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既要讲求社会效益,又要注重经济效益,这已被人们普遍认同。笔者结合近年广州教育的发展情况。谈谈对教育经济效益的几点思考。 一、问题的思考 思考一:教育的经济效益,一个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问题 教育只有在发展的过程中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才可以保证对教育持续不断的经济投入;只有充分发挥教育的经济效益,才能树立对教育的经济投入既是消费又是投资的新观念。而现在有些地方确实存在只强调投入而忽视经济效益的问题。 教育经济效益的产生必须有一定的投入为前提。然而,教育投入与产生的经济效益不一定是成正比例的。广州要建设成国际大都市,教育应该大发展,增加投入,是保证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广州能投入教育的资源是有限的,总体投入不足的问题恐怕不是短期能解决。如何使有限的投入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获得相应的效益,是广州教育发展过程中一个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 “教育,在教育经济学的角度说,是指通过人力投资的基本形式——教育投资所形成的,按照有计划发展规律去培养和训练劳动能力的活动”。[1]教育的经济效益在社会方面,“主要是指由于劳动者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后提高了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而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进而导致一国国民收入总量的增加和人均国民收入的增加。”[2]正是从这个角度看,我们可以把教育视为一门产业,把对教育的投资和经营视为一种投入产出过程。 如果把教育的投资和经营视为一种投入产出的过程,那么,我们就应对教育成本及其效益作出比较,在要求得到相应回报的时候,就要考虑投入教育成本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所谓的教育成本是指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所支付的直接与间接的教育费用,从负担的主体角度说,教育成本可以分为社会成本和个人成本两部分。广义的社会成本,包括(1)政府对教育支付的全部费用;(2)社会集团或群众的集资、捐赠的教育费用;(3)学生就业时可能获得的收入;(4)教育所使用的建筑物若用于其他目的时可能获得的租金;(5)教育所使用的土地若用于其他目的时可能获得的租金;(6)建筑物,土地租金可能课征的税。”[3]上述的(1)(2)项是实在成本;(3)(4)(5)(6)项是机会成本。“个人教育成本,指学生的家庭、亲友及个人因接受教育而为其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因就学而推动就业机会必须放弃的收入。严格地说,父母因子女受教育在时间上及其他机会的牺牲也包含在机会成本之中。”[4] 教育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生均投入成本合理,换言之是一定的教育投入应有合理的数量产出。在学校规模不变,性质不变的情况下,过多的投入会造成生均成本过高。当然,怎样才算合理要综合考察地区经济水平,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期望与经济承受能力等很多复杂的因素,怎样才能达到合理水平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这些都不成为可以不考虑使教育成本趋于合理的理由。二是提高产出的质量。如果教育投入不能直接或间接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这样的投入就没有经济效益;如果教育投入不能合理地保障和提高产出的质量,它的经济效益就不高。三是产出是否适应社会的需要,所受的教育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其中一个指标是专业人员能否充分对口就业,包括专业对口和程度对口,能否充分运用其所学的知识及体现其通过教育提高了的各种素质。从上述三方面综合考察,广州市教育投入的经济效益显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思考二:总体投入不足掩盖可能出现的局部投资过剩 教育总体上投入不足是短期内难以改变的事实,这往往会引发各方面争相投入,而容易忽视其经济效益。经营一间学校,应视作投入产出过程,即投入一定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产出一定的人力资本。学校如同其他产业一样,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一定数量的投入应有一定数量的产出。如果规模扩大,投入增加,产出增加的比例大于成本增加的比例,即为学校规模经济;反之,当规模扩大,投入增加,产出增加的比例小于成本增加的比例,即为学校规模不经济;如果规模不扩大,投入增加,就要看其产出质量的提高是否达到合理经济效益的水平。 一般说来,学校规模扩大的弹性不大,而投入增加的弹性却很大。总而言之,教育成本是变动的,生均的教育社会成本也是变动的。教育社会成本的增加,有的是必要的,合理的,比如物价上涨,学校教育内容中高科技含量的增加,电教手段的广泛使用,对学生健康保护标准的提高,以及校园环境的建设等等;有的却是不合理的,如师生比过小造成教师工作量不足,教学设备的档次标准超过了实际的需求,图书、设备因选购不当而造成的闲置,设计不当而造成的损失等等。当然,不同类型的学校或不同时期所谓合理的生均教育成本是不同的。例如一所电子职中需要的生均社会成本与一所文秘生均社会成本是不一样的。简单一个社会生均标准,不能使各类学校都达到合理的经济效益水平。 一所重点中学,已具有市一级的场地、校舍、设备、师资和生源,如果增加一两个亿的投入,能否按比例相应增大产出,从而增加相应的教育效益呢?在规模一定、办学类别一定的情况下,答案通常是否定的。一个城市或地区的重点学校,既是地方教育的窗口又是提高升学率的重要保障,故很多地方在教育投资上都对重点学校倾斜,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保留在一定合理水平上,也是应该的。所谓合理水平,是投入与产出要比例适当,产出包括该校在量和质上的提升,以及对其他学校产生良性幅射影响带来的效益,如能有效推广的教育教学经验等。但如地方总体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对重点学校作投资倾斜而不能在产出方面带来应有的效益,就被视为一种不经济行为。在市场经济和教育市场逐步开放的情况下,重点学校通常在校园经济(包括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各种收入)比一般学校要具有较大的优势,政府更应该从总体上去把握这类学校投入产出的比例,以免对这类学校的过度倾斜而影响总体的教育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