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说 从16世纪开始,欧洲社会生活开始从神圣的超验领域退却了,它们越来越转向世俗的事务。纵向的天国逐渐被铲平,人们开始在地上横向地彼此观望。这种向俗务的实践性退却,同时伴随着观念领域的世俗化退却。这个从神圣到世俗的过程,一般被看做是启蒙现代性的过程,也就是说,欧洲从16—18世纪展开了启蒙现代性的叙事。 综述 在现代性的开端处,按照列奥·斯特劳斯的说法,站着的是政治性的诡计多端的马基雅维里。马基雅维里第一个将他的理论抱负置放在务实的现实政治上来,同那些深究“理想国”的古人不同,他不是幻想的,而是“短视”的,他将目光下降到地面的实际国度,只关心具体的现实统治技术。由于君主和君权的联系并不是自然的,并没有一根完全合法的纽带,君主可以巧妙地获取君权,也可以莫名其妙地失落君权,那么,君主保持和维护其君权,就需要计谋和手段。马基雅维里的问题是,君主借用什么样的手段保持他的君权?君主如何施展他的权力技术?这就是马基雅维里的政治学,因为其现实性和务实性,因为其对手段和技术的兴趣,古代政治学的抱负,即对最佳政制的臆想被放弃了。在古人那里,德性是最高目的,政制屈从于德性,最好的政制就是要有利于德性的实践。这样的政制的获取靠机缘。至关重要的是,这个政制应以符合人的自然本性——其禀性是善——为基础,它应该在自然本性上滋生出来。但这个自然本性——善——不是意志和激情,它独立于甚至背离人的意志和激情,它是一套自然的秩序、自然的法则和自然的尺度。这个自然秩序是神性的,而且尽善尽美。正是这个先在的法则,提供了政制的合法性秩序,善和德性位于它的核心。个人的权利、激情和欲望应该在这个秩序中收敛起来。但马基雅维里颠倒了这个成见:政制和统治是最高目的,德性屈从于政制,政制的实践可以将德性弃置一边。这样的政制靠技术可以获致,因此,人的自然本性并不是它的基础,并没有一个以自然秩序为基础的理想国,倒是人的意志在操纵政治社会。这样,国家统治技术,成为压倒性头等大事。德性目的,以及要实现这个德性目的的理想国就被推到了后台。马基雅维里针对的是一个现实的如何统治的国家,而不是一个幻想的应当如何的国家。同时,他所讨论的是“君主国是什么,它有什么种类,怎样获得,怎样维持,以及为什么会丧失”。(马基雅维里:译者前言)在他这里,“政治社会便绝非自然的,国家只是一件人工制品,应当归因于习俗”。(斯特劳斯:92) 对现实的强调,对技术和手段的着迷,政制对于德性的垄断,自然意志对自然秩序的压倒性胜利,将政治行为作为一个世俗自治的区域,而不是神学的分支来对待,尤其是,“不提任何关于人在自然的伟大的存在之链中的位置的学说”,而且“没有对上帝和神律的严肃假设”,(伯林:44—45)如此种种,同古人的(无论是希腊罗马传统还是圣经传统)有关政制和统治学说的差异,使列奥·斯特劳斯将马基雅维里视为现代性的开端。伯林在另一种意义上看待马基雅维里的原创性——伯林恰好也以这一主张著称:各种目标和各种价值同样神圣,同样终极,但却可以相互悖论,并且永远无法调和。 马基雅维里将政治拉回到世俗的技术性事务中,他的决定性开端颠倒了古代的自然和政制的关系:政制并非是按照自然法的内在要求顺利地生长出来,人并非被动地安然于其内在的等级秩序之中。现在不是听天由命的时候了,相反,意志可以主动选择政制。但是,霍布斯还是强调了政制和自然法的密切联系,政制应该在自然法的基础上生长出来,这看上去是对马基雅维里的否定,但霍布斯却通过重新解释自然法的概念,推进了马基雅维里:自然法在霍布斯这里,其要点不是超验的善的自然本性,不是规范性的准则,不是对人有约束力的秩序,不是一个客观的尺度,而是人的自保本能、欲望和意志,最终,自然法被改写为人的自然权利。政制应该符合自然法的要求,在这个意义上,就是符合自然权利的要求,而不是符合德性和正义这一古代的最高自然要求。与身体相关的自然权利取代了超验的善、正义和德性成为政治社会的基础和标准。在古代,自然权利因为德性的最高目的而受到制约,在霍布斯这里,自然权利作为自然法制约了德性。权利历史性地突破了先前自然秩序的障碍,而获得绝对的膨胀的自主,并使政治社会盘绕着它而展开。 在此,我们发现了日后自由主义的曙光:欲望和激情猛然冲破了秩序的闸门,政治秩序不是在管制它们,恰好相反,是它们创造了政治秩序。政制不再臣服于以德性为根基的自然,相反,它应该在自然权利的基础上生长。霍布斯的经验主义使他将人看做是自然——这个自然不再是神圣的秩序,而是感官主义的,是身体性的冲动。具体地说,自然的欲望主宰着个体,它是人的行为根基,理性不过是欲望的副产品,它是欲望和激情爆发时的奴隶性工具。这个欲望强劲有力,永不中断,“没有欲望,就会死”。既然每个人都被这种一点都不安静的冲动欲望所宰制,那么,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是欲望之间的碰撞关系。这就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无限制的暴力,没完没了的敌意,时时刻刻的恐怖和恫吓,这就是霍布斯描述的残酷的临战般的自然状态,显然,这个非社会性的自然状态对个人的自保权利构成威胁,因此,一个强大而绝对的君主应该通过契约的方式被选中。根据契约,人们必须放弃自律权,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个人间上帝的统治。个人都收敛起自己的进攻性的自然欲望,不过是为了让自我保存的欲望得以维持。国家就是在自然的个人之间起着沟通性的媒介作用,从而让自然状态衍生为社会组织。个体之所以让渡给君主那么大的权利,不过是为了让君主瞪大着眼睛为自己看守和护卫着自保权利。自保,这个基础性的自然权利,在霍布斯那里,毫不曲折地通向了独裁式的绝对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