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 Classification:G180,K220,N450,O160 一、引言 中国近代股票市场从19世纪70年代清朝的一些“官督商办”企业开始公开发行股票算起,历经70多年,一直到194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最后一个证券市场训令为止。纵观这段历史,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征就是政府对股市的介入和干预。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了《证券交易所法》,此时我国还没有股票交易所;自1926年起北洋政府和随后的国民政府开始设置专门的市场监管机构——交易所监理官,而这距离我国发行第一只股票的1873年仅50余年。这一特征和我国1980年以后的股市监管很相似,在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自发的股市发展不到15年,1992年国务院证券委和证监会即告成立,6年后《证券法》颁布。更进一步,这一特征和美英等国“市场主导型”的传统有很大不同,比如美国1790年就成立了第一家股票交易所——费城股票交易所,但是直到一个半世纪后的1930年代才开始制定《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同时这一特征却与日韩等国“政府主导型”的传统极为相似,比如日本于明治11年(1878年)在股票交易还远没有兴盛之时即颁布了证券交易所法,并组建了交易所。总体而言,深入研究我国近代股市的监管史,一方面能部分刻画出我国股市监管的特色与历史传统,另一方面也可发掘出对今天的一些启示。 目前专门考察近代股市监管的文献较少。这既可能是因为资料难以搜集,也可能是近代股市由于战乱频仍、市场规模有限等原因从未对实业产生重大影响,从而不受重视。尽管这样,相关文献依然指出了近代股市的一些特征,比如政府对股市放任自流、疏于管理 (杨文,1999;王志华,2005),或者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差而对投资者的保护弱(Goetzmann和Ukhov,2001),或者缺乏独立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信息披露(Chen Zhiwu,2006)。这些研究都指出了近代股市监管能力较差的事实;但是关于近代股市监管制度的具体结构和演变轨迹仍然是不清楚的。更重要的是,在70多年的时间内这种较差的监管能力为何没有获得提升?作为对这些文献的继承,本文将较为详细地描述中国近代股市监管制度的特征及其演变,并试图对“监管不力”的问题给出一个初步解释。 具体而言,我们着重从以下五个维度进行分析:监管机构设置、法律制定、实际执法、对交易所的控制,以及几次股市大崩溃的应对。同时,我们也指出:尽管我国近代股市监管体系很大程度上是直接移植日本、欧美等国的制度,但是我国股市监管中的“强势政府”促成了一个“以毒攻毒”的不良均衡,而正是这一均衡解释了为何中国股市信息披露一直没有形成、为何股市立法得不到有效执行等具有近代特色的现象。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监管”概念①,既包括政府出于“公益性目的”对市场的公平管理,也包括出于“私利性目的”对市场和交易所的控制。不管是晚清政府、北洋政府,还是南京政府,都会利用自己的权力,加强对股票交易所的控制乃至国有化,在这方面可以说政府是很有力度的。但是,在真正为市场提供公平游戏规则方面,近代不良的政治结构使得政府往往以权压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另一个需要说明的事项是,在分析近代股市监管特征时一定要区分两点:一个是纸面上的规章制度,另一个是实际的执法力度和效果。近代股市监管在搭建监管框架方面,确实是做了较多的工作,比如纸面的法律制定、名义上的专门监管机构建设、与欧美等国进行监管方面的交流学习等,从这个角度说,监管体系在当时来说是比较完整的;但是这些名义上的监管框架,如果没有辅以相配套的能力建设和人员配置,则是虚有其表。在本文中,我们也强调了实际上的“有监督无管理,执法能力极差”的现象。近代股市实际执法状况可概括为:“上市门槛极低,上市后监管不力,退市时没有纪律”。 本文余下部分的结构安排是:第二节从多个维度描述近代股市监管的特征及演变,第三节尝试通过一种“以毒攻毒”的制度均衡来解释近代股市信息披露差和法律执行效果差的现象,第四节是本文的结论以及对今天股市监管的启示。 二、中国近代股市监管:兴起、结构与演变 (一)近代股市概貌 1872年李鸿章组织设立轮船招商局,第二年改为官督商办,开始模仿西方公司公开募股。随后上海机器织布局(1878年)、上海电报局(1882年)等企业也纷纷发行股票开始兴办,可以说近代股市有一个蓬勃的开端②。但是随后的三次大崩溃(1883年的矿局倒帐风潮、1910年橡胶股票风潮和1921年信交风潮),以及期间“年年皆有的小风潮”使得近代股市始终未能大规模发展起来,到1947年底上市的股票仅有32只,这仅比1883年股市交易火暴时的29只多了3只而已。表1具体统计了近代在上海交易的股票数目,可以看出近代上市交易的股票数目从来没有超过200只,而且波动很大。事实上,1920年代以后,近代金融市场其实完全变成了“公债市场”,债券的交易量占98%,而股票仅占2%;而只有在投机高潮时市场交易的股票数才较多(叶世昌、潘连贵,2001,第250-252页;洪葭管,2004,第 389-393页)。 我国近代股票市场的总体特征③是发展断断续续,投机性极强,对产业支持能力有限(表2)。总体而言,近代股市对实业的影响还是较小,只有极少数的企业采用了公司组织的形式,由于股市不发达,使得这些公司很难依赖股市向社会公众募股,不得不“托亲告友,多方联络”,其吸收的社会储蓄和借款一般都占流动资本的一半左右(张忠民,2001;李玉,2002;洪葭管,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