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主义传统回望

作 者:

作者简介:
范正宇,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310002)

原文出处: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民本主义植根于中国古代农业文明及其伦理型文化土壤之上,是中国古代以民众为君国生存利益根本,并阐发“固本”以“宁邦”道理的一种政治理论。从政治学角度分析,其理论实质系左翼王权主义;从农业化视角解读,其文明史性质可定义为古代世界最系统、最深刻、最实用的农业化管理理论。民本主义与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旨趣判若天壤;它和抽象意义的人本主义及西方式民主亦分属不同的文化类型。欲推动民本传统转型为“新民本主义”、并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自觉的执政理念,其特异个性及文化局限,值得学界审慎把握。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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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仅在“新左派”阵营中作孤诣苦声的新民本主义话题,自胡锦涛同志2003年7月1日重要讲话以来,渐成社科理论界的嘹亮之音。“七一讲话”中“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急,利为民所谋”的代表性思想,以及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突出关注民生、民心、民意问题的执政理念,被一些言者径直呼之为“新民本主义”。但这一说法迄今并未得到官方呼应。

      笔者以为,欲推动新民本主义成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自觉的执政理念,首当其中的基础工作之一,需要学界耐心细致地梳理古代民本主义的思想资源,以便在厘清“新”、“旧”民本主义本质差异的基础上,建构起一套足以适应文明转型背景和时代需要、并为执政党所乐意接受的新民本主义体系。为此,本文愿基于个人研究体会,就古代民本主义的理论模型、政治实质及文明史性质等问题,作一番预先的简要陈述与分析。

      一、民本主义理论爬梳

      民本主义成就于先秦时期,是一种以民众为君国生存利益根本、阐发“固本”以“宁邦”道理的古代政治理论。

      作为“轴心时代”一种核心的中国思想或“元典精神”,民本主义曾为儒、墨、道、法等先秦诸子所共奉。其中,以儒家的民本主义思想最为系统和典型。

      就儒家体系而言,民本主义滥觞于《尚书》,彭湃于《论语》、《左传》、《易传》,集大成于《孟子》、《荀子》,并形成“内圣”(孔—孟)与“外王”(孔—荀)两条路线。为简约起见,本文对民本主义理论模型的爬梳,即参照《论语》而以《孟子》一书为基础。

      《尚书》以来的重民、保民、利民、安民、德民、教民思想,统统和“王天下”目标整合起来,被孟子结构为诉求“德政”要求的“王道”政治理论。

      1.思想—逻辑结构

      《孟子》的民本主义思想可划分为三个基本层次。

      第一,以生民、利民为王道(仁政)基础。先秦儒家所喻之义,实为国家、民众、民族公利之大义。所谓重义轻利、喻义不喻利,就是在重公利之义的基础上摒弃个人私利。孔孟均注重阐发生民、利民之大义,但孟子比孔子更为激进、更为理想化,不仅将保障民众生存利益直接与君国存亡相联系,还进一步上升为实现王道的经济基础:“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其中,“制民之产”(为民众提供百亩之田、五亩之宅等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和“取民有制”(在征发赋税徭役上取民有度、使民有时),是生民、利民的两大基本措施。

      第二,以教民、化民为王道手段。孔孟均反对刑政而主张仁政或德政,流显出强烈的道德决定论倾向。其仁政或德政的核心举措即伦理教化:使民众具善恶廉耻之心,守上下尊卑之序。教化方式上,主张身教重于言教,以模范的道德行为表率来感化民众、凝聚民心。典型如《论语》的“风德论”:“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因此,在兵、食、信行政三要素中,孔子最看重后者即统治信用或政府信用。孟子的教化观更强调人君的道德自觉,要求统治者与民同欲、同德、同心,以“手足情”式的施政关怀来交换民众“腹心”般的拥戴。否则,民众便可能视君主为路人、甚至寇仇而离心离德,满怀怨怒。正是在道德教化的核心要义上,孟子提出了激进的“民贵君轻”说和“伐放暴君”主张。

      第三,以得民、保民为王道重心。孔孟均意识到,作为耕战基础力量的民众及其民心向背是决定君国存亡的根本,故其教化主张,便固执于民心的归化。孟子更进一步将得民、保民视为实现王道的重心。在他看来,王天下的核心枢机尽在得民。只要人君能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可得其心而得其民,“运天下于掌”。正如“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汤武之得天下,尽因“得其民”。

      这样,迄孟子为止,民本主义便形成了自我完备的思想-逻辑结构:在横向关系上,立足于“制民之产”和“取民有制”基础上的利民主张、源自性善论的教化方略、取鉴于道德史观的得民原则,均直接与王天下的王道理想相沟通;在纵向关系上,利民而后教民、教民而后得民,利民、教民、得民而后王天下,形成自我完备的伦理-政治逻辑体系。

      孟子民本主义的王道纲领,体现于一句经典性的诉求:“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土地既是民众的生存之本,也是诸侯生民利民的为政之资;民众是君国的奉养者和人君教化和保护、关怀的对象;而政事则是处理、协调土地与人民关系的核心行政内容。德政与苛政的区别,就取决于“政事”是否以民为本,是否以仁者的“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这一民本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成为其后德政或德治传统的思想精髓。

      2.君权天授信仰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这是贯穿《易》、《书》、《诗》、《礼》、《春秋》等文化元典的主题思想之一,也是孔孟以来儒家的不易信仰。在民本主义体系中,统治权的正当性出自“天意”,统治权的嬗递取决于“天命”。天意在于生养万物、庇佑下民,并惩恶扬善;顺乎天意者得天命,所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故“君权天授”绝非糊弄百姓的虚假广告,而是古代认知水平下基于天人合一观的真诚信仰,也是民本主义劝诱、威慑统治者的双刃利器。按照君权天授信仰,一方面,“天立天子以为天下王”;另一方面,“立君为民”,天立天子非以为君,而以为民,意在命“天子作民父母”,即以“天子—民父”的双重身份为民做主。笔者要特别强调的是,为民做主不仅是君权天授说的底蕴所在,同时也是民本主义的终极价值取向或终极关怀的体现。民本主义在古代的卓异光彩和在近代的文化局限,尽在于斯。离开为民做主这一关键词,既不能完整地理解民本主义,也难以对中国古代的“文治”实践作出合乎农业化实态的准确描述。

      3.价值取向

      在价值观上,民本主义始终秉承重义轻利、甚至以义取利的行为取向。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轻视物质基础。恰恰相反,孔孟一向认为“民以食为天”,强调“仁政”或“王道”的必要前提是“先富之”于民。但孔孟却在一般意义上把“利”直接与私欲、贪婪、欺诈、奸巧相联系,判属“小人”德行;而“义”则是公心、淳朴、正直、坦荡的代名词,归属“君子”的当然品德。无论先秦诸子的哪一个流派,所有的民本主义思想家都毫无例外地在集体与个人的公私关系上持重义轻利、甚至贱利的取向。像杨朱那种虽不愿拔一毛而利天下、但利己不损人的观点,即使在道家中亦属例外。因此,杨朱被孟子视作先秦“异端”之典型而给以“无父无君”般的严厉挞伐。孔孟所谓的义,实质上是对民族、国家公利的高度概括,故要再三申言“以义喻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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