系乡音,不可通晓。夫伊等以现登仕籍之人,经赴部演礼之后,敷奏对扬,仍有不可通晓之语。则赴任他省,又安能宣读训谕,审断词讼,皆历历清楚,使小民共晓乎?官民上下,言语不通,必使胥吏代为传递,于是添设假借,百病丛生,而事理之贻误者多矣。且此两省之人,其言语既不可通晓,不但伊等历任他省,不能深悉下民之情,即身为编氓,亦不能明晰官长之言,是上下之情,扦格不通,其为不便实甚。但语言自幼习成,骤难更改,故必徐加训导,庶几历久可通。应令福建、广东两省督抚转饬所属府州县有司教官,遍为传示,多方训导,务使语言明白,使人易通,不得仍前习为乡音,则伊等将来履历奏对,可得详明,而出任地方,民情亦易达矣”。[1]据说两省长官都奉命设立了正音书院作为教授官话之地。凡要走读书、考试、当官之路的读书人都要懂得官话。通常由省的最高教育长官学政对生童当面考问。但正式的科举考试是不需要考核官话的。据清末探花商衍鎏说:“初时甚为认真,无如地方官悉视为不急之务,日久皆就颓废,至嘉庆、道光时福建仅存邵武郡城一所,然亦改课制艺,广东则更无闻矣”。[2]至于广州在何处曾设有正音书院,是独立设置或附设于各书院、学宫之内,实难查考,以翔实著称的刘伯骥所著《广东书院制度沿革》亦无所论列。

      光绪二十九年(1903),学部大员荣庆(时任学务大臣)、张之洞(曾任军机大臣兼管学部)、张百熙(时任管学大臣,曾任广东学政)等为清廷制订的《学务纲要》规定,各级学堂皆学官音。《纲要》指出:“中国民间各操土音,致一省之人彼此不能通语,办事动多扦格。兹拟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故自师范以及高等小学堂,均于中国文一科内附入官话一门。其练习官话,各学堂皆应用《圣谕广训直解》一书为准。将来各省学堂教员,凡授科学,均以官音讲解,虽不能遽如生长京师者之圆熟,但必须读字清真,音韵朗畅”。[3]这个《纲要》比雍正六年的上谕又前进了一大步,明确提出要用“官音统一天下之语言”,超越了要当官才学好官话的狭窄范围。

      光绪三十年(1904),在广东贡院开办的两广速成师范馆兼学堂管理员练习所,便开设了正音课。兴学之初,在省城新办的初级师范和中小学堂都要求兼习官话,但没有规定各科教学非用官话不可。没有官话教材就沿用《圣谕广训直解》来进行讲读。[4]宣统二年(1910),孔赞廷(南海人)把他在学堂教官话的讲义编成《广东公立官话讲习所讲义》第一、第二册出版,内容包括去弊法、预备法、正声法、辨似法、杂话名称法、杂话谈法、成段话法、分门别类话头等八项。他的讲义能结合地方特点,比讲读“圣谕”更为实用,故学员称便。

      辛亥革命后,两广优级师范学堂改称广东高等师范学校(在今文明路省博物馆一带),该校曾出现过这样的笑话:“外省教习以不谙方言,教授不便解职去,自是本校各科教习,悉乡先生矣”。[5]作为广东的高等学府,中小学师资的培训中心竟会出现这种倒退现象真是件怪事。

      1913年,在北京成立了“读音统一会”(后改称“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该会专门负责制定注音字母以及向全国宣传、推行标准国语的工作。1918年底公布了注音字母(1930年改称为注音符号)。民国初年,广东在推行国语教育方面并无大举措。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曾附设过国语讲习所,1913年有55人毕业,稍后又再开设过,学员也不多。[6]

      1919年爆发了影响巨大的“五四”运动,对中国新文化的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广大知识阶层要求“言文一致”,提倡语体文和推行国语教育的呼声甚高。1920年12月底,“五四”运动领袖之一、著名学者陈独秀应广东省长陈炯明的聘请来广东主持教育工作。他在主持广东省全省教育委员会工作时,积极推行国语教育。他首先创办了省立注音字母教导团(在高第街素波巷)。教导团设总教导员兼编审1人、副教导员2人、助手若干,每日由教导员带同助手,拿着“字母灯牌”,分赴广州市繁华地点讲解、宣传注音字母,俟取得经验再向市外推行。[7]1921年夏天,省教育委员会向省长发出《呈请省长通令各县市提倡注音并准在公共建筑物上张贴注音字母及说明书》的公文,同时又向孙科市长发出《咨请广州市市长特饬所属各国民学校遵照省长通令对于国语及注音字母认真讲习文》,要求“市教育局分饬所属公私各国民学校一体遵照”。[8]为了提高教员的国语表达能力,1926年7月,设立了广州市市立国语讲习所,借市立师范学校为所址(在今北京路粤秀书院街内),先开两个师范班,次年曾办过研究班(办了两期,10人毕业后停办)。每晚上课3小时,半年毕业。课程有《三民主义》、《国语文》、《国语文法》、《语言学》、《发音学》、《新文字声韵学》、《方音校正教学法》、《国语概论》等,还开展演说、辩论等活动。首任所长赵九畴。据统计,截至1935年底,该所15届共有毕业学员954人,每年经费约3300余元(毫银)。入所学员多属市校教员,学了就用,成效颇著。[9]

      1926年11月,设在上海的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1930年迁往南京)的“驻粤干事”曾可光、黄友圃、刘畅九、郎擎霄四人,在广州召集热心国语教育的人士开会,筹备成立粤分会事宜,公推曾可光为临时主席。同年12月1日,公布了《国语教育促进会粤分会简章》,定名为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广东分会。会址设在文德路文德楼3号,分会的宗旨以研究国语学术、调查广东国语教育实况、力谋国语教育进行、协助总会办理广东事务等。并调查广东方言、培养国语人才、编订国语书报,希望能“促成国语统一,言文一致,以期教育普及”。[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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