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追问艺术本质的方式之误

——海德格尔艺术本质之思的启示与局限

作 者:
钟华 

作者简介:
钟华,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复旦大学人文学院博士后。(四川 成都 610068)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以“艺术是什么?”的问题开始的对艺术本质的追问原本就建立在一个错误的基本假定上,这样一种追问方式不仅注定会掉进将艺术“现成化”和“物化”的陷阱,而且压根儿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自欺欺人的把戏,它一开始就错认了诗学、美学和艺术哲学的基本问题;西方的艺术之思始终受制于以现成性思维方式为特征的知识论形态的美学和各种经验—实证科学的观念,而艺术在艺术存在中成其本质,用一种现成性的思维方式根本就不可能进行艺术本质的追问;使艺术成其为艺术的是“真理”而非“真实”,艺术中发生的真理乃是“存在者进入无蔽状态”,但从“再现论”、“表现论”到“象征论”的艺术观所持的都是一种“符合论”真理观,其实质是以“正确性”为根据的“真实”观念,从这种真理观出发同样会错认艺术的本质;艺术是真理进入存在的突出方式,并因此而是我们人类的历史性此在的一个本源。惟有从存在问题出发,从艺术与人生此在以及艺术与存在的意义之间的内在关联入手,方可思入艺术的本质问题;我们必须打破那种对象性—现成性思维方式的迷妄,将对“艺术本质”的追问视为一个直接关系人的存在意义的永无止境的求索过程;海德格尔的艺术本质之思具有多方面的启示意义,但他对追问入口的选择是独断的,也过分依赖于他自己特殊的“真理”概念,追问的又是艺术的本质之源而非艺术的本质本身。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8 年 03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J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7)12—0090—08

      追问“艺术的本质”原本是西方诗学、美学和艺术哲学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如今却遭到了“反本质主义”、“反逻各斯中心主义”者的彻底否定。然而,力图穿越现象乃是一切理论的天性,因此我看不出追问艺术本质本身有什么错;何况思想的诡异和奇妙之处恰恰在于:颠倒乃是对被颠倒者思维方式的继续。否定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解决问题的是寻找恰当的思维方式。黑格尔曾经说过:“手段是一个比外在合目的性的有限目的更高贵的东西。”① 这就是说,追问的方式往往比追问的结果更加重要。事实上,对艺术本质的追问之所以长期不能令人满意,原因正在于:这些追问始终是以不恰当的方式进行的。因此,当务之急乃是检讨我们追问艺术本质的方式,走出某些陷阱和误区。

      一、艺术是什么:形而上学方式的陷阱

      长期以来,对“艺术本质”的追问,总是以“艺术是什么(Was ist die Kunst)”这样一个问题开始的。“艺术是什么?”始终被当作诗学、美学或者艺术哲学的基本问题在考量。而事实上,“艺术是什么”的问题虽然是以往西方诗学史、美学史和艺术哲学史上的一个主导问题,但它是否真正构成诗学、美学或者艺术哲学的基本问题,尚是大可怀疑和有待追问的。

      毫无疑问,以“艺术是什么”的问题开始的对“艺术本质”的追问,其合法性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本假定基础之上的:“艺术”是某种现成的具有某种既定本质的“存在者”或“存在之物”。因为,只有对于那些现成的具有既定本质的东西,我们才有正当理由进行这样一种追问。换句话说,一旦以“艺术是什么”的问题开始对“艺术本质”的追问,就意味着已经将“艺术”纳入了现成的具有既定本质的存在者之列。

      然而事实上,“艺术”既不同于日月星辰、花草树木那样的自发存在的“自然存在者”,也不同于由人类社会共同体的特定思想设定的和出自特定风俗习惯的“社会存在者”,它甚至还有别于通过手工制作出来的“器具”或者“工件”之类的一般“人造存在者”②。换句话来说,艺术既非某种现成的“存在者”或“存在之物”,也不具有某种既定的本质。正如以“人是什么”的问题开始的对“人的本质”的追问一样,“艺术是什么?”这样一种提问方式本身和以此开始的对“艺术本质”的追问,不仅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会掉进将艺术“现成化”和“物化”的陷阱③,而且由于其提问的方式和追问的起点就与所要追问的目标错位脱节,因而注定了是不可能成功的。

      以“艺术是什么”的问题开始的对“艺术本质”的追问,不仅是一种典型的形而上学追问方式,而且压根儿就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把戏。它不仅因专注于追问艺术的“概念义(是什么/本质)”而遗忘了探讨更为根本和重要的艺术的“运作义(如何生成/存在)”,而且单就对艺术的“概念义”的追问来讲,它无非只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从现有“艺术品”的“特性”的比较分析中去归纳出“艺术”的概念;二是从某些更高级的概念中去演绎出“艺术”的概念。毫无疑问,这两种方式都是形而上学的,因为事实上它们都必须依赖于事先预设的某些“观念”:对“艺术品”、“艺术特性”的归纳必须以一定的“艺术观念”作为前提才是可能的;而从更高级的“概念”做概念演绎更是一种赤裸裸的“从观念到观念”的概念运动、逻辑换算。不仅如此,前一种追问必须在尚不知“艺术”为何物的前提下“独断”哪些是、哪些不是“艺术品”,哪些是、哪些不是“艺术特性”,这样的追问要么不可能,要么不过是一种“被倒置了的循环”;后一种方式同样如此,它必须先行持有那样一些规定性,这些规定性必须完全符合并能印证在我们事先已经认定是“艺术品”的那些东西上。这显然同样是一种“非生产性循环”。因此,这两种所谓的“追问”方式实际上都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把戏。正如海德格尔所批评的那样,“人们以为,艺术是什么,可以从对现有艺术品的比较考察中得知。但假如我们事先并不知道艺术为何物的话,又怎么能确定我们的这种考察是以艺术品为基础的呢?然而,与借助对现有艺术品的特性的归纳一样,从更高级的概念进行演绎,也同样把握不到艺术的本质,因为这种演绎也已先行持有了所瞥见到的那样一些规定性,这些规定性必然足以把那些我们事先就认定是艺术品的东西端呈给我们。从现有作品中归纳特性和从基本原理中进行演绎,在此处都同样不可能并且——但凡这样做,便是一种自欺”④。不仅如此,一个可以推断到的必然结果是:由于这两种追问方式所得出的结论,归根结底都不过是出自追问者自己预先持有的某种“独断”的艺术观念,因而必然还会出现“群言淆乱,不知折衷谁胜”的混乱局面。

      在我看来,西方传统诗学、美学和艺术哲学之所以会采用这样一种提问方式和问题来开始对“艺术本质”的追问,其主要根源在于错认了它们首先应当回答的基本问题。换句话说,尽管“艺术是什么”的问题的确是以往全部西方诗学史、美学史和艺术哲学史上的一个主导问题,但它并不构成诗学、美学或者艺术哲学首先应当追问的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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