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论的文学史观梳理与质疑

作 者:

作者简介:
梅向东,安庆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安徽 安庆 246011)

原文出处:
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发展论是源自西方一般历史学的一个根本性文学史观念。建基于此,有两种文学史范式:历史主义的文学史和形式主义的文学史。前者将文学史叙写为一个由低级而高级、由简单而复杂的不断完善的过程,后者将文学史演绎为一个关于文学的艺术形式不断创新的历史逻辑。两者皆放逐了文学的审美本体及其个性与丰富性,使文学史变成了一种苍白的文学知识谱系。要重写中国文学史,就必须首先走出发展论的文学史观,在回返中国历史文化原点中找到新的文学史观。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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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史如何成为可能?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中国文学史’目前正面临着一个学科更新的严峻任务”,[1](P1)文学史家对那一问题进行了重新思考并发出“重写文学史”的呼吁,它集中于文学应该是怎样的历史发展和为何发展,并形成不同的思路以期得到文学的历史形态,然而,对传统的文学史得以建基的根本文学史观——文学发展论本身并未有认真的反思与梳理。在“文学发展论”中,“发展”是一个什么概念?发展论作为一般历史学观念对文学史是否是普遍有效的?“文学的历史发展”是一个什么样的判断?这一判断的目的是什么?发展中的文学是什么样的形态?总之,对文学发展论作为文学史观自身的合法性问题并未有过怀疑与验证。

      一、作为一般历史学中的“发展”概念

      “发展”的概念来自于西方传统的历史理论。“这个概念的痕迹可以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哲学家的泛神论中找得到。”[2](P213)但“发展”的概念真正为一般历史学理论所确定,最早是在18世纪的赫尔德那里。他在《人类历史哲学的理论》里,设想“这个世界的普遍性质,是一个有机体的性质,这个有机体被设计成要在其自身之内发展出更高的有机体来。”[3](P101)从而把人类的全部历史视为从野蛮状态开始而以一个完全理性和文明的社会告终的一场单一线型的历时变化过程。赫尔德的史学理论赋予了“发展”这样的含义:其一,它是一种线型历史意识:历史是一个人类大生命,这一生命有一个从野蛮到文明的总进程;其二,这一总进程是在历史有机体自身之内的展开的,其低级阶段是生成高级阶段的条件。“发展”在赫尔德那里实际上被确立成了历史观念,具有了历史本质之意义:发展即指那个被称为历史整体生命形式的过程性延展。

      无疑,发展的概念由于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和19世纪进化论的有力支持,从而成为更具普遍性的人类历史观念。黑格尔“把历史本身上升为一种更高的势力并使之变成为哲学的而有别于单纯经验的,也就是说,历史不仅仅是作为如此这样的事实而加以肯定,并且还由于领会那些事实何以是那样地发生的原因而加以了解”。[3](P129)黑格尔继承康德的历史学思想,把历史视为人类自由的发展:“世界历史无非是‘自由’意识的发展,这一种进展是我们必须在它的必然性中加以认识的。”[4](P94)而自由意识的发展就是人类的思想或逻辑发展,人有自身的自由目的,因为人有理性,这使得人类必然朝向文明而迈进,世界会在作为精神的自我意识之中逐步实现它自己的过程,即展现为理性的自我发展,所以历史过程在根本上便是一个逻辑过程。如果说历史在赫尔德那里是一个“单纯经验的”整体生命形式的发展进程的话,那么黑格尔所确立的则是历史理性的逻辑的发展进程。“发展”演示为理性的逻辑演绎,这意味着发展不同于自然世界的延展,自然世界自身的延展不是理性的,也就无所谓发展;发展的逻辑先后关系不同于经验的时间先后关系,所以发展从来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这也就表明发展是有其逻辑规律的,这便是人的理性必然的合目的性,即理性自我设计。黑格尔确立了发展这一概念的历史理性原则。

      19世纪生命科学研究的巨大突破对发展论的历史观产生了最为深刻的影响。历史学从生命进化这一自然法则找到了历史发展论的有力根据,形成科学主义的发展观。进化论对历史学的渗透使得发展概念具有了坚强的科学主义的合法性,然而其代价是:发展概念几乎等同于进化概念,它把“所有的演变,无论是宇宙的、生命的、人及其他的产品的,还是社会及其形态的,都视为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程”,由低级形式到高级形式的过程。[5](P4)发展论的历史观也成了一种把人类历史描绘成一个类似于自然进化过程的观念,这在19世纪孔德的实证主义历史学中得到充分体现。如果说黑格尔充分注意到人的历史进程与自然界的进程之间的区别,前者是逻辑的,而后者则是经验的,从而实际上要杜绝那种自然进化观念,那么孔德则完全消弭了那种区别。在他那里,发展概念有了如下变化:一是发展就如进化,而进化就是进步,因为进化就是因自然选择而不断产生愈来愈好的生命形式,由此,发展即是进步;二是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这一客观规律如进化的自然法则。[6](P164)正如柯林伍德所言:“19世纪的后期,进步的观念几乎变成了一个信条,这种概念是一种十足的形而上学,它得自进化的自然主义并被时代的倾向强加给了历史学。”但他同时注意到,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形,“它无疑地在18世纪把历史作为人类在符合理性之中前进并朝着符合理性前进的这一概念中有着它的根源。”[3](P164)

      从18世纪的赫尔德到19世纪的黑格尔、孔德,随着历史学自身的创立与完备,“发展”概念成为历史学的支柱性概念,所谓历史学就是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这即是历史主义。波普尔认为,历史主义有这样两个基本理论前提:一是整体主义;二是乌托邦主义。[6]所谓整体主义,即是认为存在一个普世的人类历史生命,这便是所谓历史意识,如黑格尔所说的“世界历史”概念,这个历史历时地有一个从古到今不断发展的总趋势、总进程,这一总趋势、总进程有其必然规律,如同自然进化法则一样,有一个因果律。所谓乌托邦主义,即认为世界历史必定朝向一个乌托邦目标不断进步,因为人类是具有理性的生命,由这一理性生命组成的世界历史必定对自我的活动进行合乎理性的自我设计,而这个理性的自我设计必是不断完善的,这便是一种历史乐观主义,它坚信世界历史是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过程。传统的历史主义理论正是把整体主义和乌托邦主义这两个基本理论前提浓缩到了“发展”这一概念当中,由此,“发展”概念实际上执行着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双重判断,它既表示对这样的历史事实的认识:由低级而高级、由简单而复杂的不断进化和增长的演进过程,与此同时,又表示对这一事实的价值判断:那种演进过程即是人类社会不断完善的进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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