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先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近代公司史研究现状进行了简单描述,然后分门别类地对近代中国公司制度史中“公司性”问题研究进行了述评,主要内容包括近代公司发展阶段及特点、公司法规、公司类型、数量分布、资本等集、公司治理与管理等。 [中图分类号]F129.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18X(2004)07-0242丁长清荐 一、概述 20世纪90年代以前,近代中国公司研究的主要学术成果是近代公司史料集、企业史料集,以及一些有关近代公司制企业的专著和论文。不过,这些研究更多的是偏重公司作为近代企业的一般性和史实收集整理,没有突出其“公司性”,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没有对近代公司制度进行深入专题研究的文献。 真正对我国近代公司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这主要是由于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开始了股份制(股份有限公司)改革,以及随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内的一系列法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公司实践和公司理论研究。 由于股份公司与传统企业区别最为明显,又是近现代公司的基本形式,因此近代股份公司成为学术研究的重点也就顺理成章。实际上,学术界对中国近代公司制的研究也是从股份公司入手的。1992年胡显中和周晓晶以轮船招商局为例,对其招商集股、股息分配、商董、总董产生方式、财务信息披露等近现代股份公司的特征和官督商办机制在其产生过程中的积极作用进行了专题研究,”。同年,卢文莹电以轮船招商局为例,对其招商集股,官督商办的运作机制进行了研究,但其广度和深度都不如胡显中、周晓晶。这是较早对近代公司进行专题研究的成果。 1994年彭久松、陈然在《中国契约股份制》一书和《中国契约股份制概论》一文中提出18世纪前期到20世纪上半期自贡井盐业普遍存在类似现代股份有限公司的“契约股份制”的观点。虽然学术界对这一观点颇有微词,但二人较早将这种制度与现代公司制进行比较研究的做法显然是值得肯定的。1996年档案出版社出版了上海市档案馆的集体结晶《旧中国的股份制(1868-1949)》,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近代公司史料专辑,它将上海市档案馆保存的一些有关近代中国股份公司的历史资料展现在读者面前,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方便。 不过,1997年前的研究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相对有限,李玉、熊秋良在1997年还称其为“史学领域的一块处女地”。1997年十五大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规范的公司制后,公司实践热和理论热互相呼应,中国近代公司制度史的研究迅速升温。由于近代公司制度涉及面广,研究难度大,早期学者又缺乏相关积累,因此,这一阶段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专著较少,而且研究成果较多的是以李玉、张忠民等为代表的中青年学者。 从研究清末《公司律》开始,李玉对近代公司意识、类型、制度建设,以及与公司制度关系密切的“官利”制度、股票市场等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有相当论著。特别是《晚清公司制度建设研究》一书,不仅研究了近代公司制在晚清洋务民用企业的最初实践,还就晚清公司“官督”与“商办”的互动过程进行了探讨。该书还注意到《公司律》在公司制度建设中的实际作用,以及晚清政府的各种劝业手段在公司建设方面的实际效果。李玉在近代公司制方面取得的主要成果集中在清末民初阶段。 张忠民从传统的合伙制人手,利用丰富资料,对我国近代公司起源、相关法规、公司形态(经营角度)出现的逻辑顺序、公司类型(资本组织形式)、公司数量、行业和产业分布、地域分布、公司资本筹集和官利制度、公司制与近代企业扩张,以及我国近代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的演进等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2002年上海社科院出版的《艰难的变迁——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研究》一书,可以说是对张忠民此前研究成果的总结。就对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而言,张忠民显然是首屈一指的。 与李玉、张忠民等偏重近代公司实践研究不同,豆建民专注于近代公司思想,他较为系统地研究了近代公司思想。豆建民先对洋务运动到清末的股份公司思想进行了专题分析,1999年他又在《中国公司制思想研究》一书的前三章对近代公司思想的产生与官督商办问题;公司法人准则与近代中国公司思想的演进;公司思想与国家、官僚资本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不过,宫玉松、王成早在1995年就对近代公司思想进行了初步探讨。另外,施正康从投资角度对近代公司理念与实践进行了探讨。王处辉还从企业组织形态变迁的角度对中国近代股份公司制度进行了考察。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近代公司制度研究已有相当广度和深度,下文分专题就近年近代中国公司制度史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归纳。由于公司作为一个内涵极为丰富的概念,其中有许多属性于其它经济组织形式所共有,下文原则上只考虑与公司特有属性相关的问题。 二、近代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及特点 近年来,学术界对彭久松、陈然“契约股份制”思想进行了否定,认为“契约股份制”属于典型的前近代股份合伙范畴,其代表人物是张忠民。近代公司发展阶段方面,一般以公司形态演进划分,但具体阶段有所差异:一般在研究公司发展过程时都会涉及其发展阶段,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张忠民的观点。 近年来,理论界已经形成共识,中国最早出现的公司是五口通商前后外国人在华开办和经营的公司。由于当时清政府没有相应法律规范,因此这些外国公司大多在本国或香港注册。这些公司基本是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有相当一部分由中国买办“附股”提供,因此多属“中外合资公司”。外国早期在华公司分布在贸易、保险、航运、租界公用事业及少量加工制造业,从行业特征来看多数是新兴行业,而非中国传统行业。对这些早期公司的研究较为零散,尚没有发现专题研究,多分布在研究近代公司起源的文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