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流语境的艺术形象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予敏,深圳大学传媒与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关于艺术形象的理论基本上是根据符号的表意功能和交流功能发展出不同的阐释路径。古典修辞学的逻各斯传统和神话传统是这两条阐释路径的源头。由于片面地发展了逻各斯传统,导致艺术形象理论的主流成为文本中心主义。近代以来艺术形象理论在文本的深度模式和艺术的交流效应两个不同的取向方面发展,并互为渗透。艺术形象理论的关键问题是基于交流语境的审美形象的建构问题。微观方面是从文本内部,解释交流行动如何转化为艺术形象有机体。宏观方面则是从文学艺术的生产、流通方式及社会文化效应的分析中解释艺术形象如何转化为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精神交流载体。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8 年 11 期

关 键 词:

字号:

      表意与交流:关于艺术形象理论阐释的两条路径

      关于艺术形象的理论阐释,可以说有两条路径。一条是根据符号的表意功能,将艺术形象理解为文本形象,指向其隐喻或象征的深层意义结构。另一条是根据符号的交流功能,将艺术形象理解为交流语境的在场和互动建构。简言之,艺术形象或者是栖身在文本之内,隐秘地表现着精神彼岸;或者是弥散在社会交流情境中间,直接表现为现实的狂欢。

      艺术形象,并非从来就是文本形象。文本形象只是艺术形象在一定阶段的表现形式。将文本形象等同于艺术形象的观念,主要是在文艺复兴到浪漫主义运动这个阶段中形成的,经过了所谓“伟大的传统”的文学精英主义思潮以后,逐渐成为文艺理论的核心范畴。从浪漫主义批评到新批评,再到形式主义批评、阐释学、叙述学,一路行来,文本成为精英文学理论栖身的城堡。

      文本形象论与审美视觉的“深度模式”概念直接相关。艺术形象的产生,是与人类“看”世界的方式紧密联系的。人类“看”世界的方式,也就是它感知世界,对世界下定义和进入世界的方式,是对于世界的一种把握。从本能的视觉观察行为,到想象地把握对象世界,是社会实践广度和深度的体现。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说道,有两个统治的力量,一个统治着知性的世界,另一个统治着看得见的世界①。柏拉图将艺术形象看作理式的现实摹本。从本体论意义上说,形象是理式的影子;从观念论意义上说,形象是灵魂智慧禀赋的初级形态。形象与理式之间因而便有了高低之分,形象和理式构成一对矛盾。理式本身是具有形式的,尽管这个形式不是直接的现实形象,但是它仍旧是可以被感知,被形式化地表现和把握的。理式具有其形象性,又不同于形象,而且高于形象,可以将形象和理式理解为一个本体的不同层次的呈现。

      人类的审美意识与形象化的认知能力的发展直接关联。而在形象化认知能力方面,又以视觉认知的发展作为从感性到理性认知发展的基础。古典哲学家们认为,人类视觉文化存在着一个“深度模式”。从视觉文化的表征而言,最基层的是对于自然物的模拟形式,向上推进是对物体形态规则的抽象形式,最高层则是对于超验世界或神圣世界的象征形式。这三个视觉文化的层级,分别对应于人类的视觉认知的深度结构:感知经验、智性逻辑和灵性直觉。在西方美学和文化观念的体系中,“视觉轴心”将人类的视觉能力理解为灵魂的穿透性和升华性。形象和理式,都是可视的对象,不同的只是一者为视觉感知的结果,或者说是对于事物非本质的外在形式的视觉;一者为灵魂直觉的结果,或者说是对于事物构成法则的内在形式的视觉。从哲学和神学的立场看,这个视觉的深度模式,和人们的宇宙观相对应,也和人类的救赎历程相对应。在进入世界并赋予世界意义的同时,人类精神也从世俗的(或原罪的)境遇获得解脱和升华。灵魂从可视的途径上路,历经表层的形象感知,逐层提升,通过对于抽象形式和理念形式的内视而得以升华。诉诸视觉的轴心塔层,是真理、道德和神圣意义的载体。这种具有本体论深度的“视觉轴心”的审美哲学决定了艺术形象理论的基本框架。

