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1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820(2001)03-0067-08 在一位颇有名气的大学教授选编的《中国当代十大悲剧集》中,著名京剧《红灯记》居然荣幸地入选,成了“大悲剧”。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极端困惑。李玉和这个做秘密工作的共产党员被日本宪兵逮捕,他英勇不屈,慷慨就义,保守了党的机密,为抗日斗争的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样一位坚强战士怎么就成了悲剧人物?再现他的英雄事迹的戏剧怎么就成了“大悲剧”?照此推理,刘胡兰是悲剧人物,江姐、许云峰是悲剧人物,千千万万牺牲在正面敌人屠刀下的人民英雄都成了悲剧人物。此岂不谬哉!看来,究竟什么样的人物是悲剧人物,革命战士被凶恶的敌人杀害了是否就是他的悲剧,他是否就成了“悲剧英雄”,这里面的理论问题实在还很严重,有必要讨论、辨析、澄清。 一 提到悲剧理论就不能不言称亚里斯多德。因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真正建立了悲剧人物论的只能是亚里斯多德。他的悲剧人物论最发人深思的有两点。一是悲剧人物产生于大家族的自相仇杀之中,比如兄弟之间、父子之间、叔侄之间、夫妻之间等等。亚氏认为只有这样的情节才构成真正的悲剧,因为这种剧情能够激起观众巨大的怜悯与恐惧。而如果是仇敌杀害仇敌,或者说是敌我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那是不能构成悲剧的,因为这样的行动是不能引起怜悯之情的,哪怕它可以引起恐惧之感。而悲剧一定是要同时激起这两种情感的。二是悲剧主人公不应是十分善良、十分公正的“好人”,也不应是“极恶的人”,而应是比我们一般人好但又“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的人。也就是说,悲剧主人公必然是自身有缺点或缺陷的人,只有这样,他在追求实现自己的某种要求和理想时;才可能犯下悲剧性的“过失”,从而落入悲剧结局[1](P.38)。如果悲剧主人公是完美无瑕的人物,那么他首先不会犯过错尤其是悲剧性的过错,悲剧也就不会发生;再者,一个十分好的人莫名其妙落入悲剧,这不仅不会引起观众的怜悯和恐惧,反而使人产生反感和憎厌。概括言之,亚里斯多德从希腊悲剧文学的实际总结出悲剧人物产生于自相残杀之中和悲剧人物不是完美人物的思想,应该说是符合悲剧文学实际的。古今中外一切写悲剧的大师们似乎都在印证着亚氏的结论。例如西方近代以来最优秀的悲剧作家莎士比亚、拉辛直至现代的奥尼尔等。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李尔王、麦克白和奥赛罗是这样的悲剧人物,拉辛的奥瑞斯特和爱妙娜(《安得洛玛克》)、费得尔和希波吕托斯(《费得尔》)是这样的悲剧人物,奥尼尔的艾碧和伊本(《榆树下的欲望》)、莱维妮娅和奥林以及克莉斯丁和勃兰特(《悲悼》)也是这样的悲剧人物。他们都是“自己内部”争斗的牺牲者,同时他们都决不是十全十美的人,甚至有的还是很卑劣的、完全被欲望驱动着行动的人。中国真正的悲剧或悲剧性文学中的悲剧人物也是如此。例如司马迁笔下的项羽、韩信、屈原,太平天国题材文艺作品中的洪秀全、杨秀清和石达开等,直至当代悲剧文学杰作《团圆之后》中的施佾生、柳懿儿,《秋风辞》中的汉武帝刘彻,乃至于八十年代以来的悲剧人物如狗儿爷(《狗儿爷涅磐》)、李金斗为代表的“桑树坪人”(《桑树坪纪事》)等,他们也几乎都属于亚里斯多德所说的那类悲剧人物,都是在“内部”矛盾斗争中由于自身种种缺陷,从而坠入悲剧之中。 