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边疆概念的历史演变

作 者:
周平 

作者简介:
周平,法学博士,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昆明 650091)

原文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我国的边疆概念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并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秦汉的时候,随着王朝国家的建立和巩固,边疆的概念逐步形成。到18世纪中叶,我国开始有了确定的边界,边疆的概念也随之获得了新的内涵。在民族国家构建的过程中,依照国家的边界来界定边疆的概念逐步确立。新中国成立以来,边疆的概念又添加了新的内容,但边疆的范围却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而呈逐渐缩小的趋势。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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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681(2008)04-0086-06

      从字面上看,“边疆”一词所指的是国家领土或版图上的边缘性的部分,是国家一个特殊的区域。然而,实际上并不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把领土的边缘性部分认定为边疆的,即使有边疆的国家,其边疆范围的大小也各不相同。事实上的边疆及边疆概念的形成,固然以客观的地缘性因素为基础,还要受人们对国家的边缘性区域的认识所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说,边疆是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相结合的产物,是构建起来的。真正意义上的边疆概念,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生成的,蕴涵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

      在我国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中,“边疆”之“边”既有边缘之意也有边远之意,“边疆”之“疆”乃指被划定的某个区域,国家形成后则指国家管辖的土地,即所谓的疆域。然而,边疆概念的具体内涵却远远超出字面上的意思。不仅如此,边疆乃国家的特殊区域,边疆概念的内涵随着国家形态的变化而不断地调整和变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呈出不同的特点。因此,只有具体地考察边疆概念的历史演变,才能准确把握我国边疆概念的真正内涵。

      一、王朝国家的建立和边疆的形成

      在我国的历史上,边疆的形成和最早的边疆概念的出现,都与秦统一中国后中央集权制王朝国家的建立分不开。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继历代秦王蚕食诸侯之后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统一国家,并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个皇帝,即始皇帝。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多民族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这个国家的疆域,东至海,西至陇西,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

      秦王朝为了保证国家的统一,废除了分封诸侯的制度,全面推行郡县制度,先设36郡,以后又陆续增至40余郡。这些所谓的郡,实际上都是王朝中央直接统治下的不同的行政区域,完全由中央和皇帝控制。为了加强对地方的统治,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建立了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统治机构。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建立起了完整的中央集权的统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制度。

      中央集权制的秦王朝,从国家的民族结构来看,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但从国家的性质来看,却并非近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近代意义的民族国家,是建立在一定民族认同基础上的主权国家,并与其他的主权国家一起构成了国际行为主体。秦朝及以后相当时期的中国,只有朝代而没有明确的国家称谓,也没有由相关国家通过条约等国际公认的形式确定的边界,更没有在近代主权观念基础上构建的国家主权。这样的国家,实际上只是中原王朝的统治区域,是一个在王朝统治区域上形成的政治实体,即王朝国家。

      秦王朝在中国历史上开创了中央集权的制度,然而,秦朝的统治仅15年,秦所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并不完善,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是在继秦而起的汉朝实现的。但是,秦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将整个王朝国家划分成若干个行政单位,建立统一的地方政权,由王朝中央进行直接的统治,却产生了将王朝国家的统治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分别加以管理的客观需要,从而为将王朝国家的边缘性区域划定为边疆提供了必要和可能。

      对于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王朝国家来说,要把王朝中央的直接统治加以全面落实,有三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一是在统治范围的边缘性区域建立地方政权,把王朝中央的统治贯彻到这些远僻的地方;二是在这些边缘性的区域采取不同于中心区域的统治方式和治理政策,有效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三是把王朝国家的统治向外延展,扩大王朝国家的统治范围,即所谓的开疆拓土。解决这些问题,都涉及到把统治的边缘性区域区分出来,采取特殊的统治方式和治理,也就是说,产生了把边缘性区域划定为边疆的需要。

      王朝国家的这样一种政治统治的需要,得到了早在先秦时期就存在的“五服”、“九服”观念的有力支持。“五服”之说,如《尚书·禹贡》云:“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铚,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粟,五百里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撰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周礼·夏官司马·职方》还提出“九服”说,大意是王畿为国家广阔辖地之中心,由王畿向四面扩展,每隔五百里依次为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与藩服。“五服”和“九服”的观念,反映了当时中原的人们以自己所处的地方为中心向四周渐次推进的认识世界的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以中原或中原文化为中心的“一点四方”的观念。中原的外围区域,往往是其他民族生活的区域,这些地区也就被划分为“四夷”(东夷、北狄、西戎、南蛮)。

      从中原王朝统治的角度来看,外围的、边缘性的夷狄区,是王朝国家统治范围或统治能力所及的一个特殊的区域,需要将其划分出来,采取特殊的政策来治理。东汉时的班固就提出“内诸夏而外夷狄”,主张内外有别, “是以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靡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1]这个被特别地区分出来的边缘性的夷狄之区,就是最早的边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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