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的历史形态与人的历史发展

作 者:

作者简介:
罗中起,辽宁大学文化传播学院教授 沈阳 110036

原文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我国艺术生产理论的研究总体上是共时性的结构分析,而不是历时态的历史考察,因而也就忽视了对艺术生产的历史形态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的思考。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对象本体是工业社会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商品化艺术生产,他对这种艺术生产的分析堪称历史形态分析的典范。根据马克思关于人的发展的三大历史形态的思想,可将艺术生产概括为三大历史形态,即表现为同“人的依赖关系”相应的原始集体文化的艺术生产,同“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相应的专门化、职业化的艺术生产和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艺术生产。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8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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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I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4937(2008)01—0010—07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对艺术生产理论的普遍关注是从1990年代中期开始的,概括起来大体上经历了三个热点阶段,即对艺术生产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关系的理论阐释;对艺术生产论与艺术反映论、意识形态论的关系的讨论;对艺术生产与艺术消费的关系、艺术生产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研究,其间也包含着对西方后马克思思想资源的引进研究。反思这一过程,发现我国对艺术生产的关注和研究的重心基本是共时态的结构分析,而不是历时态的历史考察,因而对艺术生产的历史形态问题,总体上是忽视的,即便涉及艺术生产的历史,其分析也是为了最终证明艺术生产理论的某些逻辑结论。对这一题域的忽视,意味着罅漏或遮蔽了这一题域中的一些重要的思想资源,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与人的发展的关系的思想就是其一,而且由此还带来诸多的理论弊端。

      弊端之一是难以发见马克思艺术生产理论的丰厚历史内容、特别是人学内容。比如,马克思曾说:“从物质生产的一定形式产生:第一,一定的社会结构;第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人们的国家制度和人们的精神方式由这两者决定,因而人们的精神生产的性质也由这两者决定。”[1]296 按照马克思的思想,“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既是人的物质生产实践的基本构成,同时又是人的物质生产实践的直接结果。作为构成,它就是物质生产实践本身,作为结果,它却是“人的发展”水平的历史标志。这种“关系”的历史发展,也就是人的发展,这是决定“精神生产的性质”,因而也会决定艺术生产的历史形态的更为直接性的原因。在马克思之前的旧历史观那里,由于“现实的生活生产被描述成某种史前的东西”,于是也“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2]44。我国的艺术生产理论研究,当然超越了旧历史观,但由于轻视历史性研究,因此对马克思的理解也存在着严重的不足,这就是热衷于径直谈论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关系,忽略在两者之间存在着的中间层面,即“一定的社会结构”和“人对自然的一定关系”。陈学明曾针对哲学界说过,“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有关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理论尽管常常被人们所遗忘,但实际上这些常被人遗忘的东西正是马克思留给人类的最珍贵的遗产”[3]。其实,文艺理论界更普遍地存在着对这种“最珍贵的遗产”的“遗忘”。具体如,1950年代和1980年代,我国对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的不平衡问题曾有过两次讨论,其间不乏国内知名学者的参与,讨论中也涉及了政治、宗教、道德等中介因素,可对上述两个中间层面却没有提及,说其“见物不见人”亦不为过。这种状况至今仍无改观,比如近些年在谈到这一问题时,重复强调的依然是“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并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不是机械的平衡关系”,他们之间“有相互影响的关系”,“还有政治、哲学、宗教、道德等上层建筑在起作用,看到这种复杂性才是辩证的”[4],而没有谈到人的发展问题。再比如,在谈到艺术生产力时自然要谈到艺术生产者问题,这就要涉及人的发展问题,但时下谈论的都是对生产力三要素及艺术生产者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等的结构分析。按照马克思的思想,艺术生产不同于物质生产,后者体现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前者的基础是社会自由时间。社会自由时间作为人的发展的历史标志,其有无和多寡直接决定和制约着人有无可能和有多大可能去从事艺术生产,从而成为艺术生产力,所以艺术生产力是历史的具体的,在历时性上是发展的,在共时性上是不平衡的,由此决定了艺术生产也是历史的具体的,但习惯于结构分析的逻辑范式总是不屑于这种历史思考。

      弊端之二是对马克思的艺术生产理论的理解极易导向形而上学的抽象,这是抽出了艺术生产理论的历史内容的必然结果。比如,马克思提出艺术生产既是生产劳动又是非生产劳动,并充分论证了生产劳动也就是生产资本的劳动,它与劳动的内容性质,如是精神劳动还是物质劳动、是生产产品的劳动还是不生产产品的劳动(如服务)等无关,这些本来讲的是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的艺术生产,因而是具体的历史的,但在一些人的思考中,却将之抽象化而非历史化,认为“在《剩余价值理论》等著述中,马克思便大篇幅地讨论过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问题,实际也就是讨论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区别问题”,这种理解同马克思说的“劳动的物质规定性,从而劳动产品的物质规定性本身,同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之间的这种区分毫无关系”的观点恰好相背,不啻是玩笑,进而为了论证艺术生产是非物质劳动,因而也是非生产劳动,竟毫无历史感地反诘道:“试想,‘诗三百’、屈原的《离骚》、李白、杜甫乃至毛泽东的艺术创作,哪一个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流程完成的呢?”[5] 这里暴露出来的形而上学倾向几乎令人难以容忍。

      弊端之三是在理论的应用上缺少历史感。譬如,在中国古代艺术生产史研究方面,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某一成果,把我国古代歌诗艺术归纳为三种生产与消费的方式,即自娱式、寄食式和卖艺式,显示了在史料的收集、整理和使用方面的良好功力,亦不乏珍贵的学术发见,但历史感明显不足。具体说,该成果大体上是按照现代经济学中的生产与消费概念的表层逻辑含义来解释古代歌诗艺术生产的,因此,一是没有注意到马克思论述艺术生产时的特指历史内容,二是对古代歌诗艺术生产没能作出有别于现代艺术生产的历史分析。以三种方式之一的“自娱式”为例,该成果认为“‘自娱’,包括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情况是自作歌诗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之情,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另一种情况是吟唱别人的歌诗或者是吟唱在社会上已经广泛流行的一些歌诗来表达自己的感情,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在这个前提下,提出“自娱式的歌诗艺术生产与消费方式产生最早,也最为原始,同时也是最为基本的歌诗艺术生产与消费方式。所以从广义上讲,人类从古至今所有的艺术生产消费方式都是自娱式的”[6]。最后的结论不免有些贸然,从自娱式歌诗到所有的歌诗再到“所有的艺术”,而且“从古到今”,一下子都被同一化了,于是历史感也消失殆尽。按照这种结论,无法解释马克思讲到资本主义艺术生产的“形式规定性”在于它是生产资本的“生产劳动”。同样按照这种结论,就等于说寄食式和卖艺式也是自娱,是“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因而无法同缺少历史感但却讲出历史感的思想家康德对话,康德说,“雇佣的艺术”,“作为劳动,即作为对于自己是困苦而不愉快的,只是由于它的结果(例如工资)吸引着,因而能够是被逼迫负担的”[7],可该成果中的“寄食式”和“卖艺式”的艺术已经是“自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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