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史中的主流、非主流与“文学史”建构

——兼论“书写文学史”与“事实文学史”的对应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昌集,徐州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文学遗产

内容提要:

考察历史的文学运行中“主流”、“非主流”现象,探究其“主流化”或“边缘化”的历史过程,是当今文学史研究中值得重视的课题。“事实文学史”中的“主流”、“非主流”在“文学史”书写中的“错位”和“失落”,从古至今都不同程度存在。追求“书写文学史”与“事实文学史”的“对应”,应当成为当今“书写文学史”建构中的自觉意识和时代命题。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5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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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问题的提出

      近来,在学界同仁们的交谈中,经常提到一个概念:“非主流文学”(或曰“边缘文学”)。这一概念的提出,是与这样一种学术趋势联系在一起的:一些学人对长期以来文学史书写中不太顾及的“边缘”文学现象(如女性文学、僧侣文学、文人“俗词”等)、对传统文学史话语甚少言及的“非主流文体”(如讲唱、“小小说”、单折短剧等),研究兴趣正悄然增长;在对诗歌、散文等“主流文体”的研究中,学人也正对其中的“非主流”内容(如“游戏文学”、酬赠文学、清玩小品等)加以探讨。这一学术趋势的未来,现在还无法估计;但其目前显示的学术价值和存在的问题都值得关注和反思。

      就学术价值言,对各种“非主流文学”的研究,有助于将文学史研究引向对文学“全社会图景”的多方位考察,从而更全面、生动地展现和说明文学的多样化生存状态,深化对文学史的把握和解释。

      不过,目前“非主流文学”的研究也有值得推敲之处:在研究对象上,多寻觅边边角角孤立研究,并没有自觉地置于文学的“全社会图景”中加以考察和阐述;在研究方式上,则仍以解说“主流文学”的模式解析,缺乏对“非主流”自身特性的说明,从而并不能整合到“文学史”的总体研究中去。因此,有必要对“非主流文学”的研究加以理论上的探讨。

      二 古代“书写文学史”中的“主流”与“非主流”

      “主流文学”与“非主流文学”,属于“文学史”的一对相关范畴。而“文学史”,则有“事实文学史”与“书写文学史”(或曰“话语文学史”)。前者,指历史地存在着的文学运行;后者,则是前者的书写形式。“书写文学史”绝非是任意杜撰,其根本基础和不可逾越的底线乃是“事实文学史”。“书写文学史”具有某种“无限性”,体现为双重向度,一为对历史的当下理解,二在对“事实”的不断发现。新的“发现”促进新的“理解”;新的“理解”又推动新的“发现”。故每一时代的“书写文学史”都在修正和革新此前的“书写文学史”,而每一新的、有意义的“文学史书写”,又必须以呈现更多、更广的“文学史事实”为支撑。在此学术意义上,有限的“事实文学史”才成为“无限”:是为“书写文学史”和“事实文学史”最基本的“关系”。由此“关系”所决定,一切“文学史书写”都不可能是终极话语。在文学史书写中,“话语”对“事实”的“发现”和“阐释”,也不可能都是对应的、正确的、圆满的,而可能是错位的、谬误的、片面的,因此,不断地用“事实”弥补或纠正“话语”的不足或谬误,不断地用新的“话语”扩展、深化、弥补和纠正旧“话语”对“事实”认知的肤浅、偏狭和误解,乃是文学史研究中最富有意义的命题。

      “文学史”中的“主流”和“非主流”,既属于“事实文学史”,又属于“书写文学史”。这里,我们先以基础性的第一步工作入手——从“现象”层面上考察在“事实文学史”和“书写文学史”中,是否有“主流”与“非主流”的存在,二者的关系又是如何,从而将我们对“主流”、“非主流”的理解先包涵在现象的考察之中,在此基础上再对之作某种说明。

      先从“书写文学史”说起。

      在“书写文学史”中,“主流”与“非主流”是极为明显的。古代的情形,姑以具有“文学史书写”意义的三部文献为例说明之。

      第一部:东汉班固的《汉书·艺文志》。

      《艺文志》是今天可见中国古代最早具有某种系统性“文学史书写”意义的文献,于上古时期“文”之源流多有阐述。《艺文志》之“艺文”,指合乎“六艺”指归的“文”,“六艺”,即“六经”。《艺文志》首列“六艺”,意在以六经为“文”之最高典范,标示“艺文”的六项宗旨,同时也是“艺文”的六大分类。

      “六艺”在“文”的分类学意义上大约相当于今日统称的“文科”,“诗”则为“文学”类的典范代表。

      《艺文志》释“诗”曰:“哀乐之心感,而歌咏之声发。诵其言谓之诗,咏其声谓之歌。”这里的“诗”,指“歌诗”。“歌诗”在“文”的性质上与《诗》完全相同,二者本为一类。“赋”与“诗”一脉相承,同为一“类”。而其共同点,则在创作动源皆在“哀乐之心感”,今言之即“诉诸情感”,是为“文学”最根本的特征之一。因此,完全有理由说,《艺文志》已有某种“文学”概念意识,虽然班固没有将之称为“语言文学”。

      但“《诗》”与“诗赋”虽同为“文学类”,却有“主流”与“非主流”的区别:《诗》为“经”,自然属“主流文学”,荀况、屈原的“赋”,“咸有恻隐古诗之义”,所以也是“主流”,但可见班固认为从宋玉的“赋”到汉大赋,其“文”的志趣皆不合“孔门”之旨,是为“非主流”。这也许是中国古代文人最早从观念上确定“主流”与“非主流”的“文学史话语”。

      第二部:六朝梁刘勰的《文心雕龙》。

      《文心雕龙》所谓“文”,也不是单纯的“文学”概念,而是所有文类的统称,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在观念上将“文章”与“文学”混为一体,从《文心雕龙》的分卷结构看,“卷一”诸篇,与《艺文志》“六艺”用意大体相同:“原道”篇阐述一切“文”皆“道之文”,是为“文”的“哲学阐释”;“征圣”篇提出“衔华佩实”之“圣文”的“雅丽”风范,所谓“言以见志,文以足言”,“情欲信,辞欲巧”,是为一切“作文”的最高准则;“宗经”篇则以“五经”为“文”之分类的依据:“《易》惟谈天”、“《书》实记言”、“《诗》主言志”、“《礼》以立体”、“《春秋》辨理”,从而将诸“文”依“五经”而分为五大“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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