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探索政府与学校关系的新视角

作 者:
盛冰 

作者简介:
盛冰,北京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博士生(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政府既可以直接生产提供,也可以用公共资金来收购,然后再提供给公众。政府充当采购者、质量控制者,而不是生产者,这不是一种简单的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是意味着在市场有限介入的情况下,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政府采购将重构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重塑政府、市场、学校新的关系模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10 期

字号:

      自从现代教育体制在西方建立以来,教育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来生产提供,已经有二百余年的历史了。然而,在政府独家供给的情况下,由于缺乏竞争机制,一方面导致公共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另一方面致使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得不到保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场教育私有化运动席卷全球,其目的便是引进市场竞争,打破政府对教育的垄断。政府采购作为现代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行为方式,也被引入教育领域。需要说明的是,本文讨论的政府采购范围不是学校中的某一部分如课程、教材、后勤设施等,而是整个学校的运作或教育服务。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特别是公立教育由政府来生产、提供,一向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从现代教育体制在西方建立之初,教育便被当作是国家的事业,教师被当作是国家的行政人员,政府与学校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因此,政府不仅是学校的主要投资者,而且是办学者和直接的管理者,诸如校长的任命、教职员工的招聘与解雇、资金的使用,甚至教学方法的选择等都由政府来决定,这样,从某种程度上说,学校是政府的“附属物”。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政府也是一家“企业”(当然,与一般的企业相比是明显不同的),它从纳税人那里获得收入,然后去生产社会产品。从经营方式讲,政府作为企业具有高度的垄断性。就教育而言,没有一个非政府组织、其他企业或个人能够像政府一样拥有这样大的权力、雄厚的资金等条件来生产供全民消费的公共产品。政府对教育的垄断,将不可避免地带来如下弊端:(1)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不能得到保证。政府与学校之间是一种封闭的关系,由于排除了市场的介入,学校之间缺乏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因此,学校的教育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且办学模式单一。(2)公共资源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政府通过地方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环节将资金拨给学校,用经济学术语讲,其中必然产生寻租行为。在现代寻租理论中,一切利用行政权力获取收入的活动都可以称为寻租活动。寻租活动是“政府失灵”的一种表现,是导致资源无效配置的一个根源。(3)信息不对称。政府提供给公众的公共产品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教育这种产品不像衣服、食品,对于后者,人们可以通过摸、看、嗅、品尝等方式来获得大量的信息,这些信息是透明的,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都不存在着信息上的优势。然而,在现行的教育中,大多数家长或学生对课程、教学方法、教育策略等了解不多,因此,他们处于信息上的劣势,这使他们无法选择自己满意的学校。(4)学校缺乏自主权。政府包办学校的方方面面,用统一的行政手段管理学校,学校没有自主权,教师没有积极性,干好干坏一个样,造成“学校无特色,教育无特点,学生无特长”(注:王彦才.美国的特许学校及其对我国公立转制学校的启示[J].江西教育科研,1999,(4).)的教育状况。

      如今,我们正处于一个变革的社会中。有学者提出,在学校教育内部正逐渐演变成三种角色之间的关系即举办者、办学者、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在教育外部,正形成三种力量,即政治力量、经济力量和学术力量。(注:劳凯声教授提出,在当前的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一些旧的社会关系消失了,一些新的社会关系产生了,还有一些社会关系虽然还存在,但其性质和内容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教育领域中,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正在发育出制约教育发展的三种力量,这就是学校、政府和市场,同时还在逐步地形成主导教育运行的三个主体,这就是举办者、办学者和管理者。这些新的力量和新的主体正在改变教育的面貌。)市场介入公共教育领域已是不争的事实,如西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教育私有化运动,以及我国的“一校两制”、“公立学校的改制”等等,这表明如何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学校之间的竞争,打破政府对教育的垄断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把政府采购引入教育领域正是这样的一种尝试,其目的在于促使学校提供者的多元化。教育这种公共物品既可以由政府直接生产提供,也可以采用竞标、招标,从非政府组织、企业或个人那里购买再提供给公众的方式。如果政府由生产者转变成了采购者,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是意味着在市场有限介入的情况下,传统意义上的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政府、学校的权利与义务将重新界定,对当今的教育改革必定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政府采购制度及教育中的政府采购

      如今,特别在西方,在国防、外交、行政事务、社会治安、公共设施、卫生保健、环境保护、物资储备等方面,政府采购正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政府采购同样也能适用于教育。将政府采购引入教育领域,正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政府改革运动和教育私有化运动的结果。

      (一)政府采购的内涵

      政府采购是现代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一种重要的行为方式。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由于其规范性强、透明度高等特征,因此被喻为“阳光工程”或“阳光下的交易”。

      政府采购的方式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是指“由招标人发出招标广告、公告或通知,邀请潜在的投标商进行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中标人,并与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注:曹富国,何景成.政府采购管理国际规范与务实[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1998.180.)政府采购必须遵循公开、竞争、公平、经济效率和廉正五大原则。总之,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引进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公共产品或服务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以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