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自由主义批判与自由理论的重建

——黑格尔政治哲学及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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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学海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4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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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下有关自由主义讨论的热潮中,黑格尔毫无疑问仍然是一个令人无法轻易摆脱的幽灵式人物。在《自由主义批判与自由理论的重建——黑格尔政治哲学及其影响》一书中,郁建兴先生藉其敏锐的学术目光,围绕学术界存在的对于黑格尔自由主义理论的理解与误解,对当前的自由主义讨论给出了自己的回应。作者在本书中以世界范围内的自由主义思潮作为言说背景,回溯并重新审读了黑格尔对于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与重建,为黑格尔政治哲学研究以及自由主义理论研究的深化做出了极富意义的探索与努力。

      作者在本书中紧紧围绕两条线索铺展思路:一条线索是尽可能客观地“发现”和“再现”黑格尔的政治哲学思想。针对普遍存在着的对于黑格尔政治哲学的误解和扭曲,作者尝试回到真正的黑格尔。本书选择了自由理论这一黑格尔政治哲学的内核,通过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以及重建来揭示其政治哲学的的核心即自由观的丰富深刻内涵,这就充分显示了作者的理论敏感度和思维的深刻性。作者的另一条线索是“展示与黑格尔的对话”。“对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让黑格尔从历史深处走出来,让黑格尔走入新时代,让黑格尔成为我们的同时代人。从解释学角度看,这也意味着当代学人从自己先在的学术支援背景下展开对于黑格尔的重新认识与解读。尽管这种类型的解读有时不可避免会成为一种“过度诠释”,但是,这往往又会为黑格尔研究领域引入新的理论资源。在以上两条线索的引领下,作者呈现给我们的不仅仅是“被黑格尔的心灵思想所震撼”,更为重要的对黑格尔理论的深度挖掘。

      在阐述黑格尔如何对自由主义进行批判以及重建自由理论之前,作者首先对自由主义学理传统的来源和脉络进行了说明和梳理。作者指出,自由主义理论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种历史变迁,并非是理论家抽象演绎和推理的产物,归根到底,不过是资产阶级政治现实一种现实折射。众所周知,自由主义形成于17世纪的英国,在其代表人物洛克的《政府论》中得到经典表述。到了18世纪,自由主义在法国大放异彩。法国大革命、启蒙运动的开展以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一并成为后世自由理论的重要理论源泉。作者在详细考察了自由主义理论在德国的发展历程之后,认为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不仅可以说是对自由主义内部矛盾的一种反思,而且也是对这一矛盾的解决。

      自由主义思潮的共同的精神基础是人的天赋权利,即自然法和自然权利,以及为这种天赋权利提供了概念框架和程序性解释的社会契约论。因此,黑格尔对于自由主义进行批判的矛头必然指向这二者。从霍布斯、洛克的经验的自然权利开始,到康德、费希特的形式的自然权利,黑格尔对自由主义的思想遗产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算。黑格尔认为,经验的自然权利就其研究方法而言,并不能证明权利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因而这样的自然权利只能是一种“没有形式的内容”。康德通过确立纯粹实践的理性概念,为自然权利奠定了先在的纯粹理性基础,然而康德的纯粹形式并没有探究这个纯粹形式的原则是如何构成它的合理或客观的特定权利、义务和责任相联系的。从而也只能是“没有内容的形式”。无论是没有形式的内容,还是没有内容的形式,同样都是抽象的自由。

      而对社会契约论,黑格尔既不像历史法学派那样把社会契约看作是一种历史事件来加以反驳,也不象休谟那样以功利主义为立论基础来揭露契约论在逻辑上的混乱。社会契约论强调在自然状态下的权利个人主义,这在黑格尔看来不过是一种“伪造”。个人、个人权利都不可能先于社会而存在,社会不是个人的简单集合体。对做为契约社会重要物质基础的私有财产,黑格尔做了重要的批判。他把财产当作意志自由的外在表现,把财产权的每一方面都分析为意志概念的深化发展,反对基于拥有自己的身体而拥有财产的论证方式,从而建立起了一个财产权的社会概念。通过对占有性个人主义的拒斥以及一个财产权的社会概念的建立,通过对契约的基本性质的分析,黑格尔完全改变了在财产权与古典自由主义契约论所阐述的国家建立之间那种手段—目的的关系,并对市民社会中的经济行为与国家中的政治行为之间作出了严格区分。这样,他就把社会契约论与政治经济学联系起来,进而指出市民社会不过是站在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知性”的观点,并且对“纯粹知性的后果”——法国大革命进行了考察,这就深化了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作者认为,针对作为自由主义基础的“抽象的人”,黑格尔提出了新的人的概念。如果以前的个人主义确立的是主体的自我意识的先在确定性,那么黑格尔的新的人的概念也包括对近代主体性哲学的批判,他用互主体性代替了“单主体性”。在互主体性结构中,黑格尔不仅确立了个人的地位,确立了个人的独立性和自由性,因为一个主体得到其他主体的承认,意味着它的独立性和自由得到承认;同时,他又确立了社会性的人,个人只能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生存和发展,个人自由离不开相互间必然结成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互主体性模式把自然和精神联结起来,把自然关系归属于一种精神性关系。由此,黑格尔在精神概念里建立了新的自由理念。而由于“精神”的种种规定的体系表现为“伦理秩序”,这一点构成了伦理秩序的合理性,因此伦理秩序就是自由。至此自由具有非常具体的内容。黑格尔在承认了伦理生活的实体性后,通过把实体理解为具有“创造性”“否定性”的活的实体使实体成为主体,由此,“概念”就打开了自由王国。自由乃在于个人实现与“实体”的统一。自由只有在伦理实体中才具有现实性,当然黑格尔强调的并不是古代社会的以原始伦理精神为指导的伦理实体,而是现代意义上的以市民社会和现代国家为基本架构的伦理实体。

      在黑格尔那里,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被理解“伦理”概念客观化过程中所经过的环节。市民社会的出现是一个特殊环节。市民社会造成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分离,但克服这种分离的力量就在市民社会自身之中。作者在分析从“家庭”经过“市民社会”到“国家”的辩证运动中,最终得到黑格尔的国家这一自由理念的真正实现。国家的产生正是在这种辩证运动中获得,黑格尔的国家理论生动地体现了特殊的主体意志与普遍的实体意志之间的辩证法,一方面特殊的主体意志必须上升到国家的真理,与国家的普遍意志相一致,国家才能存在;另一方面,国家作为普遍物又是包容了特殊性。“现代国家的原则具有这样一种惊人的力量和深度,它使主体性的原则完美起来,成为独立的个人特殊性的极端,而同时,又使它归复到实体性的统一,于是在主体性原则本身中保存着这种统一。”国家作为具体自由的现实,体现为政治共同体与个人自由的完满统一。然而作为结果,每个国家最后都成为世界历史的一个环节,世界历史作为“世界法庭”代表自由概念的全面发展,根据不同国家所能体现的自由程度对各国作出判决,作为自由意识的国家与自由意识的发展过程的历史联系起来自由概念最终完成,在批判中,黑格尔开始了重建自由理论,在重建中自由主义得到彻底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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