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J0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02)02-0068-05 首先说明的是,这里主要就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艺术在新的文化背景下如何发展作美学上的思考与探讨。 20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化生产方式在世界范围内的不断发展,全球意识的多元化日趋形成,开放已成为一个极其普遍的世界性现象,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指出的那样:“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1](253)特别是在时代发展到了21世纪的今天,开放、交流更成为世界性的不逆之势,具有丰富内涵的文化的全球化已成为重要的话题,甚至是不争的事实。而且可以推断,随着遥感技术、光纤通讯、卫星传播、国际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等等,现代高科技的迅速发展,必将更加有力而快速地打破国家、民族、地区间的自然阻隔,使这种全球性的“文化流”通向每个角落。 与曾经出现过的“欧洲中心主义”和“资本主义中心论”的所谓的“全球化”(实则为西化)不同,当代的全球化立足于人类整体与人类共同利益,它把人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整体加以思考的整体思维方式,其内容不限于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而且还包括不同生活方式、生存状态、消费模式、观念意识等方面的相互认同、相互渗透、相互借鉴与吸收,从而呈现出文化发展的某种同一化的文化全球化。那么,作为文化的重要内容的艺术自然是要融于其中的。 而我们之所以在这里特别思考并探究民族艺术在新的文化背景之下如何发展的问题,是因为由于地域的、历史的,以及文化传承惯性与观念意识等方面的原因,包括民族艺术、民族美学在内的民族文化,在新时代出现的全球化的文化交流之中,往往更容易出现某种文化落差,若不做积极而有效的调适,则可能出现冲突或被遮蔽的情态,这不光会影响到自身文化的传播,而且也有碍于文化的选择与重构。具体到艺术和审美取向方面,容易在以下几个方面为交流、融通以及重建造成障碍:一是民族艺术首先从一个侧面反映着对于本民族文化(包括审美取向)的自尊和自信,同时也就必然从一个侧面固化着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稳定性。加之通常地域上的偏僻闭塞,因而体现在群体的文化心态方面,往往显得封闭保守、固执排外,甚至有意无意地遏制与外域共处共荣的理智;二是民族艺术在相当程度上显示出区别于其他民族和地域的、本民族与本地区特有的各类艺术的基本构架、发展态势以及整个文化活动的和谐状态,这是其特色和优势所在但同时也内含着明显的负面的东西,如在艺术情调的追求上,更多地沉湎于对旧日情趣的怀恋,以至使艺术在很大程度上回到某种民族的或地域性的民风习俗的层面,消解着在自觉状态中建树起来的艺术的独立品格,同时,也因其与域外的现代生活理念之间存在较大反差而影响到信息的传导;三是本民族、本地区特有的自然环境、人文背景、民俗风情,以及人们的生活与生存状态、心理特质等,为民族艺术提供了创作题材的优势,但又恰恰容易因过分看重题材的“特色”而滋生“吃题材饭”的惰性,以至影响到艺术视野的拓展与美学追求的突破。[2]总之,就民族艺术自身而言,显然是优势与局限同在,因此,探讨民族艺术在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发展和创新问题时,就有必要对其进行文化上、特别是美学上的反思与扬弃。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够在新的文化生态环境中找到民族艺术、民族美学新的生长点,并在21世纪做出新的独特的美学贡献。 为此,笔者认为首先有必要对一些当前存在着的、关系到民族艺术发展和创新的观念上、认识上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思考与探讨。 首先来分析认识所谓“民族的”与“世界的”这个时有争论的问题。我们认为,只要是常态的正向的看,任何一种艺术在任何时候都是希望交流的,无论是自觉的还是非自觉的。交流是一种感应,一种激发,一种启迪,一种撞击与沟通,同时也是一种价值认同与寻求新的发展的必不可少的途径。特别是在当代文化背景之下更是如此。民族艺术自然也不例外。当然,其间有一个具体而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民族艺术怎样才能在此交流之中达到一种和谐的、理想的状态,怎样使其独特的美学价值在更大范围获得认同。在我们的理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关于这一观点,尽管有争论,但依然为不少人所认同,并奉行之。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与前面所述几个方面的原因有关,这种观点似乎已成为一个无需质疑的先验理论,在一定意义上指导着本民族、本地区的文艺创作乃至整个文艺活动取向。无可否认,作为一种自然的和人文的重要基因,一个民族的艺术往往会或隐或显地体现其民族特色与地域特点,而且这种体现应是由血脉通向整个机体的。由此而形成的文艺成果对于艺术事业的繁荣,以及促进人类文艺乃至整个文化活动的互补与发展,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加之种种富有民族特色的优势,便更有了引起本民族、本地区以外人们的兴趣和关注的可能,也甚至有成为所谓“世界的”的可能。但是,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这仅只是一种“可能”,而绝非必然。事实上,所谓“民族的”,可能是世界的,但也有可能仅只是本民族、本地区的,甚至有的还可能被本民族以及整个世界发展大趋势所淘汰。因此说,“民族的”与“世界的”之间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笔者认为,对于民族性的东西,同样应该置于人类的和发展的这一大视野中看待,而绝不可以封闭起来作自恋式的赏识,也不应该将其所谓的“特色”的价值指向与价值比重强调到一种不适当的地步,更不应该以简单化和绝对化的思维方式作审美价值判断。我们知道,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各民族的文化,包括艺术在内,正在进行着不断的交汇与碰撞,“世界化”与“民族化”的对立统一,其表现形态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每个具有自身文化体系的民族都往往会以程度不同的自足状态,坚持自身的精神发展,但是,走向世界化的必须进行的交流性则又要求其能够融入发展中的共同的人类文化及其精神价值取向。为此,即需要随时进行积极的调适与校正。特别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各民族的经济、文化也都程度不同地跨入现代化进程,那种旧有的封闭格局已被打破,那些已滞后于历史进程的旧的习俗、观念,以及艺术的表现形式,都必然面临严峻的挑战。这便意味着,“民族的”艺术要真正面向世界——以能够平等交流的姿态面向世界,就应该在一种全方位开放的系统中,一方面积极探寻并建树新的民族个性,另一方面又要随时增强其可交流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