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的逻辑:政党现代化与手段性回归

作 者:

作者简介:
叶国文,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原文出处: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现代政党是作为一种手段发轫于西方国家。随着西方现代国家确立和发展,政党出现从手段向目的演变的趋势,这导致党魁集权专制和政党组织涣散,并产生执政合法性危机。西方国家通过把政党纳入国家制度,还政党手段性组织本原,实现国家与政党现代化之双重目的。文章简单考察了现代中国政党。由于民族国家构建的需要,形成了党国体制,中国政党既是政治手段又是政治目的,并向目的性政治组织演变,这导致“寡头统治铁律”不断上演,从而导致中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困难和政党与民众关系的疏离,产生执政合法性问题。因而,回归手段性组织本原是政党现代化和国家建设的必然。这就需要构建政党与国家之间的制度化关系、回归社会、重建基层组织和实行党内民主改革。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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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07)04-0021-06

      政党是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普遍的政治现象。在当今政治生活中,无论获取国家政权,还是获得连续的执政地位,都离不开政党,政党是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利益表达和综合、资源整合、实现民主的重要政治手段。但是,在现代政党发展过程中,却曾成为党魁谋取权益的机器,从而引发执政合法性危机。在认识并逐渐消除党魁或者政党机器的威胁后,政党也从目的性回归到手段性政治组织本原,并使政党成为现代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政治力量。

      一、手段性政治组织:滥觞于西方国家的现代政党

      现代政党这一语汇直至17—18世纪才在欧美国家政治生活中使用。当时政党与派别同义,并且同时使用,指社会上一部分政治观点和利益相同的人组成的政治集团。直至19世纪,政党才与派别区分开来[1](p470),并形成具有现代意义的政党。

      一般认为,现代政党发轫于英国和美国,英美两国的政党是西方政党的典型。[2](p647)1640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议会内部围绕为了君主制还是共和制这一国家政体问题展开争议。这一争议在1679年关于詹姆士二世王位继承权问题上继续并进一步升级。为了整合各自所主张的社会支持力量并证明正当性,形成了“辉格”和“托利”两个具有攻击性意义的派别。争论的结果是,两派逐渐妥协并在君主立宪政体中争取议会席位、轮流执政。之后,两派于1833年分别更名为自由党和保守党,并于1866年固定下来。

      通过分析,英国政党形成于在政治上具有原则性区别的政治派别。这一区别的成因在于资产阶级作为新的政治力量要求获得权益,而旧阶级则试图通过支持君主政体巩固其地位并继续掌握内阁(政府)。在这样的背景下,两派以议会为平台展开了政治角力。为了整合各自支持的社会力量,以便建立所主张的国家政体并掌握内阁(政府),互相攻击并走向妥协。从这一过程分析,无论是最初的派别,还是后来的政党,英国政党均是一种整合社会资源谋求政治权力的政治手段。

      关于美国政党的产生,有些学者认为源于制定1787年宪法。在讨论和批准1787年宪法时,政府内部形成了赞成和反对联邦两个派别,最终形成现今的两党制。奇怪的是,在美国制宪者眼里,并没有预见到政党在现代政治中所起的作用。在他们所拟定的计划里,也没有关于政党的规定,反而“采取一切实际可行的步骤去反对结党营私。”即使当华盛顿将要离开总统职位的时候,在其《告别演说》中也不忘攻击政党:“一派轮流对另一派进行的统治,会因政党间不和而自然产生的复仇心成为苛政。这种复仇心在不同年代和不同国家中曾犯下最可怕的罪行。因此,这种轮流统治本身就是可怕的专制,并终将导致更加正式的和永久的专制。”[3](p319)由此可见,也许在制定宪法时,出现了以支持和反对联邦为内容的两个不同派别,但把这个作为美国政党的产生缺乏说服力。

      在回答美国政党产生前,有必要了解当时的历史背景。首先,在开国元勋们讨论1787年宪法的时候,发轫于英国的代议制度已经成为治理人口较多国家的手段,是“获得一种容纳和联合一切不同利益和不同大小领土与不同数量的人口的政府体制。”[4](p246)这一制度随着殖民地开拓者从英国植入美国,在独立战争和制宪会议期间,通过制度设计适应了美国治理的需要,民主、平等等政治价值由此在那片土地上成长。其次,联邦国家主权统一成为社会共识。分析宪法制定者的各种言论,尽管他们在具体制度设计,乃至国家结构上存在差异,但对于主权统一却有惊人的共识。为了维持这一共识,才提出建立为全体人民所有的联邦政府这一原则性制度设计。因为要使“联邦卓有成效并永存下去,一个为全体所有的政府是必不可少的。”[3](p317)制度设计者把总统作为统一、为全体人民所有的联邦政府象征,因此关于总统以及总统选举是制宪会议期间几乎“整个体制中唯一有重要意义、而未受到反对派严厉批评,或者受到些许称赞的部分”。[5](p346-347)

      那么如何选举总统呢?在制宪者的制度设计中,总统是合众国代表。因此对总统候选人作出了三条规定:(1)须到各州聚集,“由每州选出的选举人将在其所由选出的州内集合并进行投票”;(2)防止总统候选人作为一个整体集聚一起商议,导致人民权力被少数人瓜分;(3)“一切参议院、众议院、或任何受委或就雇于合众国的个人,均不能成为候选人。”于是,为了总统选举的必要,“在美国政府的形式下,政党是不可避免的。”[6](p7)所以,尽管遭到所有制度设计者的反对,由于美国总统选举,政党成为实现拟定制度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美国政党不是产生于1787年的制宪会议,而是在实现制宪会议设计的制度过程中,是实现国家统一和构建全体人民所有的联邦政府象征的总统选举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政治手段。

      通过分析英美两国政党产生过程,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代政党形成于构建现代国家中,是一种政治手段。在英国,为构建新的内阁(政府),在其内部形成了代表现代与传统利益的两个派别。它们在整合资源基础上形成政党组织,并以此为手段获取掌握内阁(政府)的权力。在美国,为选举总统,在直接体现人民意志和遵守总统候选人选举规定的前提下,政党作为一个既代表民众利益又利于聚合民众的政治组织而产生。由此可见,从西方国家现代政党的产生来分析,政党是一种政治手段,是手段性政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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