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国开展全纳教育的可行性 1.特殊教育改革提供了全纳教育的基础 国际特殊教育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1)以医学模式占主导,注重诊断和治疗的阶段;(2)以心理学模式占主导,注重测试的阶段;(3)以分类和社会学模式占主导的阶段,主张每个儿童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反对将特殊儿童安置在具有隔离性质的特殊学校中。20世纪70年代末,特殊教育进入到第三阶段(英国称之为“一体化”教育,美国称之为“回归主流”,中国称之为“随班就读”,以下简称“一体化”教育)。该阶段主张为有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提供“最少受限制的教育环境”,让每一个儿童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提倡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回归主流”,实施一体化教育。 我国的特殊教育发展同样也经历了这样的三个阶段。 自1988年第一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特殊教育呈现出办学形式多、残疾儿童入学率大幅度提高的良好势头。 1989年,我国北京、黑龙江、江苏等省市受国家教委委托,开始把视力、听力、轻度弱智儿童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1994年5月,国家教委在江苏盐城市召开了全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随班就读在全国许多省市进行推广。 1994年,国家教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设立了“对特殊教育需要儿童教育”的项目,该项目已有宁夏、广西、贵州、四川、安徽、甘肃、云南、青海、新疆等9省27个县的视力、听力、智力有残疾的儿童进入普通小学就读,探索出贫困地区发展特殊教育的实践经验。 1996年5月,国家教委和中残联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九五”方案》,突出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使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步实施九年义务教育”,要“逐步形成以大量在普通学校附设的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一定数量的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的教育格局”。 1997年8月,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在江西召开全国特殊教育研讨会,再次强调要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截止到2000年底,我国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已达到23.751万人,占残疾儿童在校总数的63%(教育部第三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2001年5月份公布)。我国随班就读的发展,使在普通学校中残疾儿童与健全儿童同学习、同生活,受到适合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为其适应社会生活、将来自食其力并有能力服务于社会打下了基础,同时也为中国开展全纳教育——促进学生参与就近学校的文化、课程、社区的活动,并减少学生的被排斥提供了实践研究的可能。 2.全纳教育的理念与国家教育政策的一致性 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培养人才的基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适度超前发展,走改革创新之路,规定“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等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要使每一个儿童得到全面发展,要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 全纳教育的基本理念为我们完成“加强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康复、就学和就业,创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任务提供了思路、可借鉴的理论和可操作的体系。全纳教育的引入与我国“十五”《纲要》的要求和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是相一致的,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大政方针也为开启全纳教育研究提供了适宜的环境。 3.教育研究人员的大力提倡 “九五”期间,一些教育研究人员和团体在全纳教育方面已进行了探究。例如: (1)北京师范大学朴永馨教授的《国际流行的一些特殊教育理论观点》一文从人权、康复和社会适应、正常化与融合几方面,对开展全纳教育理论研究起到指导作用。 (2)中央教科所研究员陈云英博士指出“全纳教育要求学校行政管理、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社区合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革新,以满足每一个儿童的学习需要。” (3)中央教科所科研处研究员华国栋《‘六方十八性’整体教学策略,面向全体照顾差异的课堂教学》一文对如何面向全体学生又兼顾学习困难学生提出了一套教学策略。 (4)华东师范大学黄志成教授根据他在国外研究的经历,提出了要多学科、全方位对全纳教育进行理论研究,并创造条件开展全纳教育的实验研究。 (5)笔者所在区域进行的“全纳学校管理与教学模式实验”,结合我国大中城市的特点,探索建立全纳学校的可能性,初步研究了全纳小学管理与教学的模式。 此外,近年来,出现有大量探讨“随班就读”的经验性研究和理论性研究。探讨全纳教育的文章,不仅出现在特殊教育的刊物上,在其他教育刊物也常常出现。 4.开展全纳教育的意义 尽管我国特殊教育发展迅速,“九五”期间一些全纳教育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但是,由于研究范围不够广泛,研究对象的数量偏小、类别偏窄以及我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致使如何让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进入普通学校“读得好”的问题尚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