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都塞学派文学批评的视野及其局限

作 者:
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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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1997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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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阿尔都塞学派的意识形态理论强调从阶级斗争视角来审视和研究艺术问题。在应用这一理论视角来分析当代中国文学艺术的性质和意义时,必然碰到这样一个问题:除了美学抵抗以外,东西方的批评理论有没有共同性?对不同批评理论共同性的探索是否会动摇意识形态批评的理论基础?首先,应该把阿尔都塞的理论与阿尔都塞学派的简单化倾向区分开来;其次,从阿尔都塞理论本身来看,以二元对立为基础的结构原则忽视了艺术作品与艺术生产方式之间的历史关系,由于没有深入研究对立关系之间的中间性存在,较容易导致简单化的推论。阿尔都塞本人在他的论文中已经注意到这个理论缺陷,提出应开展对个别意识形态的研究,在此基础上,有可能建立一种更为辩证的马克思主义批评理论。

      关键词 意识形态;阿尔都塞学派的批评实践;批评理论的共同性

      艺术是什么?在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艺术有什么功能和作用?艺术的意义究竟是唯一的还是多重的?在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艺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在古典美学和浪漫主义文学理论中都曾经得到系统而明晰的解释。然而,在阿尔都塞看来,这些问题在理论上并未得到真正的说明和科学的解释。阿尔都塞认为,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它的产生、发展和社会作用都必须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去理解和说明,才能真正得到科学的解释[①]。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理论视角就是一个基本的前提。阿尔都塞认为“如果不采取阶级斗争观点的话,谈论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整个实现过程就仍然会是一种空想,因此要采取再生产观点,就要最终采取阶级斗争观点”[②]。从阶级斗争的视角来审视和研究艺术问题,那么审美意识形态的复杂性,审美意识形态的价值指向等理论问题就成为绕不开的问题,不在理论上作出明晰的回答,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文学批评就没有权力声称自己在理论上的彻底性。

      一、由“东方情调”讨论所提出的理论问题

      关于以“东方情调”为特征的当代中国文学艺术的审美意义的讨论是近年来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话题,由此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在后殖民和后现代文化语境中,本土艺术怎样发出自己的声音?用理论语言来表达,也就是第三世界文学艺术的可能性和特殊性问题,以及这种特殊性在理论上的意义。近年来,国内一些批评家从阿尔都塞学派文学批评的原则出发,对“东方情调”的文学艺术持强烈批评态度,事实上把问题推向不可解决。在先锋派批评家的理论文本中,体制、符号系统、意识形态(神话)、主体地位、他者、文化霸权、边缘化等在西方激进批评理论中也还没有完全定型的概念,已经成为基本的理论工具。在这种理论背景中,不同文化、不同种族、不同性别乃至不同个体之间的交流事实上已经不可能。因此,对阿尔都塞学派文学批评作出冷静的分析,就成为理论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对阿尔都塞学派的研究逐渐引起关注。阿尔都塞本人是一个理性精神和批评精神都很强的思想家和哲学家,对意识形态问题作了深刻系统的研究,为马克思主义美学和批评理论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哲学基础。阿尔都塞学派的批评理论主要由一批受阿尔都塞思想和理论方法影响的批评家所建立和发展。由于西方批评理论的复杂社会背景,也由于许多批评家理论素质方面的原因,阿尔都塞学派的批评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偏激和理论上的简单化倾向。本文着重探讨这种偏激和简单化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关系,以便对在意识形态理论框架中,人文科学,特别是批评理论的共同性问题作出思考和回应。

      个体在现实的社会和文化关系中获得解放的条件和可能性问题是阿尔都塞学派所提出并极力解决的理论问题。从学理上说,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对主体的再生产方式作出批评性分析;其次,对主体启蒙的可能性作出论证。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正好处在这两个方面的联结点上。阿尔都塞的基本思路,不是通过张扬审美乌托邦而强调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对立,以便达到对现实的批判,而是努力分析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的机制,通过分析艺术与意识形态的共同基础及其差异,说明主体的再生产与主体审美启蒙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深入地探讨通过改造主体而改造社会的条件和可能性。在后现代文化条件下,审美的意识形态已经成为一种基本的意识形态形式,阿尔都塞的思考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在《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篇著名论文中,阿尔都塞在历史唯物主义方法的基础上,分析了社会通过意识形态这个中介把个体询唤为主体的有关问题。关于意识形态,阿尔都塞提出了四个相互联系的基本命题:

      (一)意识形态表现了个体与其实际生存状况的想象关系;

      (二)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

      (三)没有不利用某种意识形态和不在某种意识形态之内的实践;

      (四)没有不利用特定主体支配和排除个别主体的意识形态。[③]

      在这里,“想象关系”和“实践”是最为关键也最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想象性是阿尔都塞从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论中引进的概念,指个体的欲望对象必然伴随着想象性变形。意识形态作为个体与社会交流的媒介,或者说个体的社会性对象,也是以想象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历史发展着的有机体,充满着历史的必然要求以及这种要求暂时不可能解决的深刻矛盾,意识形态对这些矛盾作出想象性的解决,使不同的个体相互联系并得到交流。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则,一定的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生产方式的上层建筑,阿尔都塞进一步指出,意识形态的特点是想象关系,但不是自由的和任意的想象性,而是由一定的阶级利益和现实利益所支配和制约的想象性。通过在视点(立场)、距离、媒介等方面的强有力的规定,意识形态有效地完成并保障了主体的再生产。由于意识形态以想象为其基本机制,因此表面上具有非决定性的形态和特征。阿尔都塞学派文学批评的基本目标,就是通过理论分析把握审美意识形态中的支配力量,从而为主体的启蒙和意识的解放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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