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讽是小说中一种最常见的微观修辞技巧。它由于在叙述情节事件、塑造人物形象、显示作者的情感态度上,具有意婉旨微而又深刻有力、耐人寻味的特点,所以,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这种修辞技巧,甚至被认为是一切叙事文学乃到诗歌不可或缺的、具有普遍有效性的修辞手段(注:D·C·米克:《论反讽》,周发祥译,昆仑出版社,1992,第47页。)。它在形成小说的意义世界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构成小说内在价值的重要因素,以至于H·R·耀斯说,“小说作为一种文学样式,其最高成就都是反讽性的作品”(注:H·R·耀斯:《审美经验与文学阐释》,顾建光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第282页。)。反讽在W·C·布斯的小说修辞理论中,是一个具有关键词性质的重要概念,同时,也是强调文本客观自足性的“新批评”理论的核心范畴,正如加拿大弗莱研究的专家乔纳森·哈特教授所说,“新批评”派“将反讽视为诗学的工具或手段,通过燕卜逊、布鲁克斯和海尔曼,而倾向于法国浪漫主义”,“视反讽为服务于艺术整体的一种含混原则”(注:王宁等编:《弗莱研究:中国与西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第105页。)。反讽甚至被当作一种评价作品的标准和美学尺度,人们正倾向于把它当作一种超技巧的范畴来看,这不仅说明了反讽是一种很有价值的修辞方法,同时,还说明它远未定型,正像米克所说的那样,它“也依然在发展中”(注:米克:《论反讽》,中译本,第14页。)。但是,如果认为反讽完全是一种现代技巧,那显然是不合乎实际的。虽然"Irony"这个词直到1502年才在英语中出现,直到18世纪初叶才被广泛使用(注:米克:《论反讽》,中译本,第22页。),但反讽作为一种技巧,却是古已有之的。米克在《论反讽》中,一口气胪列了四十位从埃斯库罗斯到布莱希特的反讽性作家的名单,几乎所有欧洲古代和现代的重要作家全在其中。 那么,反讽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它有什么样的功能?有哪些构成要素? 事实上,如前所说,反讽甚至在今天依然是一种发展中的技巧和方法,这一事实不仅使我们过去对它的研究显得并不充分,甚至在今天,我们依然难以对它进行精确的界定和理论把握。反讽存在的普遍性与反讽运用的个体差异性和丰富多样性,增加了人们认识和把握反讽的难度,正如米克所说,“反讽很难理解”(注:米克:《论反讽》,中译本,第1页。),“在今天,‘反讽’,对不同的人来说,有不同的意思。暂且不说在反讽问题上,因国而异的情况如同因人而异一样,即使在英语国家,也存在‘广义’界定与‘狭义’界定两种倾向,前者扩充反讽概念,直至使其成为想象性文学的基本性质或特殊性质;后者则把这一概念仅仅用于这种那种‘纯粹的’反讽”(注:米克:《论反讽》,中译本,第14-15页。)。前一种倾向似乎把反讽当作一种类似于批判性或否定性的内在精神,或把它当作一切作品产生复杂的审美意味和丰富的主题意蕴的一种必要因素,而后一种倾向,则显然是指英美“新批评”派理论而言。“新批评”理论强调反讽的意义和功能,引起人们对这一种修辞技巧的重视,但它在文本内部的“语境”中寻求主反讽的“结构”,试图建立一个固定公式的做法,则显然是不妥的。如布鲁克斯把反讽定义为“语境对于一个陈述明显的歪曲”(注: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第355页。),就显得教条而空泛,并未说明反讽的本质特征,因为有的反讽,尤其是“新批评”派并不感兴趣的小说中的反讽,其反讽效果的形成,倚赖于更为复杂的主体因素,如作者的声音或叙述语调,作者的介入性评价,作者对各种距离的控制等,它并不是由诗歌文本内部的那种单纯的“语境”单独形成的。