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美政党组织形态和权力结构的变迁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路曲,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1620)

原文出处:
政治学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沿着欧美政党组织形态变迁的基本路径,对其内部的权力结构和配置进行了分析,指出在精英型政党、群众型政党、全方位型政党和卡特尔型政党的这四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党的中央、基层组织和党的公职部分之间的权力关系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并阐明了权力转移过程和党的公职部分取得优势地位的原因,与此相关的是党的中央和基层组织从群众型政党时期在党内居统治地位到边缘化的过程。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8 年 05 期

字号:

      一、精英型政党组织形态和权力结构的形成和变化

      作为政党最初形态的精英型政党产生于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英美等国的议会中,由于是仅限于议员的派别组织,所以,从内部结构来看,这种政党只有党的公职部分而没有党的中央和基层组织。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它首先是在地方层面上进而也在中央层面扩展了追随者,尽管人数还很少,相互之间的联系也很松散,但已经形成了由党的中央、基层组织和公职部分组成的内部结构。

      这种变化的基本路径是:在地方层面上,由社会分化引起的利益和观点的差异引发了地方精英的分化,他们在一个地区或选区中为竞争议席而不得不组建自己的政治组织;在国家层面上,最初自然是在国会中,对立的利益和观点日益常规化,而一些议员发现相互之间经常有共同的观点,因而逐渐组织起来以协调和促进自己的要求。当这两种原型组织开始相互接触和碰撞时,即随着地方政治势力对国家议席的竞争加剧,它们与议会中的相应的议员或组织就会进行合作和协调,以与其它的地方组织和议会中的其它派别进行竞争,以改变议会和地方政治势力的力量对比,这就导致了现代政党组织的形成。这种精英型政党有三个特点:

      第一,党组织的制度化水平低。19世纪中期以前,大多数欧洲国家对公民的选举资格有严格的限制,对议员资格的限制更为严格,政治参与有限,因而党的组织规模很小,也没有忠诚的党员,所以这种精英型政党的国会议员,不仅是选区的代表,自然也成为党的领袖,至少是领袖的代理人,实际上也是党的最早的公职人员。不过他们只是一个松散组织的召集人,因为当时党的“基层组织”只是在选举时才被临时召集起来,目的只是选举,选举之后就消失了。可以说这类政党没有常设的基层组织,没有固定的党员和制度化的运作,党的成员或支持者之间的“组织关系”实际上与私人之间的网络和庇护关系相比没有本质性的区别①。

      第二,党的基层部分和公职部分并没有明确的区分,保持着一种私人化而非制度化的关系。当然,政党的地方组织和公职部分并不简单的是同一部分人,它们的连结点是在选区层面上,通过组织选举和推举候选人而在选举时相互联系并日益发展成经常性的带有组织特征的关系。它是一种小的私人性的政治核心组织,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态,同时又具有能够把他们的代理人选进议会进行政治参与的能力②。因此,这种精英型政党的本质特征是它的私人性和现代政治的结合。

      第三,以上两个特点决定了党的内部结构或权力关系的特点。党的公职部分与党的地方组织在地方层面上、也就是在选区层面上的结合使这两部分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因而较为发达,而党的中央极为弱势。实际上这时还没有具有独立形态的中央,即使在19世纪中期党的中央初步形成时,也是依附于党的公职部分,其组织选举的功能也主要是由议会中的议员组织发挥的。这时还从未出现过像后来群众型政党那样独立而发挥真正领导作用的“中央”。这一时期,由于党的公职成员可以依靠自己的资源,或者说依靠自己在地方上的人脉,也就是地方的支持者,因而党的组织实际上也就是公职成员的私人组织,这就使他们不依赖于党中央的资源,因而也就不需要建立专门的中央机构。尽管后来也建立了某种中央办公机构以协调他们在议会中的活动,但那只是一个完全服从于党的公职成员的服务性机构,而不是像以后的党的中央那样可以限制和指导党的议会党团。另一方面,由于地方“组织”是由名士们主导的,都是有能力和财富的人,也不依赖于党的中央和公职部分,因而也有较大的独立性。由于他们组织起来的目的就是选举,因而他们与党的公职部分有着一定的相互依赖性,但并不是上下级的领导关系。

      二、群众型政党组织形态和权力结构的形成和变化

      在群众型政党出现以后,党的组织形态和权力结构都发生了变化。

      群众型政党产生于19世纪末的西欧。早在19世纪中期,甚至在选举权扩大之前,某些有助于群众型政党生成的环境已经开始形成了。政府作用的扩大和政府的概念和责任延伸到议会③,增加了人们对政党公职部分的期望和信心,增加了对它的依赖和向心力。这种情况的出现,加之社会有机联系的增强,不可避免地使过去各地相互独立的选举开始有了相关性,因而也就有了全国性,这就激发了超越基层和地方范围而促使政党在更大或全国性范围内进行交流和协调的动力。在此推动下,以个人人脉为基础的小选区的重要性下降了,政党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不再完全依赖于少数的名士和选区,开始吸收更多的人参与选举,这导致了精英型政党内部力量向更有利于公职部分而不利于基层部分的方向转移。不过,只要选举参与仍然维持在一个狭隘的社会阶层的基础上,即选民资格仍有较大的财产限制并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庇护关系和其它个人化关系而被动员起来参与选举的,那么精英型政党的公职部分和基层部分在人事上、利益上和等级上就仍然是混淆的,谁处于支配地位也就难以断定。

      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选举权的扩大,选民从数千人扩大到数十万人,人数本身就成为一种很有价值的政治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以个人人脉为基础的“组织”的作用消失了,而通过精心设计的制度化组织把这种选举资源集中起来就成为非常必要的了。这时,由于潜在的政治资源和力量是存在于众多的支持者而不再仅仅是少数精英之中,例如存在于工人阶级和天主教基要主义组织之中,所以精英型政党及其狭隘的社会基础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政党政治的要求了。

      这时一些政党的发展路径是:在地方层面上党的组织不断扩大,在党内和党外的代表性和力量也逐步增强;还有一些从地方发展起来的政党最初并没有自己的公职部分,因为它们过去被排除在选举之外。由于群众资源具有了空前的重要性,因此,无论是原有的从议会中产生的政党,还是后来从地方选区发展起来的政党,无论它们有无当选的国会议员,其基本任务除了周期性地动员支持者进行选举外,更重要的是发动群众建立制度化而庞大的组织,先是争取投票权,然后是尽可能多地争取选民和相关资源。尽管通过选举进入国家政权仍然是重要的目标,但已经不是唯一的目标,通过大规模的党的群众组织向执政者施加压力也是重要的参与手段。正是由于选票等资源的积聚已经主要不是来自于少数精英,而是来自于普通群众,所以,必须通过建立具有实质性作用的党的基层组织来积聚和整合这种资源。进而,随着这些组织的建立、发展以及利益表达越来越大或“国家化”,就推动了它们超越选区而建立协调机制,即建立党的中央机构。同时,由于选举动员与像提供基本的福利服务这样的工作是相辅相成的,这又促使党扩展自己的功能并建立与之相关的附属组织④,这又使党中央的作用更为丰富而不可或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