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新范式及其在中国的萌生

作 者:

作者简介:
操太圣 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 卢乃桂 香港中文大学教育研究所所长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在教育改革已经成为常态的社会里,专业发展不仅是保障和提升教师专业性的前提和有力措施,也是推动学校变革的关键。Fullan和Hargreaves曾经指出,过去进行的学校改革基本上是失败的,其原因就在于它们将着力点囿于体制层面,而没有深入到课堂,忽视了对教师日常教学活动的关注。因此,如果承认教育变革确实有其必要,那么教师的专业发展就应成为首先需要考虑的议题。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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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尝试分析中国实行的教师在职培训的有关政策与措施,反省现行的专业发展模式,然后回到学校层面,寻找教师专业发展的新路向。

      一、中国教师在职教育的发展与变革

      教师在职教育通常有两种定义方式:一种指所有由教师在职教育预算所资助的活动,包括不合格教师的在职教育、更新教师知识的在职教育、接受新角色(如校长)前的在职培训以及与课程有关的在职培训4类。另一种指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完成其职前专业资格的教育以后,为提高专业知识、技能和态度,促进教学而参加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就中国的现状而言,前者更能全面勾画出教师在职教育的范畴,后者则与中国强调的继续教育类似。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教师的在职教育并不受重视。古代虽有尊师重道的传统,却也由此导致教师非职业化的趋向,无论职前培养还是职后培训均不存在;近代中国始建教师职前培养的师范教育体系,后者则付之阙如;新中国成立后,两者虽都有发展,却形成了缺乏衔接性和连贯性、彼此独立的体系。尤有甚者,中国教师的在职培训多是以师资、办学条件和学术地位皆无法与师范大学相比的教育学院和教师进修学校为主体进行的,其缺陷显而易见,这种现象近年来招致了不少批评。

      1978至2000年期间,中国的教师在职培训可以区分为分别以教材教法过关、学历补偿和继续教育为重点的三个不同阶段。

      第一阶段到1983年止,其主要任务在于解决“文革”后一段时间内中小学教师的匮乏而实行的救急措施,根据“教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设法让短期内补充的近44万名教师在所教学科上合格。据1977年底统计,全国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47.1%,初中教师为9.8%,高中教师为45.9%。据估计,当时约有30%左右的教师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经过大约5年的时间,有85%的小学教师、80%的初中教师过了“教材关”,一些不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初步掌握了教材,具备了基本任教的能力。

      第二阶段到1989年止,其主要任务是根据1986年2月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在职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对“现有不具备合格学历或不胜任教学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绝大多数能够胜任工作,并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或学历”,其基本层次分为中师、师专、大学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历培训4类;基本方式有脱产、业余和函授培训3种。通过十几年的努力,中国中小学教师的学历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与1977年相比,小学、初中和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上升了41.75、59.33和9.31个百分点。

      20世纪90年代为第三阶段,国家教委于1990年底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次年印发了《关于开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明确了继续教育的主要目标在于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其后,有关小学新教师、骨干教师继续教育的意见也相继颁布。1996年9月,国家教育部召开了全国第五次师范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在学历补偿教育基本完成之后,要不失时机地将中小学教师培训转移到继续教育上来的要求。

      将教师继续教育推向高潮的是1999年1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该计划全面描绘了中国教育的远景,并将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作为计划的重点之一。该工程将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以重点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主要内容。如今,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各省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类型的培训活动也正如火如荼地进行。

      从培训活动背后体现的教育理念来看,2001年5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首次提出了“教师教育”的概念,以统称长期分离的教师培养和教师培训,标志着中国教师在职培训进入了第四个阶段。

      这种理念的教育实践其实可追溯到1997年上海市率先开展的“一体化教师教育”改革,当时就希望以教师教育的概念替代、发展师范教育的概念,形成现代教师教育的新观念;打破条块分割的师范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协调的领导体制,形成上下结合、内外融通的教师教育网络;突破教师职前培养与在职培训割裂,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互不衔接,不同教育机构不相往来的教育模式,建立起职前与在职教育、本科与研究生教育相互贯通的教师培养培训机构;统一规划和设计教师教育内容;建立既有侧重,又有合作,相互融通合一的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同时建立起大学与中小学的伙伴关系。

      上述政策重点的转变无疑表明了教育决策者开始认识到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性,意识到职前培养不可能一次性提供一个优秀教师所需要的所有知识,在职培训也不可能期望通过间断的、孤立的方式去改善教师的教学行为,教师的发展应该是终生的、持续性的过程,从而在宏观的制度和政策层面为中国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较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二、教师专业发展模式的反思

      上述体制性的、宏观层面的政策修订与实施为教师发展提供了支持性的外部环境,但它并不必然导致教师专业发展的范式转移。因为任何陈义甚高的新理念如果不能具体落实到教育实践中,不在教师的日常工作情境中下工夫,其结果无非是纸上谈兵,反过来,只有经由学校这一环节才能践其言,成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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