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是当今世界各种文学和文化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这两个概念的难以界定众所周知,我只想指出我的特定用意。“传统性”约略指文化中那些能使人发现这个民族独特特性的、与其过去血脉相连的方面,涉及民族独特的哲学、宗教、语言、民情风俗、审美惯例和神话等。与它对峙的是“现代性”概念,指文化中那些能被归属于“现代化”进程的种种因素,这一进程在西方首先发动,而今扩散到全球各民族文化中,同普遍化、一体化或标准化等紧密相连。但实际上,这两者往往呈现出远为错综复杂的关系。我们从80年代中期盛行一时的“寻根文学”浪潮正可以领略其一斑。关于“寻根文学”,人们已有过种种不乏合理性的读解。而从神话形象角度去读解其中的“传统性”与“现代性”内涵,应是较少涉及而又值得尝试的新读法之一。在从事这一尝试时,我们的重心将落在本文与特定文化语境的互赖关系的“修辞论”阐释上①。 一 “寻根”潮与中国神话形象 当告别“文革”梦魇而以觉醒的自我姿态思考,人们不禁追问:我们所拥有或应当拥有的“本土”,究竟有着怎样的“形象”?这是“文革”后80年代文学悉心追究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对“本土形象”的重新塑造,直接关系到当代自我的主体性的确立基点,这又必然与“传统性”与“现代性”紧密关联起来。在“寻根文学”以前,先后兴起的种种文学浪潮,以各自的方式竞相构想本土形象。“伤痕文学”(如《班主任》)率先提出以政治启蒙为手段去疗治民族病态形象、重树健全形象的方案,其思索重心自然在“现代性”中的政治合理性维度上。继起的“改革文学”(如《乔厂长上任记》和《沉重的翅膀》等)则对科学启蒙寄予厚望,展示出以科学化或知识化为中心的“现代性”乌托邦。这两种文学潮流体现出相近的思路:不是民族独特的“传统性”规范、而是世界普遍的“现代性”指标(包括政治启蒙、科学启蒙和哲学启蒙等),才是改善或重建本土的主体形象的关键途径。到了稍后的“反思文学”(《芙蓉镇》和《蝴蝶》等),一种微妙而重要的变化开始出现了:人们的本土形象之思,索性穿越“文革”废墟,上溯到50、60年代、甚至更早的战争岁月,触及到“传统”反思问题(“朦胧诗”也进一步推出“大雁塔”、“圆明园”等“传统性”形象)。这些举动披露了人们对“现代性”的疑虑和对“传统性”失落的关切。它等于提出了一个严峻问题:重建中国形象,是否必然单纯依赖世界普遍的“现代性”指标而置民族特殊的“传统性”规范于不顾?而如何处理“现代性”与“传统性”的关系以便重树本土形象,实际上正是本世纪初以来中国文学(梁启超、鲁迅和沈从文等等)所时常探索而又一直悬而未决的一个重要问题。80年代文学不过是把这个问题空前尖锐地重新摆出来。从伤痕文学发端。经过改革文学到反思文学,思索的焦点从“现代性”游移到“传统性”。 然而,这个问题真正被重提出来毕竟应归结于“寻根文学”:这股文学浪潮索性从“现代性”浪潮抽身而出,回溯于更原始而更深层的“传统”——中国神话形象。这里的“神话”宜从宽泛意义上理解。它虽然似乎直接指从远古流传至今的人与神或人与物交感的民族或家族故事,但这种故事往往被今人按自身需要作了重新虚构。所以,它与其说是一种原始意象的忠实复现,不如说是一种复现名义下的当代虚构。所谓中国神话形象,在这里不过是当代人们眼中的一种人神或人物交感的本土形象。借原始神话重构而探寻本土形象,应看作“寻根文学”的一个显著特色。韩少功的《文学的根》(《作家》1985年4期)被认为是“寻根”派的理论宣言,李杭育《理一理我们的根》(《作家》1985年6期)也具有一定代表性。由于有了自觉的“寻根”意识,“寻根”小说迅速汇成一股既有写作实践又有自觉理论的澎湃狂潮。韩少功在如上那篇宣言式论文中明确宣称:“文学有根”,但这“根”已经消失许久了;没有根,就意味着文学割断“传统”,成为“无源之水”,难有“新的生机和生气”;因此,文学的急迫而重要使命就是“寻根”。那么,到哪里去“寻根”呢?他提出如下主张:“文学之根应深植于民族传统文化土壤里,根不深,则叶难茂”,寻根正是“一种对民族的重新认识,一种审美意识中潜在的民族意识的觉醒,一种追求和把握人世无限感和永恒感的对象化表现”。文学的“根”被认为深植于民族“传统”里,这就点出了“传统”的重要性。 那么,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在什么意义上成为文学之“根”呢?这里的“传统”一词,没有得到界定,但从使用的语境来看,显然主要指我们的现实活动所必须面对的过去乃至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也就是说,“传统”在此几乎可以是所有影响现实的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代名词。不过,对韩少功而言,“传统”决不是铁板一块的整体。其中可以区分出两种东西:都市“规范”传统和乡土“不规范”传统。而唯有后者即“不规范”传统,才通向文学之“根”。“规范”传统,是同林立的高楼、宽阔的沥青路、五彩的霓虹灯联系在一起的,缺乏个性和活力,却具有“经典”或“正宗”权威;而“不规范”传统则存在于胡同、里弄、四合院或小阁楼里,见于俚语、野史、传说、笑料、民歌、神怪故事、习惯风俗和性爱方式之中,是民族的生命力之所在,相反往往被埋入“大地深层”,变得“暧昧不明”。李杭育在论文中更直接指明,“规范文化”正是“中原文化”,而“不规范文化”则首先指各少数民族文化,其次指汉民族的诸夏、荆楚和吴越三大文化。他断然否定“规范文化”而全盘肯定“不规范文化”:“我们民族文化之精华,更多地保留在中原规范之外。规范的、传统的‘根’,大都枯死了”。显然,韩少功和李杭育所倾心向往的民族“传统”,并非全称概念,而仅仅指其中的一部分——“不规范”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