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基层民主 建设政治文明

——民主治理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逊达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

原文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3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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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民主,人们首先想到的通常是选举。确实,选举是现代民主的一种基本形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些标志性成果,主要体现在选举上。例如,1980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屏南乡合寨村,举行了中国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村民直接选举,通过选举产生了最早的村民委员会,农村由此开始了民主选举和村民自治的实践。198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正式实施后,村民自治其中主要是选举逐渐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现在,全国近70万个村委会普遍完成了4次以上的换届选举工作,几百万村委会干部实现了由上级任命、指派到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过渡。1989年颁布《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后,城市的社区自治也逐渐兴起。1998年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率先开始社区居委会干部的直选。此后,沈阳、武汉,上海、南京、杭州等数十个城市也相继开始对社区居委会干部进行直接选举。除了选举自治组织负责人外,根据宪法和地方人大组织法,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也由直接选举产生。其中县级人大代表每5年选一次,乡级人大代表每3年选一次,两者合计每次选出的代表数有300多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最近几年,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步云乡(1998年、2001年)、眉山市青神县南城乡(1998年)、广东省深圳市龙港区大鹏镇(1999年),以及湖北省京山县杨集镇(2002年)等地,先后用“直选”或“两推一选”的方式,进行了镇长(杨集镇还包括镇党委书记)选举方式的改革,引起了海内外的广泛关注(注:步云乡、大鹏镇和杨集镇这三地的选举在报刊做过公开报道,南城乡的情况参见李凡主编:《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2000-2001》,东方出版社2002年版,第376~378页。)。毋庸讳言,上述这些选举,作为一种新生的、有的还是处于试验中的制度,难以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成熟的地方。然而,通过这些选举,人民表达了自己的意志和要求,对现有领导者的施政行为和人民代表的代表绩效作出了评价,选出了为多数人所认可的新的领导者和人民代表,体现出作为国家主人的政治地位。对于选举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予以充分的估价。

      但是,民主并不限于选举。人民通过各种途径直接参与自治组织自身的治理及政府对公共事务的治理,就是民主的另一种基本形式。现在人们通常把基层民主政治的内容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的后三方面内容,就是民主治理的基本内涵。温岭开展的“民主恳谈”,便是一种以“恳谈”作为切入点或载体来开展的民主治理活动。

      在温岭,“民主恳谈”一开始是作为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种创新而开展起来的。温岭地处沿海,介于宁波、温州两个开放城市之间,市场经济发育较早,民营经济发达,16万人口中,常年有20多万人在外经商务工。市场经济的洗礼使广大农民开阔了眼界,活跃了思想,增添了才干,独立性、自主性和寻求自由平等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对如何处理乡村公共事务的关注程度也不断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当温岭市松门镇于1999年6月,率先以“恳谈”方式,就镇内某些公共事务的处理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商讨时,引起农民的热烈反响与积极回应。镇党委、镇政府因势利导,就如何进一步搞好民主恳谈作出了制度安排。松门的经验在漫岭全市推广后,经过几年的实践,逐渐形成了一套虽然是初步的然而却是比较系统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做法。按照市委的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都把民主恳谈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民主恳谈的议题,在乡镇或市区的街道既可由党委、政府提出,也可由乡镇人民代表或群众联名提出;在村里则既可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也可由村民代表或村民联名提出。在举办恳谈会前,要先把决策事项的初步方案或意见向人民公布。参加恳谈会的人依议事的性质而定,既包括乡镇人大代表、政府部门的代表和村民代表或居民代表,同时也欢迎普通民众或关心这一问题的人自由参加。市委要求,乡镇或街道党委、政府在就当地较大公共事务,重要建设项目或制定出台新的政策、新的管理办法时,必须举行决策听证会,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看法和要求后才能做出决定或决策。对恳谈会上多数群众反对或不同意见较多、较集中的事项,应暂缓决策,在重新论证、充分考虑和吸收了群众意见并对原方案做出调整、修正后再做出决定或决策。决策的执行和实施结果由乡镇人大负责监督,而干部在开展民主恳谈中的表现成为组织部门考核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村一级则建立重大村务由村民会议公决制度,决策的实施过程与结果由村民参与管理和监督。除了市委的规定外,在民主恳谈活动搞得比较好的松门镇,温桥镇及一些乡村,当地的党委、政府或村党支部、村委会,还就如何搞好民主恳谈制定了工作制度、听证制度、决策制度、反馈监督制度、挂牌销号制度、民情绿色通道制度等各种更具体、更有操作性的制度,对如何搞好民主恳谈作了比较细致的安排。现在,在温岭,民主恳谈不仅在农村自治组织中进行,而且在乡镇及市直机关等政府组织中进行;不仅是一般地听取群众意见,走“群众路线”,而且让人民参与一些行政决策,在部分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上“当家作主”;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而且成为一项在全市各单位普遍推广的重要制度。以上这些做法,虽然仍使用“民主恳谈”这一名称,但它的内容显然已经大大超越了主要用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范畴,而在实际上成为民主治理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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