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流小说关键词审理:意识流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锡民(1954-),男,湖南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生。南京师范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忻州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历经并非简单划一的学缘谱系之“光合作用”而产生的文学“意识流”,在学术界理解和认识不一,这主要是它的不稳定特性所致。但以乔伊斯为代表的文学实践是确定其基本涵义的首要前提。它得到严谨且权威的《牛津文学术语词典》(1990年英文版)简明扼要的最新诠释,是契合实际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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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1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491(2003)03-0001-05

      一、学缘谱系

      什么叫做“意识流小说”?依据乐黛云、叶朗、倪培耕主编的《世界诗学大辞典》的定义,它应当是:“所谓意识流小说,就是使用这种手法的段落多到一定程度的小说。”[1]而个中的“程度”又该如何把握呢?该条目的解释则非常富有弹性:“这个数量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具体到作品中,很难说它所包含的意识流段落是否已多到足以成为意识流小说的程度。”对于这种“弹性”,笔者已经作过讨论[2]。眼下笔者所思虑的是:作为人类在认识过程中把所感觉到的事物的共同特点抽出来,加以概括而成的“概念”,它务必反映客观事物一般的、本质的特征。那么西方文坛冒出来的“意识流小说”这个品种,无非是从与之相关的某些具有代表性作家的文学实验中总结出来的,之所以称之为“意识流小说”不外乎它的主要表征体现出“意识流”。那么这种“流”又是怎么成型地获致文学身份之价码的呢?

      关于文学“意识流”形成的基因,国内外学术界一致公认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在其《心理学原理》中所提出的人的心灵世界里存在着一种“思想流”的见解给它注入了原初的血色素,但它真正取得文学理论意义上的“合法”地位就复杂得多了。比如在哲学、心理学的层面上,除了詹姆斯的意识心理学外,柏格森的生命哲学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均给予了文学“意识流”之孕育以诸多的启迪和裨益[3]。其实,认真细究起来,以下几个方面也都与它的“成型”有着一定的关联。因为任何事物概念之形成都不是天生固有的,它必须仰仗于主客观世界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断涌现的种种成果的支撑。否则,对事物的认知既“概”不出也“念”不来。即便行得通,恐怕也很难到位。

      首先,在文艺理论的层面上,模仿论从古希腊到18世纪一直占据着西方文艺理论的主导地位,而由18、19世纪之交的感伤主义演化成19世纪初的浪漫主义主潮的表现论则取代了前者的霸主位置。它宣称文学艺术本质上是创作主体内心世界外化的产物;在审美标准上,它认为只有心灵世界才是真实的、和美的。在英国诗人华兹华斯、柯勒律治以及雪莱的诗论中均有这种论调的流露。在此之后兴起的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象征主义诗学则提出把客观世界作为主观世界的象征,主张用有声有色的物象来象征内心世界。法国的魏尔兰、马拉美、莫雷亚斯、波德莱尔和瓦莱里是持着这种看法的主要代表者。而在力主表现——直觉说的问题上,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美学家和文学评论家克罗齐堪称重量级人物之一。以法国的龚古尔兄弟和左拉等为代表的模仿论之“异体”——自然主义倡导从生理学的角度观察人和描写人。至于奉行“为艺术而艺术”形式论初始化的唯美主义者法国的戈蒂埃和英国的王尔德等,他们宣扬的是感觉和印象产生纯美,而纯美才是最真实的、最宝贵的美学主张。西方文论发展中的这一中心逻辑线索所大致呈现的“成果”无疑为文学“意识流”的“出生”奠定了某种程度的理论基础,尤其是表现论之“成果”把艺术本性建立在艺术与人的紧密联系上,艺术成为主体生命的外在表现,因而它对营造文学“意识流”问世的理论积淀氛围相对来讲更直接一些。

      其次,在文学创作的层面上,西方文论中的主要三种理论模式的嬗变与交替又大体上与西方作家的文学创作成果一一被推出相吻合。欧里庇得斯的《美狄亚》中的心理刻画、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内心独白、但丁《神曲》中的寓意象征以及斯丹达尔《红与黑》中的“心理速度”[4]等不乏文学“意识流”初始化之前的实践成果的某种程度上的累积。但,就叙事艺术而言,现代小说中率先透露出从外部行为描写转向人类精神世界的探索这种现代意识的合适的人选,恐怕是法国作家福楼拜。他主张作家的思想观念不应当直接表现于作品之中,作家应当是一个心理学家,一个隐蔽的心理学家。作家的叙事应当是“客观化的叙事”。《包法利夫人》就是他将传统小说形式进行改革意向付诸于实践的代表性成果。而把这一成果又推到一个新的阶段的也许是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他的《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等在对现实做精细描绘的同时,着力于人物主观感觉的透析,不独深入到人的内心深处,甚至还步入了深层意识之区域。紧跟其后的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等却另有一番别样的“心理分析”,被俄国思想家和文学理论家车尔尼雪夫斯基称之为“心灵辩证法”。这些作家文学实践成果的重要意义在于:具有与传统文学不同的、与现代主义相呼应的、关注人类心理与精神世界描绘之成分。

      如果说这一成分对后来的文学“意识流”之涌动只是起到某种间接性的铺垫作用的话,那么与之产生直接性关联的文学创作成果的名分或许主要落实到这些人身上。国内外学术界一般认为出自欧洲大陆塞纳河畔的杜雅尔丹的小说《月桂树已经砍尽》(1887),最早将某一人物在某一特定情境中的思想、感觉、情绪,用“道白”的方式尝试说出来。其实,先于杜雅尔丹之前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的代表作品《一个美国人》(1877)、《黛西·米勒》(1879)和《贵妇人的画像》(1881)就已经预示着现代小说专写主观意识的气氛:“着眼点”(“point of view”)和“视角”(“angle of vision”)。至于给美国女作家格·斯泰因带来声誉的几篇文人艺术家文字素描如《马蒂斯》(1909)以及成书于1908年《美国人的形成》等,还有英国女作家多萝西·理查森的鸿篇巨制12卷本《朝圣》(1915-1938),它们有意地突出了人物意识流动的不间断性以及各个思绪之间的非逻辑性关系,因而与享有世界声誉的文学“意识流”代表作品从着手构思到闪亮登场也均有某种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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