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5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469(2007)01-0007-05 美国教师组织可以通过组织间合作、从事教育研究、政策回应和政治活动等方式对教育政策的制定施加影响。本文着重对美国教师组织通过政治活动对教育政策产生影响进行分析。作为既定利益的代言人,教师组织为了教师群体的利益,经常通过政治行为对政府的相关政策产生影响,其方式一般有五种,即集体谈判、政治结盟、罢教、支持或参加选举活动和司法行动。 一、集体谈判 集体谈判是伴随着教师工会运动的发展而引入教师工会的。集体谈判的过程是“集体”的,因为工人是以集体的形式参与其中,在谈判过程中,通常还要签订合同,这个合同规范着雇主和有关雇员的关系。至于教育领域的集体谈判则是指教职员与教育行政机构(即教育董事会)就共同关心的事务作有秩序的磋商或谈判,以便达成共同的协议,作为规范双方行为的准绳。 (一)教师组织集体谈判的发展历程 美国集体谈判最早源于私人企业界,在19世纪中期,已经开始有全国劳工运动,所以在1890年国会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除了禁止企业界形成联合垄断外,还指出劳工联盟通过罢工手段抑制企业成长是非法的。到1935年国会通过全国劳工关系法(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Act),亦称瓦格纳法(Wagner Act),该法案提供了劳工可以组织和选举代表与资方谈判的法律基础[1] (p.307)。美国教师组织的集体谈判最早可以追溯到教师工会的组织,1857年全美教师协会成立开始,就把维护教师权益作为努力的方向之一,但是最初并没有积极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争取教师权益,到1916年美国教师联盟的成立,情况发生了变化。美国教师联盟主张采用集体谈判的方式争取教师权益,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教师组织集体谈判才具有合法化地位。 1959年,威斯康星州是第一个通过集体谈判法案的州,允许劳工(包括教师)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益。自此以后,教师组织集体谈判的理念就为教师组织所接受。1962年4月11日,纽约市教师联盟与教育董事会谈判没有达成协议,纽约教师联盟组织了教师罢教,这次罢教开美国教师组织通过罢教的方式维护教师自身权益的先河,同时也暗示教育董事会与学校教师的关系发生了永久性的改变。教师组织集体谈判理念也由此逐渐发展,并得到教师们的支持。促成教师组织集体谈判迅速发展的原因,除了美国教师联盟的大力推动之外,还有以下因素:1)教师们对待遇不满,他们认为工资远低于其他专业领域的人员。2)教师集团和个别教师在实际谈判过程增加了复杂性。虽然教师已经增加了集体谈判的专业知识,但是行政人员和教育委员会委员在谈判过程却不给予信任,而且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他们常常忽视集体谈判对教师关系的影响。3)教师罢教和威胁增多了。在1966年以前,全美教育协会尽量避免采用罢教手段,但是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协会地方分支组织开始参与罢教活动。有资料显示,在1979~1980年,就有242位教师参与罢教活动[2]。4)在教育领域中,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的情况增加了,教师们把集体谈判看成是正常的和实用的。这种观念一经建立和形成,教师们逐渐习惯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此外,还有学区的重组,产生了较大的学区和较多的财政资源;教师团体的改变特别是男性教师数量的增加;教师供需不足;教师专业性增强了,尤其是拥有高学历的教师增多了等原因。 20世纪80年代以来,集体谈判已经成为教育领域中很普遍的现象。到了1980年,已经有32个州制定了集体谈判法令,教师组织在集体谈判中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1990年教师罢教又有了新的发展。在过去,大部分的罢教只是地方教师工会组织和教育董事会之间的事情。到了1990年,教师们为了提高工资,开始到州政府请愿,例如在1990年2月华盛顿的296个学区中,有35个学区的13000位教师计划采取罢教的方式来提高工资,最终州政府妥协了。同样在1990年2月,犹他州的教师由于待遇偏低、师生比率偏高、教育经费不足,于是犹他州教育协会(UEA)的会员准备实施罢教,最后迫使州政府增加教师工资1000美元和增加4%教育经费补助各个学区[3]。由于教师罢教经常引起很多争议,所以目前教师组织更重视新的集体谈判取向——增进劳资关系,比如在加利福尼亚州,为了增进劳资双方的关系,经常邀请学区官员、教育委员会委员和教师组织领导人共同讨论新的集体谈判取向[4],逐渐由过去对立的局面转变到相互妥协、和平共存的时代。 (二)教师组织集体谈判的过程 教师组织集体谈判由于涉及教师权益和教育委员会的立场,所以在谈判过程中,可以说是相当复杂的活动,双方要达成协议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一般而言,教师组织集体谈判的过程,主要包括下列步骤[5]: 1.集体谈判的计划和准备。周详的计划和完备的准备有助于在谈判中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在谈判的计划和准备中包括下列的活动:1)收集有关的信息和必要的资料,作为决定和成本分析的参考。在集体谈判之前,双方都必须收集资料、评估资料,以便在谈判时作为发言的参考和佐证资料。常用到的信息和资料大致有:学区教育行政人员所关心和需要的;目前合同协议书不容易处理的地方;专业团体所出版的有关书刊和报告;其他学区有关谈判议程的资料;学区有关预算和财政计划资料;目前其他学区谈判的结果。当然,收集到这些资料之后,还必须就有关问题及其对未来谈判的重要性予以分析。2)决定谈判的目标。目标主要在于作为所有谈判活动的基础,以及提供整个谈判过程的指针。所以,谈判小组必须了解决定的目标,这些目标是所想要的、所必须达成的。比如,学区委员会谈判小组必须了解学区的谈判目标及考虑各种项目的重要程度,再决定目标;教师谈判小组也是这样。3)建立引导谈判的基本规则。一般而言,这些基本规则包括小组代表的权威性(是否有权签署协议)、会议时间和地点、会议议程、小组成员、会议形式(公开或秘密)和会议记录,以及程序上的考虑。4)决定谈判范围。谈判范围要包括所有相互关心的议题,如教师工资福利、教师评价、班级大小、课程与教学和额外责任等。5)僵局时的处理方式。如果谈判陷入僵局时,应该如何来处理,事先要有所准备。一般处理僵局的方式有:调停、实情调查(fact-finding)、仲裁、罢工和停工等,需要指出的是,在有的州停工是违法的[1] (pp.31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