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教育案例研究

——兼论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教育科研

作 者:

作者简介:
蔡守龙(1962-),男,江苏人,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主要从事教师教育研究。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 南京 邮编 210003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案例研究与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工作、教学与研究一体化,着眼于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真实的问题,强调实践与反思,强调合作与分享,最终目标是调整与改进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加教师的实践智慧;案例研究是开放的,允许研究者从各个侧面对案例作多元解读;案例研究是有限制的,不能指望通过案例研究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更不能不顾特定的历史条件、背景而把有限制的对案例的认识和解读推而广之,无限扩大;新一轮课程改革实验区的教育科研应该兼顾好实践性、创造性和指引性,在行动研究的基础上走向案例研究。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G423.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33X(2003)07-0052-04

      案例和案例研究(包括案例教学)是个泊来品,19世纪70年代最早被运用于哈佛法学院,后来依次被运用于哈佛医学院、商学院和教育学院。20世纪初以来,案例研究思想使西方的教师教育得益匪浅,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案例研究再度进入兴盛时期,有学者甚至在20世纪80年代末预测90年代将是“案例的十年”,而刚刚过去的90年代似乎也证实了这一预测[1]。跨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尤其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推进,案例的价值已经愈来愈为我们所认识,案例及案例研究已经渐渐成为我国教育理论与实践领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案例:事件、故事与描述

      因为是泊来品,所以最早给案例下定义的自然是外国学者。比如劳伦斯认为,“案例是对一个复杂情境的记录。一个好的案例是一种把部分真实生活引入课堂从而可使教师和全班学生对之进行分析和学习的工具,它可使课堂讨论一直围绕只有真实生活中才存在的棘手问题来进行。但一个好的案例首先必须是一篇好报道”。汉森“愿意把案例说成是对真实事件的描写,其中所包括的内容,能足够引起大家思考和争论的兴趣,且富有启发性”。理查特却认为,“教学案例描述的是教学实践,它以丰富的叙述形式,向人们展示了一些包含有教师和学生的典型行为、思想、感情在内的故事”。舒尔曼则是这样来描述案例的,“一个案例,正确理解的话,不单单是一个事件或事故的报道。称某事为一个案例就相当于做一个理论断言——断言它是某事的一种情况或更大类中的一个例子”[2]。我国学者顾泠沅认为,“所谓案例是指包含有某些决策或疑难问题的教学情境故事,这些故事反映了典型的教学思考力水平及其保持、下降或达成等现象”[3]。李忠如则说,“一个案例就是一个包含有疑难问题的实际情境的描述,是一个教育实践过程中的故事,描述的是教学过程中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4]。

      可见,案例研究的历史虽长,对案例的界定却说法不一。综合各家之言,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我以为,所谓案例,其实就是在真实的教育教学情境中发生的典型事件,是围绕事件而展开的故事,是对事件的描述。划分一下主语、谓语和宾语,什么是案例,就是这么三句话:案例是事件,案例是故事,案例是描述。当然,这是比较简单也比较绝对的说法。辩证地看,什么是案例,我觉得郑金洲博士的三句话很有启发意义[5]:

      第一,所有的案例都是事件,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件都可以成为案例。一个事件要想成为案例,必须具备这样三个基本条件:首先,这个事件必须是真实的,是在现实生活或者说是在自然情境中真实发生的,决不能为了所谓的研究而胡编乱造、无中生有;其次,这个事件必须包含有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最好还包含有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比如有一个题为《新旧之间》的案例,写的是一所幼儿园一对新老教师在合作带班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摩擦,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心态。它所反映的疑难问题其实就是新老教师如何合作带班。虽然由于种种原因,两位老师终究没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但这丝毫不影响这一案例的价值。为什么?因为它毕竟提出了新老教师如何合作带班这么一个带有普遍性、具有典型意义的问题,能够引起我们从方方面面作多元思考。所以说,一个事件要想成为案例,第三个基本条件就是这个事件应该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可以给人带来许多思考,思考一下如果自己遇到同样或类似的事件将会如何应对。这才是案例的价值所在,也是我们开展案例研究的一个很重要的目的。

      第二,所有的案例都是故事,但并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成为案例。作为案例的故事至少应该具备这样四个条件:首先,还是要强调故事的真实性,也就是这个故事必须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不能坐在办公室里杜撰,不含任何虚假的成分;其次要交代清楚故事发生的背景,也就是要说清楚这个故事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什么人身上发生的?这些时间、地点和人物有些什么样的特点?如此等等,都要交代清楚,以便让阅读你这个案例的读者能够明白你是在一个什么样的特定的理论和实践背景下讲述故事、讨论问题的。只有这样,你讲的故事才不至于让人产生误解甚至盲目效仿。也只有这样,你在故事中提到的一些解决问题的办法才有针对性,才有可能作进一步的分析提炼和理论概括,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进而将案例由个别化上升到一般化。否则,就会把案例研究变成单纯的讲故事,使案例研究失去其应有的价值和意义;第三,要有鲜明的主题。主题鲜明,这是对任何文章的要求,案例作为一种特殊的文章样式,自然也应该符合这一要求。所以,一个故事,如果主题不突出,淹没在杂乱烦琐的叙述当中,讲得再精彩也算不上一个好案例;第四,要有完整的情节。也就是要有一个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情节,那些片断的、支离破碎的、无法给人以整体感的所谓故事,是不能作为一个案例的。

      第三,所有的案例都是对事件的描述,但并不是所有对事件的描述都可以成为案例。要把一个事件写成一个案例,除了要符合上述条件外,在写作方法上主要以描述为主。这也有一些基本要求,主要有:一要揭示出一定的矛盾冲突。有了矛盾冲突,事件才能发生得跌宕起伏、引人入胜;二要揭示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如态度、动机、需要、思想、感情等等,要能反映出人物(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的复杂心理,关注他们的困惑、焦虑、渴望等等,这实质上也体现了案例的一种人文关怀;三要有具体、生动的情境描写,尤其要把事件发生的过程、人物的对话及感情变化作一番具体、生动、明确的描述,而不能作一些大体上如何如何的笼统概述,更不能用一些抽象化、概念化的文字,把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案例弄得像一个个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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