总之,由于反讽构成要素的复杂性、反讽形式的多样性、反讽发展的未定性,对反讽这一概念的界定,就成为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一般把它理解为表里不一,尤指字面意思与深层的真意的不一致,言在此而意在彼。这一界定的域界似乎逼仄了一些,浦安迪先生把反讽界定为“作者用来说明小说本意上的表里虚实之悬殊的一整套结构和修辞手法”(注: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页,第123页。),突出强调的还是显意与隐意的不一致。布鲁克斯和沃伦在《现代修辞学》中也如此界定反讽:“反讽总是涉及到字面所讲与陈述的实际意思之间的不一致。表面上看,反讽性陈述讲的是一件事,但实际的意思则大为不同。”(注:Cleanth Brooks & Robert Penn Warren:《Modern Rhetoric》,Now York,1979,4th edited,P.291。)而对斯维林根来讲,强调反讽的多面性,似乎比单独强调某一方面,更为可取,因为反讽“有时是一种用语上的技巧,有时是一种欺骗的行为,有时是一种富有效力的策略,有时又是这样一种情境,在其中,未被命名的‘命运’,作为相反力量的‘代理人’”(注:C.J.Swearingen:《Rhetoric and I-rony》,New York,1991,P130。)。维柯在《新科学》中,也对反讽作了并不严格的界定,在他看来:“暗讽(Irony)当然只有到人能进行反思的时候才能出现,因为暗讽是凭反思造成貌似真理的假道理,”(注: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第183页。)维柯强调了反思对形成反讽的重要性,把它当作形成反讽的先决条件,只有凭借这个条件,人们才可能通过“造就貌似真道理的假道理”的反讽,来达到以含蓄的方式揭穿假相的目的。同前述的定义一样,维柯也很重视反讽中言意悖反这一特点。诺思罗普·弗莱对反讽的界定,与已有的对反讽性质的看法并无大的不同:“反讽这个词就意味着揭示人表里不一的技巧,这是文学中最普通的技巧,以尽量少的话包含尽可能多的意思,或者从更为一般的意义来讲,是一种回避直接陈述或防止意义直露的用词造句的程式。”(注:N.弗莱:《批评的剖析》,陈慧等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第16页。)弗莱正确地指出了反讽的意义繁丰、方式隐曲的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反讽的真面目。但是,当他试图通过与讽刺的比较,进一步说明反讽的时候,反倒把反讽的面目弄得模糊不清了。在他看来,“反讽与讽刺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讽刺是激烈的反讽,其道德准则相对而言是明确,而它假定用这些标准可以去衡量什么是古怪和荒诞。纯粹的猛烈抨击或当面斥责是讽刺,原因是它很少含有反讽;另一方面,当读者肯定不了作者的态度为何时,或者说自己的态度应该如何时,就是讽刺成分甚少的反讽了。”(注:N.弗莱:《批评的剖析》,陈慧等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第277页。)弗莱在此并没有为揭示反讽的本质增加什么新的见解,与其说他在试图说明讽刺与反讽之本质区别,毋宁说,他在描述反讽的两种效果层级。说“讽刺”是“激烈的反讽”,说明它仍然是反讽;说“讽刺”是“当面斥责”,而反讽则不然,无疑是正确的,但如果说反讽的本质特征就是读者对作者的态度为何和自己的态度应该为何浑然不知,则显然是不正确的见解。事实上,作者自己的态度和读者应该有的态度,在成功的反讽中,并不是难以“肯定”的,而是读者在阅读时,经过在“假象”上的短暂阻留之后,完全可以“肯定”的,否则,就是反讽本身出了问题,反讽因此就不能再称反讽,而应叫做谜语。因为,判断反讽好坏和效果强调度的最终标准,就是看它最终能否被读者理解,布斯对这一点非常重视,反复强调。(注:布斯:《小说修辞学》,付礼军译本,第268、329、331等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