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类还是在分类系统中言说

——对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另一种陈述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兴明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 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比较文学迄今仍沿用的立学方式是:按现代西学的分类学背景对知识进行分类,而后照这种分类的逻辑去确认和规划该学科的学科领地与知识类型。正是这样的立学方式及其理论言说使比较文学在立学依据的陈述中成了一个不合“逻辑”的捏合,并与整个比较文学的研究实绩大相径庭。实际上,比较文学的精神实质是“跨类”:不仅跨不同知识的类,不同精神活动类型的类,而且跨不同文化和文明的类。因为如此,决定了比较文学是在不同的文明、知识话语及其规则之间的对话和穿梭,是新知和新学术规则的集结。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4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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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4)06-0083-04

      一

      20世纪90年代,比较文学扩张为文化研究之初引起过不少学者的惊呼。照Jonathan Culler的说法,如果按文化研究的路子发展下去,“比较文学的学科范围将会大得无所不包”(注:转引自曹顺庆《导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拓展》,黄维梁、曹顺庆编《中国比较文学理论的垦拓——台湾学者论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显然,当一个学科发展现几乎‘无所不包’之时,它也就在这无所不包之中泯灭了自身。既然什么都是比较文学,那比较文学就什么都不是”(注:转引自曹顺庆《导论: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拓展》,黄维梁、曹顺庆编《中国比较文学理论的垦拓——台湾学者论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页。)。

      实际上,使比较文学“什么都不是”的远不只是研究对象上的无所不包。比如,首先,它在知识类型上便早已经丧失了规约。读比较文学,一个最使人困惑的问题是,面对那些五花八门、样貌各异的文章,你不知道该归入哪一个知识门类:田野报告、知识考古、文化寻踪、文本考释、美学分析、理论思辨、经验阐释、符号解读、印象批评、个案调查——所有这些都能归入比较文学且出现在同一本比较文学的会议论文集中。这样,你就的确搞不清比较文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知识:它是实证的知识还是理论知识?是规范性研究还是经验学科?是结构分析还是历史研究?甚至是知识的研讨陈述还是价值的分析与批评?

      这样说,似乎是研究范围的无度和知识品质的杂乱与含混共同造就了比较文学学科身份丢失的危机。按照传统学科理论的逻辑,这同时也是迄今为止不断出现比较文学消亡论的理论根源。因为一个学科如果既没有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做什么”),又没有自己独特的知识品格(“怎么做”),那么它就不能在现代知识的学科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而这样的“不能占有”之论断又背靠着越来越多的不断涌现的事实:在当代的人文学景观中的确很少有哪一个学科像比较文学这样既在研究对象上放任无度,又在知识样态上五花八门。并且,按传统学科理论,一门学科之学科定位的逻辑确认在“做什么”和“怎么做”之间是互为循环的。

      关键是,对比较文学来说,不管是“做什么”、“怎么做”,还是对二者之间关系的理论确认都是预先就规定好了的——它一开始就背靠着西学之逻各斯中心主义的学科分类背景。在西学背景中分类而后确认,是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基本思考方式。“文学” (Literature),意味着它的研究对象和非文学、艺术、审美之域的关涉与歧异;“比较”(Comparative),意味着被比较对象之相同相异及共属之域的设定;“研究”则意味着它的言说性质和知识类型的寻求与确定——这是一张早就编织好了的概念之网,它在比较文学诞生之前就已经确定了比较文学作为学科的“是”与“不是”。据此,我们又可以说,是西学的逻辑分类背景最终造成了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危机。

      问题是,直到今天,我们仍然是沿着这种分类的逻辑在思考,它从法国学派开始就一直在折磨着比较文学研究者们那根忧虑学科合法性的神经。一代又一代,比较文学学科理论的大堤补了又溃,溃了又补,时至今日,它依然是百孔千疮甚至是乌有的大堤。事实上只要我们是用这种分类的方式在思考且以之为比较文学立学的根据,那么在传统学科理论的意义上,比较文学就一定“什么也不是”,而且这“什么也不是”的比较文学理论就一定与充满生气和活力的比较文学研究现状大相径庭甚或渺不相干。

      二

      比较文学的逻辑开端是“比较”。那么,我们先看“比较”作为学科设定的涵蕴意味着什么?首先,“比较”意味研究对象的已然状态和事实性:总是已经有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才谈得上比较。因此,比较总是预设被比对象的存在在先的。比较不是揭示正在遭遇着的世界诸事的原初行进状态,不是遭遇者以正在遭遇的方式把真相亮出来,而是回忆和勾连已经过去的东西,就是说以抽身者、旁观者的方式去观察和分析已经过去的、已凝固为历史的事实性。这样,比较研究就应该是在传统认识论主客分离的框架之下以真理复合说为指导的实证性学科。这一点,法国学派把握得很好。他们说:“‘比较’应该摆脱全部美学的涵义,而取得一个科学的涵义”,“真正的‘比较文学’的特质正如一切历史科学的特质一样,是把尽可能多的来源不同的事实采纳在一起”(注:保罗·梵·第根:《比较文学论》,于永昌等编造《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57页。),因而比较文学的知识性质属于实证学科:比较文学是历史学或文学史的一个分支。但是,正是在“比较”的涵蕴被确定为事实研究的地方,我们立刻会敏感到“比较”一词作为学科限定在涵义上的自否:比较的语义意向总要指向超事实性之维。因为在被比较事物之间我们假设仅仅是考索和陈述了已然发生的事实性关系,比如法国学派最为看重的影响关系,那么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发生所谓的“比较”(Comparative),而仅仅是陈述了一些事实。“比较”和事实陈述的差别在于:“比较”一定是非事实性关系的逻辑陈述,就是说比较是讲述对象之间在逻辑维度上的差异,而不是讲述它们发生关系的事实。这样,比较研究的旨趣又一定是逻辑性的、理论性的。在比较状态中,我们无论是说对象之间的差异、特征、类型、风格、母题还是说它们之间的相似、共属,都一定是在事实之外的另一个参照系统中的逻辑陈述,它和实证性描述事实并不相同,并总是超逸在实证之上。因此,严格的比较又一定是非实证性的“平行研究”。基亚觉察到这一点,他害怕沿“比较”的逻辑,“比较文学”会变成理论学科,因此他强调说:“凡是不存在关系——人与作品的关系、著作与接受环境的关系、一个国家与一个旅行者的关系——的地方,比较文学的领域就停止了,随之开始的如果不是属于辩术的话,就是属于文学批评的领域。”(注:基亚:《比较文学》,于永昌等编选《比较文学研究译文集》,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75-76页。)照基亚的限定,我们当然无话可说。不过有一点我们是认同的:作为严格的实证学科,国际文学关系史并不是“比较文学”;所谓“比较”云云,不过是一次错误的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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