然而亚里斯多德毕竟只是悲剧人物论的初创者。他说出了悲剧人物最本质的特征是“不十分善良也不十分公正”,即不是完美无瑕的人,但他没能指出悲剧人物是在哪些方面有缺陷,这些缺陷到什么程度,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缺陷。试图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的是黑格尔。他的结论是:性格问题。 黑格尔是沿着亚里斯多德的思路前进的。他的悲剧理论的突出特点就是进一步确定悲剧人物决不是十分完美的人。悲剧当然是发生在“自家内部”。因为冲突双方是自身有道理的两种“伦理力量”。代表着两种伦理力量的主人公之所以陷于悲剧境地,是由于他们都只坚持自己的伦理理想,不顾及这伦理理想在自己一方是有道理的,但对于对方来说却是没有道理的。倘若这冲突双方都“宽宏大度”,“互谅互让”,那么悲剧就不会发生。然而,悲剧人物之所以是悲剧人物,就因为他们性格是悲剧性的,他们都很偏激、固执、片面。有着这样性格的两个人在冲突中,必然地坚持他那一方的辩护理由,而把同样有辩护理由的对方否定掉或破坏掉。双方互不相让,以为只有自己的理由是正当的,对方必须向自己屈服,这样一来,“双方都在维护伦理理想之中而且就通过实现这种伦理理想而陷入罪过中”[2](P.286)。同是为了正义,却都因为性格缺陷而成了悲剧人物。 黑格尔的悲剧人物论一方面进一步肯定悲剧冲突是“自家内部”的矛盾冲突而不是敌我矛盾;另一方面是他第一次正式提出悲剧性格之说,认为性格缺陷是酿成悲剧的内在根源。这是从实践主体自身挖掘悲剧根源这一思路的一大进步。但是黑格尔的缺失也是明眼人一看即知的。那就是一,他为了说明悲剧冲突的双方都是有道理的,于是就以《安提戈涅》为例设定悲剧冲突双方各有一个代表人物,这样似乎每一部悲剧都必然地要出现同归于尽的两个有辩护理由的主人公,这是不符合绝大多数悲剧作品之实际的。黑格尔的缺憾在于他没能再前进一步,看出这两种处于冲突中的、各自合理的“理想”在居于同一主体的心胸时才构成真正的悲剧,从而,悲剧就是理想分裂的悲剧,它导致了主人公的最严重的悲剧性变异:人格分裂。第二,他把实践主体在实践中的潜能只认作是性格一维,从而只能在这一维去寻找缺失,因此他也是片面的,由此认定悲剧的发生也仅仅只是性格所致,当然也是“见木不见林”的典型表现。而且,即使就性格而言,黑格尔也是片面的,因为他居然把导致悲剧的性格仅仅规定为偏激和固执,换句话说悲剧性格就是偏激和固执的性格。这显然是不符合悲剧文学实际的。在悲剧或悲剧性文学作品中,悲剧性格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当然也有因为偏激和固执造成悲剧的,比如黑格尔说的《安提戈涅》中的克瑞翁。但也有性格太过软弱、柔弱导致悲剧的,例如歌德笔下那个著名的少年维特,莎士比亚笔下那个最可怜的奥菲莉娅,还有中国古代悲剧《窦娥冤》中的窦娥。而最大量最典型的悲剧性格,恐怕还是那些复杂的性格,尤其是那些在萨特所谓的“必须做出选择的境遇”中却不能做出选择的那种矛盾性格。这样的性格在行动中就表现为左右为难,不能决断,而不是黑格尔说的坚守一端。哈姆莱特、麦克白斯是这类性格,韩信、屈原、岳飞是这种性格,中国现代文学中真正的悲剧典型形象焦大星(《原野》)、高觉新(《家》)和当代戏剧杰作中的施佾生、柳懿儿、孟登科(《巴山秀才》)等等,也都是这样的矛盾复杂性格。可以说,如果说悲剧性格的确存在的话,那么矛盾的、复杂的性格,才是典型的悲剧性格。黑格尔的偏执性格说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