      古典美学对于艺术形象的权威解释,主要是理式论和模仿论,而模仿论又是从理式论派生出来。普洛丁在阐释柏拉图的“理式”观念的时候,采取了“内在理式”的概念,将其与物体本身的形式区别开来。物的表面的感性形式,是分散的,流变的,浮泛的,因而只是本体世界的幻象。“内在理式”,则将物体、灵魂、神性、理智统一起来。灵魂的眼睛穿越物象洞察到“内在理式”,便可以体会到接近神性的光辉而崇高的爱,这才是合乎审美理想(神性理想)的庄严的情感。普洛丁在《九章集》中将视觉分为“肉体视觉”、“精神视觉”、“理智视觉”三个层次。肉体视觉,是人们用肉眼观看自然事物的感知;精神视觉,是慧眼观物,通过内视过程观看到内心的事物,接近于我们所说的“想象”;理智视觉,是凭借灵魂直觉观照到非具象的存在形式,接近于我们所说的“理性思辨”或者“理性抽象”。在这个视觉图式中,感性视觉被放置在最低级的层次,而且是被当作是妨碍灵魂提升的本能感觉处于被扬弃的位置②。古典美学的视觉模式,符合于以逻各斯为中心的理式世界图景。高居在万物世界之上的理式,具有它的绝对的形式。这只有通过神性凭附和灵性直觉的过程才得以观照。与柏拉图不同的是,普洛丁认为,艺术所能够表现的不只是事物外在的美,不只是一种对于理式的表面形式的模仿,而有可能表现一种纯粹精神的理式,即艺术家内心的理式。艺术家并不是按照肉眼可见的蓝本模仿事物,而是根据他内心里体会到的符合神性的完美理式加以表现。因此,艺术的深度模式可以不见之于现实客体,而符合美的理想原则。艺术不再是低等的技艺,而是崇高的精神创造活动。

      艺术形象观念还和符号本体认知相关联。人类学的发现告诉我们,符号的发明是“神话-礼仪”文化建构的结果。“神话-礼仪”文化从人们的视觉图式、动作规范以及声音节律的形式化结构中,建构符号系统,进而完成族群文化记忆和“生命-价值”认同模式的建构。在这里,我们将神话和礼仪看作符号创设的基本文化条件。神话和礼仪在人类社会的发展阶段上往往是二位一体的。神话是叙述的礼仪,礼仪是演出的神话。在“神话-礼仪”的同一结构中,文化符号系统得以创设完成。人们借助符号系统所进行的社会实践活动,不同于一般性的社会实践。符号实践的特殊性在于,人们不仅需要掌握符号的意义系统,而且要掌握运用符号的经验。社会交往的情境,特别是礼仪交往的情境,是严密的超验的符号实践。在特定的交流情境中,借助于符号系统唤起群体想象、情绪交感和意义联想。这个阶段的符号实践基本上是混沌的有机形态,主要体现为形象化的思维运演过程。其中关于时空、谱系、秩序的原始逻辑和生命感知是紧密联系的,族群意识涵盖了个体思维。由于形象联想的作用,符号的关联性非常奇特和富于变化。符号的指涉依存于实际的交流情境。神话作为悠久的口传文学,主要不是依靠固定的经典文本的流传,而是通过时空绵延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接受与创造同时进行着。这与仪式艺术(也是戏剧、美术、音乐、舞蹈、诗歌艺术的前身)的运演方式完全一样。仪式艺术虽然有其固定的程式,但是它的效应在于按照自然秩序不断地演出,吸纳人们进入仪式生活的情景。艺术形象在仪式演出的场景中才得以复活。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