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敬文“民俗文化学”的学科性质及方法论意义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铁梁(1946-),男,辽宁省绥中县人,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北京师范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1991年,钟敬文提出了“民俗文化学”,这可以看作他在最近20年学术思想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个核心性创新概念,具有重要的标志意义。“民俗文化学”产生的现实背景,有民俗学自身学科意识需要加强的情况,也有整个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学术界尚与民俗学发生割裂的情况,钟敬文在两方面的研究实践,促成了他提出一个新的交叉学科。对于“民俗文化学”不能仅从民俗学单一发展的需要上理解,因为它对民俗文化研究和民族文化整体研究,都具有指导作用。但是,从民俗学的建设来说,“民俗文化学”学科的提出,却包含着文化科学方法论的重要思想,这是不容忽视的一大学术贡献。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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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105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2)02-0015-09

      1991年,钟敬文在讲演中最初提出了创建“民俗文化学”的主张(注:见《民俗文化学发凡》,这是1931年3月和10月两次在北师大民间文化讲习班上的演讲稿,后发表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5期。又收录于《民俗文化学:梗概与兴起》[1]。)。之后他曾为征求意见而邀请教研室师生进行讨论,大致被提问过如下的问题:民俗学和民俗文化学都是研究民俗文化现象,两者的区别在什么地方?这门新科学是文化学的一支,还是民俗学的一支?这说明,对民俗文化学做出理解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我们给予深入的研究。今天看来,这一新学科的提出,不仅体现出钟敬文学术思想发展的脉络及其治学的风格与特点,而且对他在7年之后提出“建立中国民俗学派”也发生了深刻的作用。从民俗学本位的立场来看,其最重要的学术贡献是为中国民俗学建立了一种与文化学相结合的理论与方法体系。本文仅结合民俗文化学提出时的现实学术背景,就这门学科的性质和方法论意义发表几点意见。

      一、学科发展和“文化讨论”的现实背景

      钟敬文提出和建构“民俗文化学”,有明显的现实背景。一方面是20世纪80年代民俗学恢复后的快步发展,另一方面是在这一时期掀起的文化讨论热潮。

      先简单回顾一下当时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的发展状况。10年浩劫后,民间文艺学的研究机构很快得到重建。在1978年秋,钟敬文等7位教授发出《建立民俗学及有关机构的倡议书》(注:此倡议书正式发表在《民间文学》1978年12月号,署名为:顾颉刚、白寿彝、容肇祖、杨堃、杨成志、罗致平、钟敬文。),这是中国民俗学在停顿近20年之后被恢复的标志。至1991年,两门学问在新时期的建设都已有10多年时间,从出版物和发表的论文来看,这时的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已进入整体发展的新阶段。在基本理论方面有钟敬文主编《民间文学概论》(1982)、乌丙安《中国民俗学》(1985)、张紫晨《中国民俗与民俗学》(1985)等;学术史方面有王文宝《中国民俗学发展史》(1987)、潜明兹《神话学的历程》(1989)等。这些成果,反映出民间文艺学和民俗学界在基础理论建设和总结学术传统方面,已取得初步成就。而在神话、传说、歌谣研究等方向上,还出现了分支学科建设的良好态势。这一时期,国家文化部门领导的对全国民间文学进行的普查和集成工作在加紧进行,并且不断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与此同时,各地对民俗现象进行描述及整理资料的工作也开展得比较迅速,例如山曼、李万鹏等的《山东民俗》(1988)就是一部率先问世和具有示范意义的成果,它和稍后出版的刘兆元《海州民俗志》(1991)、姜彬《吴越民间信仰习俗》(1992)等一批成果,都表明民俗学田野作业已在一些地方积极地开展。总之,“这种迅猛发展盛况”“是我们所始料未及的”[2](P35)。

      但两门学问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的一点,民俗和民间文学研究在这时所取得的成果,是由业有专政的学者分别完成的,虽然彼此之间大体形成了互相补充的关系,但并未很好地互相交流、融通。特别是研究范围非常广泛的民俗学,研究者需要加强对学科结构的认识,否则将妨碍一个学科整体的真正形成。因此,钟敬文在1986年末,及时发表了《关于民俗学结构体系的设想》的演讲,虽然是从正面论述问题,但显然是要解决当时存在的问题。他认为,民俗学从“五四”以来已有半个世纪的发展,特别是10年来“诸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因而为这种学科的整体建构准备好了条件。同时他又指出:“有时一种学术的发展,同其学科意识的发展,不完全是同步的。但如果总是对一门学科的体系结构缺乏认识,还要夸夸其谈这门科学,那么,即使偶然幸中,也是根基不牢、影响不大的。”[2](P35)

      钟敬文的这篇论文,为认识我国民俗学的整体结构做出了重要贡献。文章在谈论学科体系结构中的第五部分“民俗学方法论”时,提出了值得重视的观点。钟敬文指出:“方法论上越清楚,选择的方法越适当,科学成果就越显著,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4](P43)他认为民俗学的方法论包含三个层次:哲学层次的方法;与许多科学共同的方法;本学科的特殊方法。在每一个层次上,他都结合民俗学(包括民间文学研究)已有的经验,举例说明了一些重要的方法。这对于民俗学者在方法论方面提高认识和增强自觉,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钟敬文也谈到了自己个人的经验,他说在30年代中期写作的那篇《中国民谣机能试论》,虽然采用了机能的观点去分析民谣,但这并非由于主动接受马林诺夫斯基功能学派,而是自己学习一般民俗学理论过程中形成的模糊观念。由于文章性质决定,钟敬文不可能更多地总结自己学术的方法论特点。然而笔者认为,钟敬文回顾自己学术历程的许多文字,有时尽管没有使用“方法论”一词,而实际上是谈了自己在方法论方面的看法,也需要我们从方法论的角度去给予认识。下文将讨论钟敬文“民俗文化学”的方法论问题,就是从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的。

      总之,当钟敬文提出民俗文化学的时候,一般民俗学以及民间文艺学已经发展得比较迅速,钟敬文始终密切关注着全局性的问题,发表了指导性的意见,特别是在他对民俗学体系结构的设计当中,包含了许多重要的观点。因此,民俗文化学的提出,与他在这一时期重视学术整体性思考有很大关系。但问题是,他为什么特意提出与文化学结合的民俗文化学呢?这就使我们不能不关心他在这一时期的另一方面的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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