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贡献与误区

———种新制度主义的解读

作 者:

作者简介:
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 杨光斌(1963—),河南南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政治学理论、中国政府与政治研究。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奥尔森的贡献在于发现了日常经济生活中大型的无组织的集团行动的困难性,他的“搭便车”假设也能够解释一次性利益博弈。但是,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存在重大误区:以分析无组织的大型集团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来分析小型集团的行动;以一次性博弈结局而解释作为多次博弈均衡的国家兴衰;奥尔森对传统的集团理论、多元论和国家理论的否定违反了制度变迁的基本史实;作为霍布斯主义者的奥尔森完全无视制度和道德的约束;被奥尔森当作决定性的利益集团只不过是政治体系中的次体系。在学术流派上,奥尔森最终从理性选择主义走向制度经济学。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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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6)01—0064—08

      众所周知,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以下简称《逻辑》)的基本假设是,理性的“经济人”必然会在集体行动中“搭便车”,从而导致“集体行动的困境”。[1] 这一集体行动理论在社会科学界已经成为一个思维定式,言必称“集体行动的困境”,颇有“奥尔森迷信”之势。不仅如此,在《逻辑》的理论框架内,奥尔森又开始研究国家的兴衰,出版了《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社会僵化》(以下简称《探源》),[2] 国内一些学者依然推崇奥尔森的国家兴衰论。[3](导读) 奥尔森很自信,当被批评是“理论单一”的思想家、总是用一种简单模型回答所有重大而且复杂的问题时,奥尔森不以为然,因此奥尔森在再版的《逻辑》序言中写到:“我决定不做任何诸如此类的大修大改。即使重写本书,我的观点也不会有丝毫变化。”[4] 而在《探源》中,奥尔森更是这样写到,历史学家关于国家兴衰的研究充其量为人们观察这一宏大的主题提供了历史素材,而不能说明国家兴衰的最终根源;其他学者对此问题的观察也很肤浅。[2](P5—7) 言外之意, 作者自己的理论能够最终解释国家兴衰的原因。

      遗憾的是,在我看来,奥尔森不仅没有找到国家兴衰的根本之道,反倒有可能将人们在这一问题上的认识引向歧途。任何一种社会科学理论都可能是不完美的,都会存在这种或那种问题。但是,在奥尔森的理论中,我认为存在的不仅仅是问题,还有重大误区,因此非常有必要给予重新认识和检讨。本文首先介绍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贡献,接着讨论理论本身的问题及其在运用中产生的几个误区,最后讨论制度变迁中利益集团的政治地位与作用。本文讨论的范围主要限于奥尔森两本影响最大的著作即《逻辑》与《探源》,因为我认为他后来的作品如《权力与繁荣》并没有多少观念上和知识上的贡献,甚至是对他自己以前研究的否定。本文的视野主要是政治学的,本文的批评性评论只是抛砖引玉,期望就教于方家。

      一、理解日常生活中的利益集团

      利益集团研究是旧制度主义政治学向行为主义政治学转轨过程的产物,作为政治学说史的一个重要阶段,行为主义留下一些重要遗产。在个体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指导下,奥尔森将政府外的利益集团研究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即发现了有组织的利益集团之外的无组织的潜在的利益集团的存在及其行为方式,诸如人数众多的白领工人、消费者、纳税人,等等,[1]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称之为非社团性利益集团。非社团性利益集团是建立在共同意识的种族、语言、宗教、地区和职业利益基础之上的,或是可能建立在家族关系基础之上的。[4](P204) 当然,作为经济学家的奥尔森主要研究的是非社团性利益集团中的经济组织,而不涵盖公共、宗教和慈善等类型的组织。[1](P44)

      那么无组织的潜在的经济性利益集团的行为方式是怎样的呢?这便是在今日看来已经是常识性的概念,即因为会计算的理性的“经济人”都要“搭便车”,必然导致大型集团① 的“集体行动的困境”。

      奥尔森论证集体行动的基本逻辑是,在其他条件相同时,集团中个体数量越多,个体所得收益就越小,所以集团中个体数量越大,离最优水平越远。因此,成员数目多的集团的效率一般要低于成员数目少的集团。奥尔森进一步假设:某一组织所代表的工人或企业的收入占GDP的1%,这一组织要使全社会经济活动效率提高,它必须负担为此而付出的全部费用;然而该组织大体上只能获得由此增加的社会总收益的1%。因此,只有在社会总收益的提高比促成这一目标的代价高出100倍时,该组织才会得到净收益,否则该组织不会为集体产品而行动。个体组织与国家的关系是如此,个体成员与集团的关系也是如此。[2](P50—51) 为此我在这里暂且将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称为“集体行动的倒数规则”。

      除非存在“选择性激励”和强制,[1](P3) 除非存在成本与收益的倒数关系,否则大集团的集体行动就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奥尔森所发现的潜在利益集团并总结出它们的行为方式,有助于我们解释日常的经济生活中的困惑,特别是关于消费者行动难题的理解。我们都是消费者,甚至是大宗商品的消费者,但是消费者为什么不能有效地组织起来抵抗开发商的侵权,说到底就是因为每个消费者个体都是理性的“经济人”,都在计算自己的成本—收益,都想“搭便车”,结果规模庞大的消费者总是斗不过作为个体的开发商。

      奥尔森的理论不仅是对利益集团理论上的学术贡献,还是关于日常经济生活观念上的一种更新。但是,是不是因为发现了无组织集团即潜在的利益群体的活动规律就可以无限放大其价值和适应性?与有组织的利益集团甚至政府相比,日常生活中无组织的潜在的利益集团在政治过程和经济活动中到底有多重要?更重要的是,有的大型集团为何得以组织起来而有些则不能?解释大集团形成的“副产品”理论即“选择性激励”与“强制”之于大集团的形成到底有多少解释力?不要说人类今天的文明,就是在一些原始部落中,难道个体的行为只有利益计算而无制度与道德约束?难道奥尔森认为今天的政治依然处于霍布斯所描述的国家状态?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奥尔森理论的基础,还关系到奥尔森在学术思想史的位置。

      二、以集体行动理论否定并取代社会学与政治学的基础性概念和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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