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C9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69(2008)07-0027-05 “治理”一词自从上世纪末期,在Governance的基础上以新的涵义被引入到中国学术界以来,得到了人们的广泛重视。逾十余年的探讨,“治理”已经成为当前学术理论研究中的一个强势术语。在此时,回顾过去研讨的历程,反思其特点与方法,总结研究的不足或薄弱环节,对于明确未来研究的方向具有重要意义。 一、治理研究现况 “治理”作为一个舶来词语,从研究逻辑而言,人们首先关注两个问题,即它的涵义以及它兴起的背景,然后考察它的内容,试图从多个角度加以探究,有的研究最后还试图给出自己的评论。从这五个方面入手,我们就能基本上把握住学界研究的主体。 1.内涵。关于治理的涵义,尽管人们在不同的背景下有不同的理解,但我国学者们最终多采用俞可平教授的观点,他在系统地介绍与评论众多西方学者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指出,治理是“指官方的或民间的公共管理组织在一个既定的范围内运用公共权威维持秩序,满足公众的需要。治理的目的是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①由此,他指出治理与统治的区别,总结了在善治意义上治理的十个要素:合法性、法治、透明、责任、回应、有效、参与、稳定、廉洁、公正,从而奠定了其在治理研究中的先锋地位。他编译的《治理与善治》一书也成为人们探讨研究治理思潮的经典之作。也有论者从治道的角度理解“Governance”,这种理解强调它关注的公共行政这一领域,对多学科的统摄力不够。在研究中,人们渐渐赋予治理一种理想,即它能协调政府、市场与公民社会的关系,使之良性互动来解决各种问题。 2.背景。治理兴起的背景可分为现实与理论两个方面。现实中,西方社会自二战以后,伴随经济与技术的发展也暴露出一系列的政治社会问题,在美国集中体现为民主的困境,在欧洲则集中体现为福利国家的重负,共同的表征是国家反应迟缓,人民的权利与价值得不到尊重。在西方世界之外,则是第三世界国家应对公共事务时的组织与管理有很多缺陷,但同时公民社会的发展却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从其理论背景来看,治理之兴起,既是对以往民主理论的延伸与拓展,也肇始于凯恩斯主义与新保守主义的缺陷。人们对现实问题的反思促进了理论的发展,新公共管理从强调服务转变到强调参与,新制度主义将风俗诚信等纳入制度范畴,社会资本研究兴起,后现代性的反思等都为治理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学术环境。 3.内容。从整体上看,探讨分为理论与实证二类,前者相对居多。对治理的理论探讨又可大体上分为全球治理与国家内治理二个方面。全球治理主要研讨在超越民族国家这一重要权力主体的情况下如何应对人类共同的困境。而国家内治理的探讨则分涉政治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包涵有基层社区村落到乡镇治理、城市群及更广大区域的协调发展、国家与社会各自角色及关系等广泛内容。其中,有关治理本身的基础理论,尤其是其本身的特性、结构功能与不足受到较多重视。 4.研究方法。作为治理研究的领军人物,俞可平教授指出,治理本身是一种研究方法与框架,而且比其它传统政治分析方法具有更多优势②。由于其较强的方法论指导意义,学界以治理的框架来研究一系列政治学或社会学传统问题的趋势愈来愈明显,这也给人以“新瓶装旧酒”的错觉,但正是在这种过程中学术研究得以点滴推进,因为治理本身结合了现实中涌现的很多新因素,如全球化、技术革新、反思民主等。此外,学者们对治理的研究也因不同的方法而影响其研究旨趣。由于治理的规范性导向,人们可以从博弈论的理论视角探讨合作关系,讨论公民社会的内在机理,甚至从政治哲学的高度来加以检视治理研究的缘起,例如后现代主义时空观与社会治理的关系③;同样,由于治理的经验导向,也有很多学者选择现实中相关个案进行治理创新的案例分析,这有不同层次之分,宏大的如欧盟治理,细微的如社区治理,中观的如民间商会之功用。治理研究内在的经验导向,对于学术研究中实证方法的运用起到了推动作用,并为理论研究提供素材。 5.治理评价。对于治理理论与方法,学术研究中绝大多数持肯定与积极态度,认为它将促进理论的发展,并对现实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笔者随机考察295篇公开发表的有关治理的学术文章,明确表示治理不适用于中国的仅有一篇④,其比例为千分之三。这篇文章认为治理不过是西方民主理论与公民社会理论的翻版,这种看法显然没有看到治理的积极功能。无论是现实还是学术研究中,新生事物的深度与内涵并不缺乏,往往缺乏的就是一双明亮的眼睛。当然,众多学者在肯定治理的同时,也对“治理”的不足保持关注。大体而言,治理的主要功能在于弥补政府与市场的不足,其不足则体现在治理本身也有失灵的可能,它需要尊重国家与市场自身的运行机制,如何确定治理责任等。 二、治理研究范式:“国家—社会”关系 对治理研究而言,国家与社会关系是一个不可回避的内容,它堪称是治理研究的中心指向。国家与社会之关系,也同时可以被看作是近来学术研究中的一种典型范式,它基本上符合库恩所规定的范式的若干含义:表明了一种世界观、研究途径与发展方向,围绕“国家—社会”展开研究也表达了某种预示,为多种学科共同借鉴,如现在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等都可以围绕它开展研究。然而有关国家与社会的研究与评论已经非常丰富,在这里,我集中阐明自己在如下三个方面的一些理解:(1)“国家—社会”与治理有什么渊源?(2)“国家—社会”在治理研讨中是如何展开的?(3)如何评价这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