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8634(2006)11-0021-(05) 小班化作为一种教育改革的趋势,已经为世人公认。然而有关班级规模和学生学业成绩之间关系的研究却表明,缩小班级规模不一定会带来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1] 也就是说,现在各地小班政策都是在研究结论不明显的情况下出台的。由于小班化成本很高,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上述小班化政策在出台时就有很大风险。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作为决策主角的政府还是痛下决心实施小班化。在制定政策过程中,由于各国国情有别,小班化政策便呈现出多样化的局面。 一、外国小班化政策 美国上世纪后半叶随着入学人口的回升,学校班级平均容纳学生数已上升至24人,有的地区则上升至26-28人,甚至36人。[2] 另外由于美国基础教育存在大量问题,如教育质量下降,成绩鸿沟等,社会各界纷纷呼吁政府进行教育改革。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各州进行了大量的实验,意图通过缩小班级规模来提高学生学业成绩,从而提升本州的教育水平。实验结果比较显著的有田纳西州的STAR(Student/Teacher Achievement Ratio)计划和威斯康星州的SAGE(Student Achievement Guarantee in Education)计划,尤其是前者,直接促成了克林顿政府CSR(Class Size Reduction)计划的出台。CSR计划主要采用联邦政府拨款的方式推动实施,计划将中小学各年级班级学生人数从平均每班23人减至18人(2005年实现)。该计划的目的在于使每个孩子都得到教师充分的关注,使学生为今后的学习打下牢固的基础,使学生在三年级结束时都可以独立地阅读。[3] 1999学年联邦政府拨款12亿美元,2000学年将拨款14亿美元,此后7年内总拨款为124亿美元。各州政府自愿加入计划后向联邦政府申请拨款,并筹集配套资金,首期有20多个州加入计划。拨款主要用于增聘教师、增加校舍和设备、改进教材、增聘合格教师。联邦政府计划在5年内用73亿美元增聘10万名教师,吸引具有综合素质的人才做主科教师。美国国会则要求将25%的拨款用于教师培训。 日本早在1958年就制定了义务标准法,规定公立学校的标准班级人数为40人,县教育委员会按各县市的班级数目确定相对的教职员人数。1998年,教育中央委员会报告提出,法例中的班级大小标准仅用以计算教师数目和工资,县行政机关有权力灵活决定班级大小,以进一步改善学校情况。2001年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修订法例,县教育委员会可根据学生的特别需要制定低于国家标准的班级规模。2001年日本教育研究学会的调查显示,低年级教师倾向于喜欢小班,他们认为“最恰当”的班级大小为20人,因为这样他们能够“发掘学生最好的一面”、“花足够的时间与学生说话”。山形县已于2002年开始实施“新新计划”,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和小学各班人数为30人。[4] 韩国于2001年开展小班化。教育及人力资源部于本年度发表了《知识与信息时代——教育环境改善计划》(“七·二零行动”)。该计划主要着眼点在于降低班级学生人数,另外包括改善学与教的方法,聘请更多中小学教师以及鼓励学校施行不同类型的教学法等。2000年韩国高中平均每班有学生42.7人,初中38人,小学35.7人。政府于同年开始在小学实行“第七国家课程”,课程以配合个别学生多元学习需要为目的,让学生有更大的选课权利,鼓励学生建立自我导向的学习能力。为配合第七课程的实施,教育部打算投入一半的教育预算12兆280亿韩元(约合110亿美元),加建学校和教室,以将班级人数降低至35人。本次降低班级人数计划的推行策略为,先在高中实施,然后逐层延至低年级。[5] 二、我国小班化政策 在小班化教育改革成为一种趋势时,我国各地区也纷纷采取行动,积极进行各种实验研究。 台湾省于1994年9月21日成立教育改革审议委员会。1996年该会提出了咨议报告书,指出降低班级人数,落实小班教学精神,提升教育品质是教育改革的重点。但同时又指出:降低班级人数只是一种策略、过程和手段,并非教育目的。确实发挥小班教学精神及功能,才符合教育改革的要求。因此台湾教育部门从1998年到2000年在各县市国民中小学试行“发展小班教学精神计划”,希望能达到“校校有小班,班班有小班教学精神”的基本目标。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规划小班教学示范计划,加强小班教学师资研习,营造小班教学学习环境,改进小班教学课程、教材,改进小班教学教法、评价,成立小班教学辅导咨商单位,评价小班教学成效,推广小班教学做法。此外,台湾教育部门根据经费预算的结果,决定以10年为限(1998-2007),国民小学班级人数降为35人,国民中学人数降为40人。[6] 澳门于2001年财政年度施政方针中首次提倡“小班教学”并在教育中逐步实现“小班化”。2001/2002学年在小学教育预备班中正式开始实行,2002/2003学年由小学教育预备班推行至小学三年级,2003/2004学年延伸至小学四年级,2004/2005学年延伸至小学五年级,2005/2006学年则推行至小学六年级。政府以加大财政拨款的形式帮助学校实现小班化。2003/2004学年中,澳门共有中小学注册学生99239人,学校117所,实施小班制的学校有62所,占总数的53%。现在澳门每班35人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另外为了配合小班教学的开展,教育暨青年局于2004/2005学年拟定了“优质小班制教学计划”,通过发放特别津贴的方式鼓励学校向大学里的专家寻求理论支援,扎实推进小班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