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古代“文学”概念,内涵丰富复杂。文、文学、文章、文艺,实是囊括经、史、子、集以及佛、道的一切“人文”,包括今天学科分类的哲学、伦理学、宗教学、语言文字学、文学、艺术等,这是广义的“文学”,或曰“杂文学”、“大文学”。“文学”的又一内涵是指文学、艺术两大门类。狭义文学或曰纯文学,是近代从西方引进的概念,指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本文所论“文学”以纯文学为主,兼顾中国古代文学史实际,有时也包括“大文学”、“文艺”。文学“娱乐”功能是指文学活动可给人们带来感官和精神上的愉悦和享受。与“娱乐”相同、相近的概念还有“欢”、“快”、“怡”、“悦”、“愉”、“适”、“嬉”、“玩”、“赏”、“戏”、“消遣”、“消闲”、“笑”、“谑”等。“娱”又有自娱、同娱、他娱之分,有审美娱乐和纯消遣娱乐之别。“自娱”有时又称“自怡”、“自乐”、“自适”、“自嬉”等,意谓文学活动包括文学创作和文学接受,只是个人的自娱自乐,满足个人感官和精神上的享受。本文联系整个文学史、文学批评和理论史实际,对文学“自娱”说做一番梳理和评价,以期研究者对这一问题予以关注,进一步深化古代文论研究。 文学“自娱”功能是文学与生俱来的。诗歌起源时,即是自娱之具,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说:“人在劳动时既用歌吟以自娱,借它忘却劳苦了。”(注:鲁迅《鲁迅全集》第八卷,315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歌吟以自娱”可以调节身心,忘却劳苦。有闲暇自娱的生活,也必有表现闲暇自娱的文学。文学“自娱”本身也为生活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文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有理论上的总结。我们虽无法确切知道何时、何人最早提出文学“自娱”说,但可以肯定的是:文学“自娱”意识和观念早在文学起源时就产生了,并随着文学的发展越来越明晰、自觉。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载:“临邛令前奏琴,曰:‘窃闻长卿好之,愿以自娱。’”这是我们目前知道的较早明确提出的“自娱”说。听琴自娱,属“文艺自娱”,尚不是“纯文学”的“自娱”。《古文苑》载有扬雄《逐贫赋》,有“子云自序”云:“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贫贱,家产不过十金,乏无儋石之储,晏如也。此赋以文为戏耳。”“以文为戏”就是以文自我调侃,自娱自乐,实际上扬雄已提出文学“自娱”说。张衡《归田赋》表达厌恶官场、归隐田园的愿望,其中有句“于焉逍遥,聊以娱情。”意谓借笔墨来遣兴自娱。可见,至迟至东汉,文人已明确认识到文学“自娱”功能。魏晋是文学自觉时代,一方面高度评价文学的价值和意义,认为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曹丕《典论·论文》);另一方面开始明确提出文学“自娱”说。陶渊明《五柳先生传》说五柳先生“常著文章自娱,颇示己志,忘怀得失,以此自终。”“衔觞赋诗,以乐其志。”“五柳先生”实为作者的化身,赋诗著文与饮酒一样,只是自娱,而不是为了“荣利”、“得失”。陶渊明的“自娱”说对后世影响甚大。《世说新语·栖逸》注引《续晋阳秋》谓戴逵“不乐当世,以琴书自娱,隐会稽剡山。”《恶书·王坦之传》记载,谢安喜好音乐,居丧期间也不废伎乐。王坦之劝阻他,他回信说:“仆所求者声,谓称情义,无所不可为,聊复以自娱耳。”以琴书自娱,以音乐自娱,是广义的文学“自娱”。南朝以来,文学“自娱”说时显时隐,一脉不断。 二 “自娱”不只是文学作品的功能,不只是存在于文学阅读和接受过程中,它存在于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作者的文学生活首先是“自娱”的,他们在没有创作之前即已接受了“自娱”观念,带着这种“前理解”进行创作,创作意图和目的即是“自娱”。进入文学创作过程中,也是“自娱”,构思、写作、修改、抄写等,皆是自娱。整个创作过程皆是精神自娱活动。 作者的文学创作是自娱,创作意图十分明确。这种情况不是我们以先入之见强加给古人的,古人多有现身说法,我们只需看看“夫子自道”即可知晓。曾巩《齐州杂诗序》云:“虽病不饮酒,而间为小诗,以娱情写物,亦拙者之适也。”(《曾巩集》卷十三)苏轼说:“某平生无快意事,惟作文章。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意。”(注:何遠《春渚纪闻》卷六《东坡事实》,中华书局1983年版。)又《答毛滂书》中谓作文是“闲暇自得”。晏几道《小山词·自序》说词的作用是“析酲解愠”,“为一笑乐”而已,说“试续南部诸贤绪余,作五七字语,期以自误。”理学家邵雍常以作诗自娱,《安乐窝中诗一编》云:“自歌自咏自怡然。”(《伊川击壤集》卷九) 晚明时,“自娱”说最为兴盛。李贽《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云:“老来无事,爰览前目,起自春秋,讫于宋元,分为《纪》、《传》,总类别目,用以自怡,名之曰《藏书》。《藏书》者何?言此书但可自怡,不可示人,故名曰《藏书》也。”《〈读书乐〉引》说:“是以老而乐学,故作《读书乐》以自乐焉。”《与袁石浦》亦云:“大凡我书,皆是求以快乐自己。”李贽极力倡导文学“自怡”、“自乐”、“快乐自己”,不必示人。他是晚明文人的精神领袖,“快乐自己”说一出,自然群起响应。汤显祖《答张梦泽》自述“时为小文,用以自嬉”。程嘉燧《李长蘅〈檀园近诗〉序》云:“余与长蘅皆好以诗画自娱。”袁中道《答蔡观察元履》声称不为“世法应酬之文”,“惟模写山情水态,以自赏适”。 创作诗文自娱,创作戏剧、小说更是自娱。王国维指出:“元剧之作者,其人均非有名位学问也,其作剧也,非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意也。彼以意兴之所至为之,以自娱娱人。”(注:王国维《宋元戏曲史》第十二章《元剧之文章》,商务印书馆1915年版。)王骥德《曲律》记述自己对王澹翁说:“第月染指一传奇,便足持自愉快,无异南面王乐。”俞樾写《耳邮》,自署“戏编”,自序谓作此小说“实则聊以遣日,非敢云意在劝惩”。 上述可见,作者观念中,文学创作只是自己闲暇自适生活的反映,是一种悠然自得的精神创作活动,一种闲雅的个人生活方式。文学不是求功名之具,亦不必示人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