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小小说”这一概念虽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中国,由文学大师茅盾提出的,但中国小说发展史上之有“小小说”却犹如诗歌发展史上之有四言诗,作为一种文学样式是源远流长的,志人和志怪小说便是它的两种主要形态,而尤以志人小说最为典型。① 这样谈问题,是不是有点“拉郎配”呢?茅盾是这么论“小小说”的:“这些作品的素材是每时每刻发生在我们的灿烂沸腾生活中的真人真事,然而它们又不同于主要根据真人真事的特写。这是比较一下就显而易的。其一,‘小小说’的故事极简单,有的乃至竟可以没有故事,而只有人物在一定场合中的片断行动。其二,可是这样的‘镜头’却勾勒出人物的风采及精神世界。从它们的故事并非全然虚构这一点,它们和短篇小说的创作过程不一样;但是从它们的人物之并非真人的写照而比真人的写照更多些概括性这一点说,它们和一般的‘特写’也不一样。”②刘知几是这么谈“琐言”亦即志人小说的:“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卮言,犹贤于己,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价松《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③说茅盾所总结的“小小说”的两大特点也就是《世说新语》一类志人小说的基本特点,大概不会有人反对吧!可见为茅盾所称道的“小小说”这一“自有个性的新品种”,只不过是对中国小说史上的一种古样式之发展而已。 因此,我们可以用茅盾给“小小说”下的定义作为判别志人小说的基本标准,并从而看看它究竟兴起于何时。 志人小说与神话传说 论及小说与史的关系,“小说为史家之支流”,几成治小说史者的共识。但是,这一成说,若用以说史传文学对后世小说的影响,尚可;若用以说小说源于史传文学,则不可。因为小说与史是同胞兄弟,都产生于神话传说。这道理是易明的。马克思说:“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因而,随着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④这种消失,我以为最灵敏也最本质地反映在它的“神性”上,并从它“神性”的逐渐淡化开始的。这又是怎么说的呢?这就是说:神话中的神所具的“神性”的强弱,它在发展过程中与先民的“人性”觉醒即从动物界中解放出来的程度是成反比的。当先民发出第一声问:“我从何而来?”这便出现了图腾。图腾崇拜是与对自然神的崇拜密不可分的,它反映了“人”完全匍伏在神的脚下。当先民发出第二声问:“我从何而来?”这便出现了人面兽身或兽面人身半人半兽的怪,它反映了“人”正开始从图腾中解放出来。世界神话中人面兽身的形象所以远远多于兽面人身的形象,又显然是由于人的面部最裸露、最富表情、最具美感、最能代表人的特征,因而也就较之躯干一般先获得解放。就拿中国神话来说吧,我们曾对《山海经》作过粗略统计,人面而兽身者出现的次数不下七十,兽面而人身者出现的次数仅六次而已。当先民发出第三声问:“我从何而来?”这便出现了具有人类一切特点的神,它反映了“人”已从图腾中解放了出来,“喝令三山五岭开道,我来了”。于是,“神话”也就随之而进入了“传说”。但这时候的“神性”虽则就是“人性”,那是自然人的“人性”,一旦“神性”被打上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的烙印,神话传说也就走向消亡了。这第三阶段是很重要的,它是神话由星散而系统化阶段。一个民族若其早年是个“健康的儿童”,则其神话的发展就会经由这三个阶段。然而中华民族其早年乃是个“早熟的儿童”,当我们的先民一发出第三声问,个中正事便演进为史,逸事即演变为小说了。正因如此,所以,在中国保存下来神话资料中尤多半人半兽的形象,在《论语》中神话被看成“子不语怪力乱神”的“怪”。 殷人重“鬼神”,周人重“人事”;商和西周是中原神话消亡时期。社会风尚所被,志怪、志人遂成为滥觞时期小说的两大类。志怪者承神话之遗绪,志人者含史传之精神。传之于众口,得之于行路。这么看问题,是密合事理的。 有案可查吗?有,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本来都天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可《史记·五帝本纪》却依《世本》、《大戴礼》将他们变成了人间帝王,而且还给他们排了世谱。说颛顼是黄帝之孙,帝喾是黄帝之曾孙,唐尧是黄帝的玄孙,虞舜是黄帝的八世孙。笑话也就来了,照这说法,舜妻娥皇、女英竟是他的姑奶奶!这是神话其正事演进为史的证明。这种演进至晚在西周就已经开始了,因为《论语》中的尧舜已俨然是个“圣人”。《五帝本纪》中还曾具体地叙述了舜在“治国平天下”之前是如何“修身齐家”的:“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使九男与处以观其外。舜居妫汭,内行弥谨。尧二女不敢以贵骄事舜亲戚,甚为妇道。尧九男皆益笃。舜耕历山,历山之人皆让畔,渔雷泽,雷泽上人皆让居;陶河宾,河滨器皆不苦窳。一年而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瞽叟尚复欲杀之,使舜上涂廪,瞽叟从下纵火焚廪。舜乃以两笠自捍而下,去,得不死。后瞽叟又使舜穿井,舜穿井为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叟与象共下土实,舜从匿空出,去。瞽叟、象喜,以舜为死。象曰:‘本谋者象。’象与其父母与分,于是曰:‘舜妻尧二女,与琴,象取之。牛羊仓廪予父母。’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鄂不怿,曰‘我思舜正郁陶!’舜曰:‘然尔其庶矣!’舜复事瞽叟爱弟弥谨。于是尧乃试舜五典百官,皆治。”这故事至晚在战国时期就广为流传了,孟老夫子当年就曾着意渲染:“万章问曰:‘《诗》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则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是以不告也。’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则不得妻也。’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廪,捐阶,瞽叟焚廪。使浚井,出,从而掩之。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曰:‘妥而不知也?象忧亦忧,象喜亦喜。’”《尚书·尧典》也赫然写着:“帝曰:‘咨!四岳,朕在位七十载,汝能庸命,巽朕位。’岳曰:‘否德忝帝位。’曰:‘明明扬侧陋。’师锡帝曰:‘有鳏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闻,如何?’岳曰:‘瞽子,父顽、母嚣,象傲,克谐以孝,蒸蒸义,不格奸。’帝曰:‘我其试哉,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降二女于妫汭,嫔于虞。帝曰:‘钦哉!’”这可能是《史记》所本的最早文字依据了。然而,《尧典》这种“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邦国”的思想,分明是孔门弟子的以治家观治国的血缘宗法思想,尧“降二女于妫汭”以观舜之“刑于二女”亦先秦人的白日梦而已。这又是神话其逸事之演变为小说的明证。而如果说,录于刘向《列女传》的娥皇女英故事还多少带有神话色彩,那么,录于《史记·五帝本纪》的完廪浚井故事则是典型的志人,且至晚在战国时期就已盛传于里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