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国际化背景下的“去道德化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郭彩琴,1963年生,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去道德化教育”是20世纪60年代欧美国家出现的一种道德教育思潮,它反对一切形式的道德灌输,主张道德教育要突出学生的自主性,强调道德教育过程就是学生自我理解、自我行为选择的自主过程。这种思潮是由独特的多元文化和宗教自由的社会背景、个人主义和相对主义价值取向等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它既不完全适合欧美国家的教育现实,更不适用于我国。在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我们对此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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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全球化必然带来教育国际化,教育国际化在为我国教育发展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某些冲击,道德教育就是其中之一。面对冲击,一些学者强调道德教育必须与国际接轨,积极倡导主体性教育,反对强迫灌输教育;提倡情景体验教育,反对正规课堂直接教育;提倡自主参与教育,反对单向说服教育等。这些观点对批判我国长期以来学校道德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对构建我国德育理论也具有某些参考价值,但其中对欧美国家曾经出现过的“无灌输的道德教育”、“去道德化教育”等思想存在暧昧情绪,有的学者甚至提出要在我国学校教育中进行尝试。对此,我们有必要对“去道德化教育”进行历史考察,对其不合理性进行理论分析和思考。

      “去道德化教育”的产生及其原因

      “去道德化教育”是欧美国家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的社会思潮。在这段时期,从主导价值取向、教育理念来看,个人主义、道德相对主义成为“时尚”;从道德教育过程来看,价值澄清、道德认知发展等模式成为“主流”。

      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比较强调传统的道德教育。殖民时代,道德教育就已出现,当时公立学校把“不是传授学术知识,而是道德价值”作为教育目标;独立战争以后,学校道德教育成为培养合格公民的重要渠道;19世纪移民涌入,道德教育逐渐成为家庭和教会学校的“专利”,1820~1890年,公立学校设有各种各样的道德教育课程,采用艺术、史诗、讲故事等形式,从小培养学生道德品格;1890~1960年,学校教室里增加了“星条旗”,通过对学生进行“善”的灌输和“恶”的矫正来培养合格公民。20世纪60年代,美国道德教育发生了转折,改变了传统道德教育的一些基本做法,道德课程几乎从公立学校中完全消失。1960~1980年,采用圆桌讨论的方式,教师成为圆桌上与学生平等的一员,采用不灌输价值,让学生自己思考、判断、选择的方式进行道德教育。①由此可知,20世纪 60年代美国公立学校出现的“无灌输道德教育”成为突出学生主体的教育,德育过程成为学生自我理解、自我行为选择的自主过程。

      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德育思潮和德育实践同样在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出现。加拿大学校道德教育实践中主要采用柯尔伯格的道德两难推理和价值澄清方法,组织学生共同讨论与生活没有什么关系的道德两难问题,用“咨询”与“协商”代替“灌输”与“训练”。英国和澳大利亚的学校道德教育发展历程也相类似。

      “去道德化教育”在欧美国家公立学校出现不是历史的偶然,而是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思想原因。

      1.文化多元和宗教自由的社会原因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是由来自不同文化背景和具有不同宗教信仰的移民组成的国家。文化的多元性决定了在文化交融的同时,不同民族和社群更加重视自身文化的保持,尤其强调宗教的重要性,不同宗教教派对于“谁的信仰方式才是正道”问题产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在这种背景下,随着同一地区居民的增多和居民中种族的日益繁杂,共同的宗教背景成为人们普遍寻找而又难以找到的美丽梦境。公立学校事实上成为来自不同宗教信仰家庭的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学生家长要求学校确保自己的孩子在信仰和道德方面的信念不能遭到损害,这样,那种致力于读、写、算的不带任何派别色彩的、既不要政治也不要宗教的新式公立学校成为时代的产物。由此可见,文化多元和宗教的差异性客观上要求学校保持价值中立。因此,独特的社会背景是“去道德化教育”思潮产生的重要社会原因。

      2.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

      20世纪60年代,一种世界范围的个人主义兴起。个人主义是一种典型的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和社会哲学,认为个人价值至高无上,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反对权威、宗教、政府、社会以及任何其他外在因素对“个人权利”的干扰侵害。

      个人主义价值取向不仅广泛地渗透于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等领域,而且也渗透于教育领域。正是在个人主义影响下,当时的西方教育家认为,道德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道德判断和选择能力,而不是接受特定社会的道德规范,反对把道德教育的目的定位于社会价值,道德教育应尊重和关怀个人价值,应尊重学生的主体性,尊重学生自主的选择,反对运用灌输方法。“我们崇尚个人尊严,确切地说,我们信奉个人的神圣不可侵犯性。任何可能破坏我们自己思考、自己判断、自己决策并按自己认定的方式生活的东西,不仅在道德上是错误的,而且是亵渎神明的。”②认知发展道德教育理论强调学生既是认知结构的建构者,也是其道德世界的建构者。价值澄清学派认为社会不存在普遍、绝对的道德原则,一切价值或道德从根本上是个人的事情,是个人关心、反省、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外部力量强迫的结果。存在主义道德教育和人本主义道德教育更是在个人主义意识形态影响下形成的道德教育观念。存在主义认为,一切价值的第一原则与道德的基础是人的选择自由,任何道德体系的目的应当是扩大所有人选择的自由。“教育纯粹是个人的事。教育无论对公众、集体还是社会,都不承担任何责任。教育的目的就是使每一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存在,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③总之,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欧美国家,教育学家对道德教育的关心虽然采取了不同的形式,但都体现了一种时代的精神——个人主义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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