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4)02-0071-05 一、知识生产的意义与文学理论学科生成 20世纪之前,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难以想像的,更不用说作为文学现象之思想概括的文学理论了。在中国主流文化中,文学一直是作为政治的附庸、载统治者之道的工具而存在的。即使在西方,人文学科的出现也是比较晚近的事儿。沙姆韦和梅瑟-达维多在《学科规训制度导论》一文中指出:“‘人文科学’是20世纪对那些遭排拒在自然和社会科学之外的学科的简便总称。现代哲学是由科学形成时清除出来的东西来界定的,其他人文学科则首先以古典语文学形式出现,其后衍生出历史、现代语言甚至艺术史。”[1](P16)现代科学的标志是知识的学科化和专业化,一门学科存在的根据便是它能在教育体制中有自己的容身之地,能够根据一定的行规进行知识的生产和再创造,成为一种知识生产和消费体系。 中国现代知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无疑是和现代西方国家的科学和文化接轨的结果。现代学科本是西方近代科学发展的产物。文艺复兴之后,大学在西方国家兴起,成为知识生产和传播的主要场地。随着现代工业社会分工的发展,知识生产领域也越来越趋于科学化和专业化。大学里分成不同的系科,对不同性质的知识进行分门别类的传授和教育。中国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实用型传统文化和科举制度阻挠着科学的形成和发展,“文史星历,近乎卜祝之间”[2](P578),在实用理性的支配下,具体的、实证性的知识难以立足,科学精神难以孕育,更谈不上形成相应分支的学科了。在此情形下,也根本无法产生文学知识的生产活动。在文学批评领域,所谓理论文章也大都是一些鉴赏性质的文字,基本上停留于个人感悟的层次上,还说不上对文学创作和发展规律的知识性探讨,因此,像刘勰的《文心雕龙》和叶燮的《原诗》那样成体系的文学理论著作,在文学发展史上极为少见。在文学研究领域,多的是鸿儒、通人,少的是学者、专家;有的是经、史、子、集的整理和校勘,缺的是文学史、文学理论之类的学科性质的研究。鸦片战争后,由于一系列军事和外交上的失败,中国知识界乃至政府阶层不得不考虑向西方文化学习。在经过观念上的“体”、“用”之间的激烈的争吵之后,西方的科学和文化理念终于为中国的政界和知识界所接受,西方的教育制度和方法也渐为现代中国教育界所效仿。在《民国元年所订之大学制及其学科》的有关规定中,“文学概论”已赫然出现于“文学门”之中[3](P73),文学知识的生产已被明确列入专业化教育的培养目标。1913年4月,在民国教育部颁布的《大学规程令》中的“第二章·学科及科目”中,“文学概论”仍然是作为重要的科目出现于“文学门”学科之下的[3](P101),这表明文学理论作为一门学科开始在大学的建制中出现。不过,这时的文学概论课并非列于“国文学”而是在“梵文学”门类之下,似乎不入文学研究的正宗。在“国文学”科目之下,是以倡扬国学为宗旨的“文学研究法”以及文字、音韵之类的课程。这表明传统文学理念一时还难以被人们突破。直至1939年,在民国教育部颁布的《文科大学现行科目修正案》中,文学概论始被列为文学系的第一必修课。[3](P1002) 不管怎么说,新的教育建制给文学知识的生产提供了一个合法的生存空间,文学创造的规律从此可以作为知识加以传授,理论分析代替了传统的感悟式评点,可以量化和操作的体系型现代知识教育取代了古典的耳提面命式的心传教育,知识开始出现,文学发生了转型,传统文学经、史、子、集的分类让位于现代文学理论和文学史知识的研究和传授。由于教育体制和话语自身演化的原因,最初文学知识的生产类型和形式并不十分明显。从学科建制的方面来看,早期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没有严格的控制和要求,没有制定和推行统一的文学教育大纲,许多高校,包括有名的清华大学,一直都没有在中文系设置文学概论课程,这不能不影响到文学知识的生产和再生。从话语自身生产的角度来看,中国的文学传统重直觉感悟而轻理论,重考据和实证而轻思辨和分析,文学研究印象点评多而逻辑概括和论证少,要使这种体验型文学传统向现代知识型文学体系全面转化,显然非一朝一夕之功。 幸而,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在教育理念的追求上具有相当自觉的意识。从五四文学革命以来,许多学者开始反思文学的地位,对文学的本质和规律加以思考,各种版本的文学概论著作相继出台,连田汉、郁达夫等作家也根据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写出了名为《文学概论》的教本。但是,二三十年代的文学概论教本还远远不够成熟。首先,教材受政治的影响和规范太大,在对文学观念的认识上远未深入到文学自身的特质。比如,潘梓年与王森然二人将文学概论写成了“一般文学知识+革命文学理论”的杂拌儿,李幼泉、洪北平二人干脆将他们所著的《文学概论》变成了“三民主义文学理论”概要。这类情形在当时非常普遍。其次,这个时期的文学概论对基本的文学概念和范畴缺乏提炼,对文学规律更是缺乏独立的观照,结构和体例安排也在很大程度上模仿和照搬外来教材,如日本学者本间久雄、美国学者韩特等人的文学概论教本,连其例子也照搬不误。因此,这个时期的文学理论学科建设只能说尚处于草创阶段。 二、文学知识在40年代教育建制中的发展 40年代,在极为困难的战争条件下,中国的高等教育仍然有着很大的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1944年,中国专科以上的学校有145所,较之30年代增加了37所,大学的研究所有49个,较之30年代增加27个。1938年4月,民国教育部颁布《战时各级教育实施方案纲要》,内含九大方针和17条要点。九大方针中的第六条为“对于吾国固有文化精粹所寄之文史哲艺,以科学方法加以整理发扬,以立民族之自信”;第八条为“对于社会科学,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对其原则应加整理,对于制度应谋创造,以求一切适合于国情”;第九条为“对于各级学校教育,力求目标之明显,并谋各地平均之发展,对于义务教育,依照原定期限,以达普及,对于社会教育,力求有计划之实施”。其实施的17条要点中,第2条中有“每一学校之设立及每一科系之设置,均应规定其明确目标与研究对象,务求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第4条中则有“对于各级学校及各科教材,应彻底加以整理,使之成为一贯之体系,而应抗战与建国之需要”;第12条规定为“全国最高学术审议机关应即成立,以提高学术标准”。1939年2月,民国教育部又发布了“整理大学课程的三个原则:(一)规定统一标准,不仅在提高程度,且与国家文化及建设的政策相吻合;(二)注重基本训练,先从学术广博基础的培养,由博返约,不因专门的研究而有偏固之弊;(三)注重精要科目,所设科目,力求统整与集中,使学生对于一种学科的精要科目,有充分的修养而有融会贯通的精神。至于课程内容科目,则规定有共同必修、分院必修、分系必修及选修各类”;“除了整理课程外,教育部还对高等教育作了许多措施来改进高等教育的素质,这些措施包括编印大学用书、审定教员资格、举办统一入学考试与学业竞试、实行毕业总考、推行导师制度,兴划一大学行政组织等”。1940年3月,民国教育部又公布国民教育实施纲领,确定了国民教育制度。可见,当时的教育建制已经相当成熟和完善,给包括文学在内的知识生产提供了相当广阔的文化空间。此外,为应抗战文艺宣传之需,当时的国民政府还特意“改办了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和国立戏剧学校各一所”,“战时在重庆设立了国立音乐院,在福建设立了国立福建音专,并恢复了上海音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