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肯定了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迅速发展、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的成绩,对新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指明了方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紧紧围绕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提供体系支撑和制度保障。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的根本目的,是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中明确提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这一新的要求清晰地表明了教育在小康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新任务,要求我们把教育工作对于小康社会的贡献集中到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上来。 我国教育经过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巨大成绩。然而,总起来说,我国全民受教育程度仍然不够高。我国义务教育入学率已经达到了96%以上,但是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只有近6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22%,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只有7000万人,占相应人口的比例不到10%,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在创新人才培养方面,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许多世界级顶尖创新人才,我们还不能自己培养。要清醒地看到,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还长期存在。据统计,我国目前产业对国外的依赖度达到了50%,而美国不到10%,日本仅为5%。应当承认,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不够高,没有雄厚的人才基础和大批世界一流的创新人才。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势必影响我国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目标的顺利实现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和提高。 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要求我们把教育体系建设与制度创新放到重要位置上,形成更为系统化、法制化、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在新的形势下,全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特别是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更加需要在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引导下,宏观教育体系和具体教育制度的成功设计、相互配套和有效实施,需要国家资源、社会资源和个人资源的大力投放和合理配置,需要政府各个部门有关政策和措施对于教育的有力支持和坚实保障,需要全社会对利于创新拔尖人才成长的家庭氛围、学校环境和学术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创新文化等方面的全方位营造和建设。总起来说,需要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的保障,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体系、教育体制、机制和教育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特别是近年来,党和国家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出发,强化教育立法,加强教育制度建设,系统地采取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取得了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我们应当在已取得成绩基础上,按照党的十七大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提供教育基础和创新人才的保障。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 在新的形势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我国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是推进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基本方针和根本原则,也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鲜明特点和突出任务。 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教育是培养人的专门领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的核心。在教育政策领域,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发展观,在教育体系和制度建设(包括入学制度、考试制度、管理制度、学习制度)、教育的政策研究中,更为注重受教育者主动学习、全面发展的要求;在教育法制建设中,注重教育法律关系和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保护和保障,使我国的教育事业真正成为人的全面发展的事业。只有体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才是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才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教育。 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教育改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教育开放不断拓展,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全社会支持教育和广大教职工发展教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事业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不断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新时期,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与时俱进仍然是推动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的根本动力。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注重体现并正确界定和处理教育的外部关系,如教育与社会发展、教育与经济建设、学校与政府等之间的关系,把握教育的外部规律,那么,新一轮教育改革和开放,要进一步注重体现教育的内部规律和教育发展内在需要,更为深刻地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反映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要在深化对教育规律认识的基础上,在公益性的主导下,调动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多方面支持教育、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全面支持教育的体制和制度。 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我国教育体系和教育制度创新,不仅是教育事业本身发展的要求,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障公民权益,体现在教育领域,就是要坚持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利;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现在教育领域,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求和法治要求的教育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为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为我国教育的繁荣和稳定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