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功能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振海 山东社会科学院科社所

原文出处:
东岳论丛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1996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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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历史上关于国家功能的见解

      功能,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功”即作用,“能”指实现该作用的能力。功能即由事物的本质属性所决定的功用及能量。在日常中,这一概念经常与“职能”相互混淆。区别这两个概念大都在两种场合,政治学、行政学在描述组织所具备的作用时常常使用职能,而功能则不仅用于表达这一意思,还用于生物学、人类学中;职能通常专指具体的单一的组织,而功能则多用在抽象的、综合性的组织或组织体系中。现实中各种组织普遍具有的综合性与相互渗透性加重了这一划分的难度,使它们经常处在混用之中。社会学是从生物学和人类学中引进功能概念的。据有关资料,把功能概念引进社会学的是斯宾塞,马林诺夫斯基较早地系统使用这一概念来分析无文字社会,继之默顿和帕森斯推广了这一做法。在十七、十八世纪法学家们开始运用功能概念来分析国家活动。洛克首开先河,孟德斯鸠把它派到更大用场,他把国家活动分成立法、执法、司法三种功能,每一功能由独立的国家机构行使,用以限制国王的权力,实现“权力制约权力”的制衡目标。

      政治社会学使用这一概念相对较晚。美国政治学者阿尔蒙德首先把功能分析用于对发展中国家进行比较的研究,此后便被普遍运用于政治制度的研究领域。功能分析法尽管无法取代早已存在的组织分析法,但它却在现今的政治制度研究领域更加风靡。

      作为两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功能分析法和组织分析法是有区别的,它们从不同的角度研究问题。但在现实中,组织和功能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彻底分割的。功能总是同组织联系在一起的,无组织则无所谓功能,而有组织也必须配之以功能。当然,这并不否认二者之间内容范围上的差异,一个组织可以有一种功能,也可以有几种功能;而一种功能可以由一个组织承负,也可以由多个组织承负。

      对于国家,我们是把它作为一种通过公共权力联结起来的,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处理公共事务为目的的综合组织体来看待的,在这里,“体”的概念十分关键,它既表明了国家不是一个单一的组织,又揭示着一种有机联系着的、完整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不仅包括了作为国家的上层建筑的国家机构、政治团体,也包括了充任国家职务的官员,还包括作为国家基础和主体的民众。除了这些显性因素外,还包括权力等隐性因素。既然称之为组织体,就必须具有自己的功能体系。这是国家之所以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也是国家活动目标和运行方向的基本规定性。

      国家功能理论尽管产生的历史并不长,但却已发展到相当的程度。各派在这一问题上的争议自始至终都不曾中断过,以至使国家功能的解释总在数十种之上。

      美国著名学者古德诺在其著作《政治与行政》中对国家功能的解释是影响较大的。他认为,任何国家都存在着两种基本的功能,即国家意志的表达和国家意志的执行。或者简称为政治与行政功能。国家中存在着的各种相互分立的机关都行使着两种功能中的一种,当两种功能在一个国家机关中交叉存在时,必然有一种功能是占主导地位的。这一解释使人耳目一新,他以高超的抽象力把错综复杂的国家功能一分为二。然而,这一理论也正是因其过份抽象而使其实际作用大为逊色。

      另一位美国学者多伊奇则把国家的功能一分为三,即格局维持,包括维持诸如不平等、阶级或阶层之类的社会格局;权力,国家会采取一切办法获得和扩大权力;追求财富,国家不必考虑阶层间的差异,而只应把目标放在国家富裕,使居民总体富裕上。日本政治学者猪口孝对国家功能的解释与此大同小异,他的归纳是:1.维持秩序。国家可以动用强制机器对付社会成员的反抗。2.确保安全。这主要指对外的防御,以保证国家在对外竞争中生存。3.鼓励生产。国家的收入主要是依赖于社会的税收,因而,即使是出于自身的目的,国家也必须采取一定的经济政策发展生产。4.促进通商。专指国家与世界经济间的整体关系,主要是通过关税政策等促进国际贸易和保护自己的金融地位。这种理论已经摆脱了过份抽象的分析,但用以解释国家的整体功能,依然略显单薄,对具体问题的解释更是只顾一点而未及其余。

      我国以往的国家功能理论认为,国家功能是国家本质的表现,尽管各种类型的国家都具有对内和对外两种职能,但却有着实质性的区别,剥削阶级国家的对内职能主要是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同时也进行经济干预,以巩固自己的政治统治。对外职能主要是侵略别国和保卫本国领土。社会主义国家的对内职能在剥削阶级基本消灭以前主要是镇压反动势力的反抗,实行无产阶级专政,但随着剥削阶级的基本消失,组织和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会成为主要职能。对外则是防止外来侵略和支援世界革命。也有人试图把这一理论加以分解,即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设计国家功能:从职能作用的属性分为:统治性功能,管理性功能,服务性功能,保卫性功能;从职能作用的领域分为:政治功能,经济功能,社会文化功能;从职能作用的方式分为:立法功能,行政功能,司法功能,监察功能,等等。

      随着理论的发展,最近也有一些政治学者尝试跳出传统框子,从维护社会秩序、处理公共事务的角度去设计国家功能。但从总体上讲,这方面的研究并未取得令人信服的成果,更谈不上形成完备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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