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在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迈出了决定性的步伐,也意味着我国将全面参与全球经济与综合国力的竞争。教育是国家综合国力及其竞争力的基础。许多国家在国家竞争力受到挑战时,都从教育上寻求对策。以美国为例,1958年,当苏联人造卫星上天,美国的国防与科技竞争力遇到挑战时,它们反省教育,通过了以加强科学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法;20世纪80年代,当日本企业和商品不断挤占美国市场,美国的经济竞争力遇到挑战时,它们又一次检讨教育,从里根政府到小布什政府都以教育为重点提出了国家战略目标。现在,全面提高教育的整体水平与国际竞争力,也应该成为我国应对入世的根本性对策。 入世对教育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我国政府在有关教育服务贸易的承诺中,允许境外教育机构在我国境内合作办教育,并允许其享有多数拥有权。这将使我国教育机构直接面对教育市场的国际竞争,我们称之为直接影响和显性竞争。另一方面,入世将引起我国经济、政治、文化领域的一系列调整与变革,并对人才和国民素质提出新要求。这是教育面对的间接影响,我们称之为隐性竞争。教育要从应对这双重影响和两种竞争着眼,寻求对策。 完善教育体制与运行机制 提高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力与竞争能力 入世后教育市场准入程度的提高,从积极方面说,为我们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适应市场经济的教育运行机制,改变国内教育在长期卖方市场环境中形成的缺乏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应变意识的弊端提供了机遇。从不利方面说,境外教育机构在涉外专业的课程教学与职业培训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特别是它们长期以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教育体制、管理方式与运行机制,使其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实力,势必同国内教育机构在生源市场、资金市场、人才(教师)市场、信息市场、技术市场以及教材、网络市场等等方面形成全面争夺的态势。因此,我国教育机构要在这种既合作又竞争的条件下取得主动,就必须进行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 首先,政府要转变职能。政府从教育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转变为教育服务体系的构建者与监管者,从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间接的宏观管理,从指挥具体教育行为转变为制定行为规则,这是教育体制创新的关键所在。当前特别急迫的是要完善教育法规体系。一方面要尽快颁发国家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法规,为境外教育机构进入我国教育市场提供法律依据,既要确保我国的教育主权,保证我国法律确定的教育宗旨、教育方针、教育基本制度的实施不受干扰,又要保证境外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规范政府行为,特别是要增加法规和政策的透明度,使政府对教育的管理方式从单纯依靠行政指令,逐步走向依法行政的轨道。例如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政府除了进行必要的法律规范和行政审批外,还可以通过发布专业目录,明确哪些是鼓励发展的专业,哪些是限制发展的专业,对办学机构进行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以保证教育开放符合我国的国家利益。 其次,要规范教育市场运作。这是教育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世贸组织之间的教育服务贸易是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形成健全成熟的教育市场,是教育开放的体制基础。有关教育市场及其运行机制的理论及相关的政策问题,在教育界内外还有争议,本文不可能涉及,只想就教育开放中的市场运作和体制创新中的市场机制问题谈些想法。我认为,在教育市场对外开放的同时,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国内的民办教育,也可以让一部分公办学校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实现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行公平竞争;另一方面要进行市场体制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特别是对于办学机构的资质认证、法人资格的规定、办学行为的规范、办学质量的监督评估等,都应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实施程序,以保证教育市场的有序运作。在目前境外机构普遍看好我国生源市场、国内某些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防止外国劣质教育资源进入我国教育市场,防范市场欺诈行为扰乱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 第三,学校自主办学。这是教育体制创新和增强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的基础。在国际竞争中,教育竞争实际上是学校实力与活力的竞争,而学校的实力与活力主要表现为适应社会变化的能力和自我调节的能力。在科技、经济、社会急剧变化的今天,有没有这种能力,成为学校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而学校的这种应变能力与调节能力受到它所享有的决策权、管理权和办学权的影响与制约。在教育市场进一步开放的条件下,我们的学校,不论是民办的还是公办的,都要在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前提下,通过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建立起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与管理机构,形成自我发展与自我约束的机制,逐步建立起现代学校制度,这样,才能在国际竞争中居于主动地位。 调整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 提高各类人才的国际竞争能力 我国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经历了一次重大的转变。近十多年来,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减少专业数量,拓宽专业面,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等,就是教育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而做出的调整。现在,中国市场经济进入与世界市场接轨的新阶段,人才需求发生结构性变化,对人才的规格、类型以及知识、能力也将有新的要求。因此,调整教育结构和人才培养规格应当作为入世的基本对策。 1.调整教育结构,加快培养适应世界市场运作的紧缺人才。我国正处于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入世必将增加结构调整的新变数,发展和提高我国的优势行业(例如纺织、服装、家电等劳动密集型行业),调整和发展高附加值的产品,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需要一大批熟悉世界市场行情和技术前沿的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营销人才。尤为急需的是与WTO以及世界市场运作直接相关的涉外、财经、政法方面的人才,如国际注册会计师、金融运作人员、世界贸易营销人员、涉外法律人才、跨国公司管理人才等。这类人才的紧缺程度在一段时间内会十分突出,需要采取特殊应急措施,从现有在职人员和相近专业的毕业生中选拔进行专业培训,还要通过出国进修或请国外专家来华讲学等形式,尽快培养高校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建设好人才培养的工作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