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典诗学“言意之辨”的美学生成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小妹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报编辑部,湖北 丹江口 442700; 龚举善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中文系,湖北 丹江口 442700

原文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3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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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因而,“关于文学创作的技巧,首先是在于研究语言,因为语言是一切著作、特别是文学作品的基本材料”。[1]所以,语言问题成为解开文学方程式的关键。西方现代语义学批评大师瑞恰兹认为,获取文学作品意义的要旨在于判明语言与思想的关系。文学作品是其文学特性、想象和语言三者的契合,其意义不仅涉及语法结构和逻辑结构,而且也涉及到读者的联想。这就决定了语义必然是稳定性与非稳定性的矛盾统一体。

      以此视角观照中国文论,便不难发现,这种关于文学话语方式中言意关系的深层辨析,并非始于现代西方。早在《易传》和《庄子》等中国先秦著述中,就特别关注并深刻阐述了“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文艺美学思想,并由此挑起了长达数千年的“言意之辨”。

      一、“言意之辨”:问题的缘起

      《周易·系辞》托言孔子“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命题,首开“言意之辨”的先河。古人在承认“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同时,指出“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这个答案所显示的运思模式在魏晋时代便结合老庄思想成为玄学家‘言不尽意’和‘得意忘言’的理论基础。”[2]

      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言意之辨”一度成为中国文论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几年显学。汤用彤率先在《魏晋玄学论稿》中正式提出“言意之辨”命题。牟宗三于1962年出版了《才性与玄理》(香港人生出版社出版),徐复观于1966年出版了《中国艺术精神》(台湾东海大学出版社出版),就言意、形神、中国艺术精神等问题作了具体而深入的阐释。袁行霈于1979年发表长篇论文《魏晋玄学中的言意之辨与中国古代文艺理论》,较为全面和深入地考辨了“言意之辨”的来龙去脉。80年代以后,言意关系的理论研究呈多元活跃态势,并在参照西方现代语言思维的基础上向纵深开掘。

      《周易》是我国古代体博思精的哲学著作,其中包含有丰富的文艺美学思想。全书由《易经》和《易传》两部分组成。《易传》是对《易经》的最早注释,分《彖辞》(上下)、《象辞》(上下)、《系辞》(上下)、《文言》、《序卦》、《说卦》、《杂卦》10篇,古称《十翼》。《系辞》较为集中地阐释了言、象、意三者间的关系。

      《易传·系辞上》在肯定“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的“语塞”现象客观存在的同时,提出了取象以尽意的中介性策略。那么,“象”为何物,又从何而来呢?《易传·系辞上》称:“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易传·系辞下》进一步解释说:“古者包牺氏(即远古传说中的圣人伏羲——引者注)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并且指出,“象”的基本功能在于,“其称名也小,其取类也大。其旨远,其辞文。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隐。”意为“象”具有以小见大、以少总多、以近明远、由此及彼、由浅入深的辐射功能。《易传》认为,因“圣人之情见乎辞”,故可借言立象,因象达意。所以,辞发其性,言如其人。此所谓“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庄子》又称《南华经》。《汉书·艺文志》著录《庄子》52篇,今存33篇。汉以后将其分为《内篇》、《外篇》、《杂篇》三类。《庄子》从“自本自根”、“可得而不可见”的“道”出发,辩证地论析了言意间的协同与错位关系。该著认为,意之所随者乃道,道不可尽言,从而认定思维与语言之间存在异动属性。《庄子·天道》载:“世之所贵者,书也。书不过语,语有贵也。语之所贵者,意也。意有所随;意之所随者,不可以言传也。”为何不可言传呢?《庄子·秋水》认为:“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这精也。”亦即说,语言难以传达精微的义理,指出了语言在达意方面的局限性。从逻辑层面讲,这种关于“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口不能言”的矛盾情状的深度审视,较《易传》的“立象以尽意”是更进了一步。

      此后,以“象”为中介的言意论得到作家和理论界更为普遍的关注。王弼在《易传》和《庄子》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得象忘言”、“得意忘象”的艺术规则和审美境界。他说:“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3]此类观点,对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建设尤其是形象思维研究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陆机的《文赋》、刘勰的《文心雕龙》、萧子显的《南齐书·文学传论》、刘知己的《史通·叙事》等,都曾从言意角度总结文艺创作的基本规律,因而堪称中国古典文论独特而重要的思维范型。

      二、“书不尽言”:语符的无奈

      “书不尽言”显然隐含了语言符号在传情达意方面的无奈。究其原因,一是语符自身的隔离性特征造成了先天性的不可尽言,二是文学话语的主观性组接所必然带来的语义变异。

      “书”能否尽“言”,自古就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观点认为,书可尽言,言能尽意。如王充说,“文由胸中而出,心以文为表”,故“意奋”才能“笔纵”,即言随意出。西晋欧阳建指出:“非物有自然之名,理有必定之称也。欲辩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4]在他看来,既然言辞是表达情理的,那就言无不尽。沈约非常喜爱屈原、宋玉、贾谊、司马相如的作品,称其为“英辞润金石,高义薄云天”,心与物往,辞与义合。柳宗元在《报崔黯秀才论为文书》中明确指出,“道假词而明,辞借书而传。”宋代叶梦得《石林诗话》誉王安石之作“意与言会,言随意遣,浑然天成”。上述观点,以进取姿态表达了对作家言语能力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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