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与教育学的关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华,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大学教育科学

内容提要:

传统上,对于教育与教育学的关系,人们只是简单地认为“教育”是“教育学”的研究对象。这种判断是正确的,但毕竟失于简单。无论是历史上还是现实中,教育与教育学的关系都更加丰富多彩。作为一门学科,一方面,教育学像其他学科一样,为整个教育实践方式所规训;另一方面,教育学只是人类理解教育的一种方式,而教育却是教育学目前可能拥有的唯一的研究主题。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08)01-0005-05

      和其他很多人文社会科学,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一样,教育学也是一门以研究对象来命名的学科。对于这类学科而言,独特的研究对象是其获得学科合法性、自立于学科之林的根本。作为这类学科的一个共同特点,研究对象与学科本身的关系一直错综复杂。一方面,研究对象的边界从根本上规定着这类学科的身份认同与制度认同,本学科的从业者必须以本学科的研究对象作为身份与制度识别的标志;另一方面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又使得本学科的从业者经常跨越到其他学科领地里去寻找新的研究主题,以不断满足本学科知识扩张的欲望。作为这类学科中的一门比较特殊的学科,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也一直是教育学发展史上的经典命题。对此命题,不同时代,不同学者通常会有不同的判断。而对于教育与教育学之间关系的不同判断,往往直接影响着当时教育学的发展。如果将教育与教育学完全等同起来,教育学就不可能成为一门学科,而只能是一个实践领域。与之相反,如果将教育与教育学完全对立起来,教育学同样难以成为真正的教育学,而只会沦为一种形而上学的说教。近代以来的许多教育学家都曾对教育与教育学的关系发表过自己的看法,如夸美纽斯、康德、赫尔巴特、涂尔干、杜威等。其中涂尔干的相关论述最为系统。如他所言:“人们经常混淆‘教育’和‘教育学’这两个词;可是,我们必须将两者仔细区别开。”“教育是由父母和教师对儿童施加的影响”,“教育学却全然不同。构成教育学的不是行动,而是理论。这些理论是构想教育的途径,而不是实践教育的途径”,“教育只不过是教育学的主题而已。而教育学则是用来反思教育现象的某种方式”[1](P326)。在涂尔干看来,“一切教育学思考的首要前提就是,教育在起源上和功能上都显然是一种社会事物,与其他学科相比,教育学更紧密地依赖社会学”[1](P346)。笔者以为,涂尔干关于教育与教育学关系的论述是富有启发性的。这些观点即便今天看来仍然不失现实意义。不过,我们也必须看到,随着教育学学科本身的发展以及学科制度化的演变,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可能已远比这些更为丰富。

      一、教育与教育学的区别

      论及教育与教育学的关系,毫无疑问,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过,无论区别还是联系又都不是绝对的。因此,绝不能简单地宣称:教育是教育,教育学是教育学。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区别是联系中的区别,联系是区别中的联系。二者同中有异,异中有同。

      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人们总是会想当然地认为,教育与教育学之间是有区别的,而且这种区别应该是显而易见的。但这种联系中的区别到底体现在哪里,未必所有人都明白,也少有人去追究。在教育学历史上,尤其是在用Pedagogy指涉教育学的早期阶段,教育与教育学的区分确实相对明显,但后来随着Education对Pedagogy的替代,在教育学的相关研究文献中,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区别一度显得非常模糊。究其根源就在于,英语中Education一词既可以指“教育”也可以指“教育学”。为了摆脱这种不必要的概念混乱,划清教育与教育学的界线,西方国家曾有学者建议另造一词Educology来专门指涉关于教育的学科(中文有人译为“教理学”),而Education可以专门用来指涉“教育”。但这种建议并未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Education一词仍然既用来指涉“教育”也用来表示“教育学”。因此,如何对教育与教育学在根本上做出有效的区分仍然需要学者们继续思考。

      作为教育学史上曾经的“学科英雄”(后被社会学“吸纳”过去[2](P44)),涂尔干对于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关系,尤其是二者之间的区别一直极为关注。他在关于教育学的相关论文中对这一问题多次提及。如他所言:“教育学至少在过去是时断时续的,而教育则是持续的。确切地说,有些民族根本没教育学。教育学只能在比较进步的历史阶段出现。”[1](P326) “教育学既不是教育,也不能取代教育的地位。教育学的角色不是代替实践,而是指导、启发和帮助实践,如果有必要的话,消除实践带来的分歧,纠正实践的不足之处。教育学家也不是去构建一种前所未有的、全新的教育体系;相反,他首先必须去认识和理解他那个时代的教育体系;只有在这样的条件下,他才能有鉴别地运用它,并对它所存在缺陷加以判别”[1](P339)。由此观之,教育与教育学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教育是永恒的,教育学却是历史的。绝不是有了教育必然就产生教育学,教育学只能在比较进步的历史阶段出现;另一方面,教育是行动、是活动、是实践,教育学只是对教育的一种反思与构想,是一种关于教育的理论。二者分属不同的“场域”与“世界”。

      首先,根据布尔迪厄关于“场域”的理论①,教育与教育学分属不同的场域,一个偏向行动,一个取向理论,二者具有不同的场域逻辑。教育场域的实践逻辑要求相关研究必须有针对性、应用性与可操作性,强调实践第一;而教育学场域的学科逻辑则天然地倾向于一定程度的脱离实践,寻求普适性、学术性与形而上性,主张理论至上。事实上,正是这种场域逻辑的根本冲突才导致了我们今天所谓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脱节的问题。笔者以为,由于教育与教育学二者在存在形态上有着根本的分歧,分属不同的场域,遵循不同的逻辑。因此,现实中教育理论与实践脱节是必然的,紧密结合才是偶然的。在某种意义上,教育理论与实践的相脱离,正深刻地体现了教育与教育学联系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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