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作家协会“签约作家制”的断想

作 者:

作者简介:
贾艳艳,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原文出处:
上海文化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关 键 词:

字号:

      文学不仅是作家审美创造的产物,也是文学生产体制规约的结果。洪子诚先生在《问题与方法》中曾经提出和讨论了中国当代文学中的“文学体制与文学生产”问题,认为对中国当代文学而言,比较重要的文学体制的环节有:一,文学机构;二,文学杂志、报刊和出版社;三,作家的身份和存在方式;四,文学评价机制(包括文学的阅读和消费方式)①。在这样的文学体制格局中,作为官方机构和最重要的文学团体,作家协会(及其所实行的作家管理制度)无疑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其体制的转型对于文学原创力所可能产生的作用与影响,特别值得我们关注。

      按照中国作家协会章程第一条(2006年修订)的表述,中国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各民族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但是,在几十年的发展沿革过程中,除文革时期一度隶属于文化部外,中国作家协会一直直接接受中共中央宣传部的领导,其“政治性”远胜于“专业性”,“人民团体”性质也消融于“官方机构”性质之中,也就是说,作协实质上是以行政的方式、政治意识形态宣传的要求来管理作家的。与作家协会的管理体制相关的是专业作家制度。专业作家以作家的身份获得稳定的生存条件,拥有国家干部编制以及相应的级别、工资、住房,和工作(写作)条件等。黑龙江省作协专业作家张抗抗曾谈到:“我觉得总体上讲专业作家有利有弊。好处是有稳定的工资,至少没有柴米油盐之愁;弊端是,没有经济上的压力就会产生惰性,同时也会受到一些限制和束缚。”② 尽管有弊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 做专业作家几乎是所有有志于文学的写作者的目标。因为,成为专业作家不仅意味着创作所达到的水准被承认,也意味着生存有了根本保障,可以一心创作,即使不创作也享受固定的待遇。政治、经济、文化的三位一体,使专业作家制度成为计划经济体制下作家获得身份确认和社会地位的最有效的途径,当然也因此成为对文学工作者进行控制的有效手段。然而进入1990年代以后,尽管作家协会在文学活动的组织、创造作家交流的机会、作家权益的保护、文学成就的衡定、维系文学话语的意识形态功能等方面,依然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应该面对的一个事实是,加入作家协会在从事文学写作的人们心目中不再那么具有吸引力。随着自由作家的大量涌现,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制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必然地遭到了来自社会各方越来越严重的质疑,它的逐渐缩减乃至最终的退出将成为历史的选择。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作家协会纷纷开始对时代的挑战作出回应,试图以“签约制”/“合同制”的改革摆脱困境。

      在这样的背景中,让我们把目光聚焦于上海作协的“签约作家制”。上海作家协会于2001年在全国作协中较早开始实施“签约作家制”③,至今已先后签约了五期作家(每期7~13人不等)。从上海作协创作联络室所提供的资料来看,这项制度的实施已渐趋稳定,签约者绝大多数都能如期完成签约时申请的项目,作品或以单行本面世,或在权威文学期刊上发表。从选题来看,多反映上海生活,文学样式上以小说为主,兼顾散文、诗歌、儿童文学、纪实文学、影视文学等。在一年左右的签约期限内,非专职写作的签约者们在创作数量上应当说是比较可观的,平均每人完成一部长篇之外,还常有中、短篇作品问世。这也许说明“签约作家制”的确克服了专业作家制易滋生惰性的弊端。与此同时,“签约作家制”的意义还在于体制和个体之间形成的自由度。“合同制”的松散连接使作协作为官方机构对创作可能形成的制约,以及个人对作协体制的依赖,几乎都降到了最低点。对作家而言,不再因为要逐月领取作协的工资和补贴束缚住自己的手脚,从而使创作更符合于自己的个性,创造性得到更大的发挥;对作协而言,可以节约一大笔开支,用这些钱重奖优秀作品,以此健全作家队伍的激励机制。在上海作协历年签约作家的职业背景结构中,来自高校、杂志社、新闻出版等文化事业单位的签约者居多,也不乏自由职业者和自由撰稿人,此外,还有来自企业、党政宣传部门的以及在读研究生等。比之于专业作家,签约者的年龄结构则呈现出跨度大和低龄化的趋势。如在2006年的12位签约者中,出生于80年代后的签约者有2位,出生于70后的签约者有3位。随着大众传媒的扩张和文化市场化的进程,从事专门的或业余的写作者急剧增多,经由“公开发表”的途径而被视为“作家”的机会因而大大增加。原来主要依靠作家协会和权威组织的作家身份确认,在以受众为中心的文学格局中已经不那么重要,作家的身份确认更多地倚重作品受到传媒/受众接纳的程度,因为传媒的认可会更直接地将写作的成果导向市场,获得名与利的回报。当作家能够直接走向市场实现自身价值的时候,带来的自然不仅仅是经济的独立,也带来了创作上的更大自由。

      然而,在对“签约作家制”进行如上观照的同时,也会令人产生这样的疑惑:既然创作水准和“作家”身份的认定,不再由作协和权威机构来进行;并且从上海的物质消费水平看,作协所提供的有限的经济资助显然远不足以构成写作者的生存保障,无论有稳定职业者,还是自由职业者和撰稿人,都主要从市场中获取回报,那么作协“签约作家制”之于文学发展的促进作用,难道就止于一种“量”的叠加吗?或者不如说,就是为了一种“锦上添花”吗?如前文所说,上海作协实行“签约作家制”以来,签约作家的创作取得了不少成绩,然而倘若没有作协的“签约作家制”,仍然会有市场激励出的如许的写作者们,进行着如许的创作,那么,这项体制存在的必要性是什么?这种体制究竟能否在根本上对文学原创力有所推动?毕竟评价和建构文学体制的理论依据,首先应看具体历史境遇下,它的存在本身对于文学发展来说是否必要,而并不是看体制或机构自身是否能够存在和壮大。“文学体制作为文学的生产机制,既是文学生产的条件,也是文学生产的结果。”④ 如果一种文学体制在根本上无助于文学的发展,那么它就不可能牢固,必然被历史所淘汰。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