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近年来,对中产阶级的研究已成为国内外学术领域日趋高度重视的问题,引起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经济学等方面专家学者的普遍关注。其中西方功能主义学者在论及中产阶级与社会秩序的作用时,多将中产阶级视为社会稳定的“防火墙”,认为其政治上温和保守、具有阶层冲突的缓冲作用、能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和维持社会稳定等。亨廷顿以及丹尼尔·贝尔(1997)等对中产阶级与社会稳定关系提出“平衡轮”与“稳定器”的概念。美国学者威廉·汤普逊提出,“中产阶级‘既不陷于贫困也不流于奢侈,一般大多数是绝对地有道德的,既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又能努力为周围的人造福’,因此非常值得重视”。①1990年代,德国学者贝克在《没有劳动的资本主义》中也认为,“虽然他们不可能上升为独立的力量。他们仍将是不同阶级总体平衡中的一支主要的稳定力量。作为阶级平衡的重要因素,他们使自由资本主义社会得以延续下去。他们的发展将阻止无产阶级化的蔓延,在劳资间起缓冲作用——他们是阶级利益的平衡器和稳定器,是给社会带来和谐的使者”。② 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社会改革发展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地发展,促动了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在传统的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之间,中产阶层作为一个重要的利益群体正在逐渐兴起。国内许多学者借鉴西方国家的现代化经验和中产阶级是社会“稳定器”理论而判断:“中间阶层在技能、职能、收入和财富占有状况,社会地位或权力等方面都处于中间状态。他们是现代工业社会中过着比较富裕的中等生活的人,对社会的主导价值观有较强的认同感,对社会对立和社会矛盾起着缓解的作用,是稳定社会结构的基础”。③ 二、对西方中产阶级“稳定器”理论的质疑 中产阶级“稳定器”理论是一个来自西方文化话语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只是从一个角度或一个方面论述了中产阶级的社会作用,虽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但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本文认为社会稳定是一个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工程,社会稳定应是各子系统交互作用、综合作用的结果,是整个社会阶级阶层之间利益协调与共同发展作用的结果。因此,对中产阶级理论中的“稳定器”说,我们应该用审慎的态度加以评析。 首先,赵延东等学者认为中间阶层对现代社会的协调发展、稳定有序有结构性的作用,是保证社会利益冲突不致激化的“稳定器”。④然中产阶级虽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单一要素却不等于是一个社会稳定的机制;中产阶级虽是社会稳定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其具有稳定社会秩序可能性但并不导致必然性。这好比智商并不等于智慧,智商要变成智慧还必须具备或经历许多主客观条件以及内在和外在因素。社会稳定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多维度的复杂系统工程。从社会结构和功能态势而论,社会稳定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思想意识形态稳定、社会秩序稳定以及国际环境的稳定等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和相互转化的子系统,是以结构方式紧密联系起来的一种有机统一体和有序状态。社会稳定不仅是一种社会互动性的稳定,而且意味着社会整体性稳定,并非仅是某一领域的稳定。社会稳定由众多相互依存、协调、作用的子系统组成,各个子系统又由众多要素构成,而每一个子系统及其要素在社会变迁过程中都可能经历发展的量变,这种量变又产生交互影响作用。因此,在社会构成要素的变化趋势以及相互作用推进整体社会稳定发展之前,单一要素的变化只是维持社会稳定的一个变量,它或许可称为“助推器”、“推进器”,然其本身还不能称为“稳定器”或“安全阀”。而一个动态的、可持续发展类型的社会稳定,不仅是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思想意识形态稳定等共同合力推动作用的结果,而且也是社会各阶层共同协调发展的综合作用结果。按照帕森斯的观点,就是指一个社会的和谐和秩序有赖于该社会成员一致的价值共识。社会秩序需由不同利益集团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的博弈中构建和整合,中产阶级要维护社会稳定只能是这种充分博弈中的合作共赢。 其次,肖文涛等学者认为“随着中国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中间阶层将会不断扩张,最终成为中国现代化社会阶层结构的重要部分、最稳定的社会力量”。⑤然中产阶级要成为一种社会稳定的机制,量变固然重要,但关键在于质变。这不仅必须自身要有一个深层次的、充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内涵的建构和发展,而且必须有赖于国家与社会间良性的结构互动关系,即有赖于政府提供的制度环境能对经济运作进行有效地调控,并保证其可持续发展;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的和谐统一;社会形成权力制约机制、资源分配的公正机制和不同利益集团之间交往的民主协商谈判机制以及公民合法政治参与渠道的畅通机制等等。只有在这些多种因素与作用力协调与整合的过程背景下,经济上的中等收入者才有构成完整社会阶层的基础,才能形成自觉、自为的阶层意识,才能形成一种阶层自主的社会力量。否则,中产阶级尽管在社会结构中占有很大比例,但却并不能对国家与社会的发展有所作为。如阿根廷(国土面积278万平方公里)曾是南美最富的国家,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世界粮仓和肉库”之美誉;1913年人均收入即达3797美元,高于法国和德国,1998年人均GDP为8030美元。2001年人口有3600万、城市人口比重即达88.3%,国内生产总值第三产业占68.5%,⑥是一个中产阶级化国家,但20世纪90年代政府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误,导致社会经济走向破产边缘。2001年底阿根廷爆发金融危机和挤兑风潮,中产阶级纷纷破产,并愤而走上街头示威游行,引起国内社会政治的大动荡和骚乱。有专家学者就指出对于阿根廷国家的灾难,其知识分子也难辞其咎,因为知识精英未能在市场经济理论上形成主流,结果导致“绝大多数政治家基本不懂宏观经济学,不懂得金融和货币理论”。⑦以上事例提醒我们,中产阶级的一些潜在积极作用是不会自然而然地主动发挥出来的,国家与社会的互动作用以及政治系统对中产阶级的整合与引导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再次,西方“中产阶级”研究范式不仅隐含有理论预设和政治设计的意味,而且还潜涵着意识形态的思想性意味。这就是其理论价值的探讨、逻辑分析和验证都必须是有一个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领域都已足够“强大”的中产阶级为前提。如亨廷顿就认为随着商业化的、官僚化的中间阶层的逐渐壮大,中间阶层的保守倾向将越来越明显,如果这时现代法治民主政治也取得一定的成就,中间阶层的保守性就成为法治民主政治的稳定力量了。⑧可见,这个“强大”是必须有许多客观现实的具体条件与要素来支撑的。很显然,中产阶级是社会的“稳定器”的结论,就是建立在这一先验的理论基础和前提条件上的。正因为这种涵蕴着变量的理论方法,使其对现实社会分析中,充满着不确定因素,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同时,西方中产阶级理论发展与市民社会理论具有联系性和继承性,是建立在西方语境中市民社会、分权制衡、政党政治、社团组织、民主与法治观念、市场经济理论以及选举制度等基础上的一种理论。这种理论未必“放之四海而皆准”,尤其对亚洲、非洲和拉美一些不同历史与社会文化背景、不同国情的“后发”国家并非完全适用。这些国家政治、经济制度也不可能有与之完全相同的设计与安排。例如古巴就没有西方意义上的中产阶级,但却长期政局稳定、社会秩序良好、安宁和谐。1959年以来古巴被美国的政治高压和经济封锁长达40多年,然而在古巴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建设一支廉洁的干部队伍,及时调整政策、恢复发展经济,全民享有社会保障,国民文化水平较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安定。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