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合作主义理论述评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威海,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00433

原文出处:
上海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合作主义既是与新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相对应的社会经济模式,又是与多元主义形成鲜明对比的理论主张,合作主义不仅具有悠久的思想渊源,也经历了复杂的历史演变。其核心理念是在政府、劳工组织和雇主组织之间建立一种三方合作的“社会伙伴关系”。由于合作主义与中国文化之间具有某种不期然的契合,因而也被运用于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分析之中。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7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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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1309(2007)03—0105—08

      合作主义(政府导向与集体主义)是西方社会中与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市场导向与个人主义)相对应的两种主要的社会经济政策模式。① 合作主义理论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一支,而且在社会政策领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并同时在诸如政治学、社会学,乃至政治社会学的理论领域里也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合作主义(corporatism)在国内又被翻译为社团主义、法团主义、统合主义、组合主义等,而合作主义则是使用比较多一些的译法。作为一种理论的“合作主义”于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其理论目的是希望建立一种由国家通过工会、生产协作组织控制工人群众的一种社会结构或制度。

      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合作主义理论成为诸多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用来阐明社会政策主张、解释社会结构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又一种重要的理论分析框架。正如合作主义重要理论家斯密特所说的,合作主义“的目的是要提供不同于多元主义的社会结构类型,其重心在集团行为和体制的关系,即用一种结构将公民社会中的组织化利益联合到国家的决策机构中”。② 近年来,合作主义理论由于其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劳动关系调节、福利制度完善等方面的现实方案所带来的启示,而日益为中国学者所看重。本文尝试从合作主义的历史发展、主要理论主张对合作主义理论进行介绍,并试图对合作主义理论进行简单的评论。

      一、合作主义的产生与发展

      合作主义并非仅存在于现代社会中,而是具有相当长的历史渊源,近代欧洲斯堪地纳维亚地区的权威主义政体被认为是合作主义的肇始。从意识形态的渊源上看,合作主义最早起源于欧洲封建社会一种右派势力“组织化国家统制”(organic statism)。这种思想与社会学中结构功能主义的先祖——社会有机体理论有着密切的关系,它们都强调社会的整体,社会中的群体或阶层虽然有贫富之别、等级之差,但是却各负其职、各安其位,凝结成为一个集体性的社会。合作主义的著名理论家施密特和哥诺特则认为,“合作主义思想渊源于两种哲学的综合,即欧洲天主教义和民族主义,前者强调和谐与社会统一,后者重视适应本民族文化传统,强调个体对民族利益的服从和牺牲,从而使社会结为一体。”③ 可以说,提倡和谐、强调整体、追求社会秩序乃是合作主义的一贯宗旨。

      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意大利、德国等法西斯独裁政权都被认为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合作主义的精髓。也因为这样的原因,霍布斯鲍姆把独裁者萨拉查时期的葡萄牙称为“最彻底最典型”的“合作主义国家”。不过,尽管人们仍然普遍认为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德国和意大利法西斯政权是合作主义的典型,而且“20年代、30年代和40年代期间,合作主义在理论上被设想为法西斯政权的一个基本意识形态部分”④,但是实际上合作主义的模式并不是法西斯政权的代名词,而是涵盖了包括现代民主政治在内的各种完全不同的政权形式。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合作主义模式之能否实行并不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政治特性,这一点可以通过下表所列举的各类实践合作主义的政权中看出来。

      

      二十世纪中期,随着福利制度的日渐成熟,福利制度与合作主义的关系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有学者甚至提出,“福利国家源于自由的合作主义”的观点,建立福利国家基石的贝弗里报告也被认为是“合作主义式的合作阶段”的产物。⑤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欧美各国在政治社会结构出现新的变化,福利国家开始建立并且不断变化,合作主义的含义发生变化,从而导致了新合作主义的产生,这些变化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美国经济的一枝独秀以及日德等战败国在经济上的强势崛起,国际关系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西方世界各个国家在世界经济政治体系中的地位被重新安排。美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头号强国,英、法等一些传统资本主义强国由于经济实力的下降,其政治地位也随之下降。而二战中的战败国如德国、日本等国家却由于经济力量的不断增长,其国家地位随之上升。经济上的变化使一些欧洲国家倍感竞争的巨大压力。对于一些传统的欧洲强国而言,由于经济不景气所造成的国内资产外流已经成为它们需要应对的主要问题,由此这些国家必须调整政策,保护本国的经济,以提升已经趋于沦落的国家地位。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欧洲国家开始扩大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程度。

      其二,西方国家内部在战后出现了利益集团的发展和政治权力逐步向中央政府集中的趋势。随着国家权能的不断扩大和资本主义内部行业之间利益竞争的加剧,以及民主基础的扩大,公民日益依赖通过功能性组织来保护和发展其利益。同时,随着“福利国家”政策的普遍推行,公民权利逐渐向社会经济权利扩展,公民的权利也越来越依赖统一的法律和中央政府保障,这促使了政治权力向中央集中的进程。

      这些变化也导致了思想文化领域的变化。战后,行为主义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曾经风靡一时,而由美国学者提出的多元主义的分析模式也享有独尊的地位。多元主义论者认为,当代社会的秩序已经不是靠权威或文化整合的秩序,而是一种权利分化后的整合秩序,或称结构秩序。他们认为,在当代社会,一方面公民权利趋于扩大化,另一方面利益趋于组织化,即公民个体日益结合成为有共同利益的组织来保障、发展其利益,因此,政治秩序主要是通过国家与利益组织的协商而建立的一种结构秩序。但是随着战后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欧洲学者开始对多元主义提出质疑。他们认为,多元主义建立在众多自治的利益组织能够自行协调利益冲突的理论假设的基础上,这就不可避免地降低国家在协调利益冲突方面的作用,这种理论模式虽然适用于美国,但是并不能适用于欧洲国家的现实。同时由于欧洲各国所面临的问题,也使学者们强烈感到传统自由主义的不干涉立场正在成为阻碍资本主义发展的绊脚石。为此,他们从欧洲国家的现实出发,开始思考、构建新合作主义这种不同于多元主义和自由的理论分析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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