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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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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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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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义务教育是典型的纯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农村义务教育一旦被提供,大家都能共同消费该公共产品带来的利益。据统计,我国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约有1.9亿,其中65%居住在农村。尽管农村义务教育正逐步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但仍面临很大的困难,造成农村义务教育供给不足的原因首先是“重工轻农”的发展战略造成了城市和农村之间在资源分配上的严重失衡,也就形成了今天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严重不足的现状;其次是政府供给机制的缺陷造成的,我国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是一种自上而下、高度集权的行政化体制,农民在现有的决策机制下基本没有需求表达的机会、权利和能力,成为事实的弱势群体;第三是由于没有理顺各级政府的关系,导致公共产品供给责任过分下移,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出现了严重缺口。

      通过分析政府供给农村产品不足的制度根源,作者提出了完善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供给的具体策略:调整财政支出,完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构建“以省级政府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加强农村教师制度建设;加强对中小学经费的预算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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