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文艺学的学科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陶东风 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本文以大学文艺学的教学与研究为切入点,对我国文艺学学科进行了反思。文章指出,受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大学文艺学教科书常常不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提出并讨论文学理论的具体问题,而是先验地假定了问题及其“答案”,把文学艺术理解为具有“普遍规律”、“固有本质”的实体,热衷于生产“普遍有效”的文艺学“绝对真理”。这使得它既丧失了学科的自我反思能力又无法回应日新月异的文艺实践提出的问题。文章提出要历史地理解文学艺术的自主性,在充分肯定其历史意义与现实合理性的同时,不能把自主性视作自明的、先验的本质加以设定。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文艺的自主性都是一个历史与社会的现象,需要各种制度化的支持。最后,文章对于文艺学教材剪刀+浆糊的写作方式提出了批评。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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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现代文艺学的学科建制与中国社会的现代转型几乎同时浮出历史地表,已有大约一百年的历史(注:关于文艺学的学科建制史,请参见杜书瀛、钱竞主编:《中国20世纪文艺学学术史》第二部下卷第61-78页.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孟繁华:《激进时代的大学文艺学教育(1949-1978)》,《文学前沿》第二辑。)。中国大学中从事文艺学教学与研究的人数庞大更为世界之首。但是,就是这门历史悠久人员拥挤的学科,目前却已显危机迹象并引起业内人士的反思。作为在大学从事文艺学教学与研究的教师,笔者深切地感觉到文艺学教学与研究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以各种关于“文学本质”的元叙事或宏大叙事为特征的、非历史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严重地束缚了文艺学研究的自我反思能力与知识创新能力,使之无法随着文艺活动的具体时空语境的变化来更新自己。这直接导致了另一个严重的后果,即文艺学研究与公共领域、社会现实以及大众实际文化活动、文艺实践、审美活动之间曾经拥有的积极而活跃的联系正在丧失。大学文艺学(很大程度上也包括一般文艺学)已经不能积极有效地介入当下的社会文化与审美/艺术活动,不能解释改革开放尤其是90年代以来文学艺术的生产方式、传播方式以及大众的文化消费方式的巨大变化;而对于新近出现的文艺活动的深刻变化的一味回避或拒斥,又反过来强化了文艺学中原有的本质主义倾向。

      熟悉当代中国文艺界现状的人都不能看到,中国社会的转型已经极大地改变了文艺活动的生产、传播与消费方式。举其要者言之,这些变化包括:1、文艺活动日益深刻的市场化、商业化与产业化;2、由于商业化以及大众传播方式的普及而导致的大众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以及相应的审美活动的日常生活化(或曰审美的泛化)——电视连续剧、广告、流行歌曲等成为大众主要的文化消费对象;3、艺术消费方式与消费目的的变化,艺术接受的休闲化与日常生活化;4、新的知识分子/文人类型、新的文化与艺术从业人员以及“新媒介人”阶层(比如艺术经纪人、图书商人、各种游走于官方、大众与市场之间的编辑记者等)的出现;5、文化生产机构与传播机构(如出版社、画廊、音乐厅、博物馆等)的种类与性质的变化,各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艺术机构(如唱片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的出现等(注:新媒介人阶层以及各种文化艺术的生产与传播机构是影响乃至支配今天文化艺术生产的重要因素,但是文艺学界对它们的研究远远不够。)。这一切都深刻地导致了文学艺术场域的整体转型,它甚至改变了有关“文学”、“艺术”、“审美”的经典定义。但毋庸讳言,我们的文艺学从总体上说没有能够对这些新的文化与文艺状态做出及时而有力的回应。中外文艺学的历史告诉我们,文艺学的学术创新能力(与其他学科一样)从根本上说来自对于现实中提出的问题的积极参与和回应——虽然这种参与和回应不应当是无批判的。

      自从大学成为知识生产的主要机构化场所以后,文艺学就被纳入了这个体制。大学文艺学教学成为文艺学知识生产、传播以及人才培养的最主要渠道,而教科书则是这个主渠道的中心环节。职是之故,大学文艺学教科书也就最典型地集中了本质主义的弊端。更有进者,大学中机械教条的考试方式与评估方式(统一命题、试题库、流水批卷等)在貌似客观、公正、科学的外表下严重地束缚了学生、同时也包括教师的学术自由与学术个性,强化了文艺学学科的规训-排他性与封闭性。因此,在大学的文艺学研究与教学中,或者说在教科书形态的文艺学知识的生产与传播中,文艺学的危机就表现得尤其突出。学生明显地感觉到课堂上的文艺学教学知识僵化、脱离实际,它不能解释现实生活中提出的各种问题,也不能解释大学生们实际的文艺活动与审美经验,从而生产对于文艺学课程的厌倦、不满以及消极应付的态度。有鉴于此,我们的反思将主要指向大学的文艺学教科书。

      一、文艺学中的本质主义思维方式

      “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都是很复杂的概念,本世纪许多有影响的哲学家与哲学流派都曾经对“本质主义”进行清理与批判,比如海德格尔、维特根斯坦、罗蒂、福科、德里达、利奥塔等(当然,更早的反本质主义还可以追溯到尼采)。对此词的详细梳理显然非本文所能胜任。本文所说的“本质主义”,乃指一种僵化、封闭、独断的思维方式与知识生产模式。在本体论上,本质主义不是假定事物具有一定的本质而是假定事物具有超历史的、普遍的永恒本质(绝对实在、普遍人性、本真自我等),这个本质不因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知识论上,本质主义设置了以现象/本质为核心的一系列二元对立,坚信绝对的真理,热衷于建构“大写的哲学”(罗蒂)、“元叙事”或“宏伟叙事”(利奥塔)以及“绝对的主体”,认为这个“主体”只要掌握了普遍的认识方法,就可以获得超历史的普遍有效的知识(注:参见罗蒂:《后哲学文化》,第158页等处,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

      受本质主义思维方式的影响,学科体制化的文艺学知识生产与传授体系,特别是“文学理论”教科书,总是把文学视作一种具有“普遍规律”、“固定本质”的实体,它不是在特定的语境中提出并讨论文学理论的具体问题,而是先验地假定了“问题”及其“答案”,并相信只要掌握了正确、科学的方法,就可以把握这种“普遍规律”、“固有本质”,从而生产出普遍有效的文艺学“绝对真理”。在它看来,似乎文学是已经定型且不存在内部差异、矛盾与裂隙的实体,从中可以概括出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一般规律”或“本质特点”。这个意义上的“文学”与“文学理论”实际上只是一个虚构的神话,这个意义上的所谓“规律”实际上也只是人为地虚构的权力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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