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一个滥用的文论术语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文艺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7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个半世纪以前,叔本华曾忧心忡忡地慨叹道:“启蒙”这个极易受到攻击的词已经成为一个滥用的术语。其实这又何尝不是我们今天的文论界所面临的理论困境:启蒙、启蒙运动、启蒙主义、启蒙文学诸概念在中国20世纪文化与文学的评说中,使用频率之高与其内涵之混乱一样都是有目共睹的。这种混乱状况首先表现在概念上的模糊性、歧义性。研究者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或者根本不予解释,仿佛其内涵是不言自明的,或者仅仅用“启发理智,祛除蒙昧,解放个性”之类宽泛之语含糊其词。实际上,“启蒙”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有着不同的含义。当研究者采取不同的视角或思路使用它时,其内涵与外延都会发生某种程度的转化。有时它是反映作为历史存在的文化现象,有时则指研究者所取的逻辑视野或尺度。当把“启蒙”与文学、主义、运动、思想等概念联系在一起时,其内涵越发显得歧义丛生。比如,有的把启蒙等同于现代性,而有的则把启蒙作为现代性之一种。

      这种内涵的混乱进一步造成了研究者涉及或使用“启蒙”时在价值判断上的矛盾性和复杂性。这又表现在,或者对同一种文学现象、同一个作家及其创作所具有的启蒙性、反启蒙性或伪启蒙性有不同的理解,或者对启蒙与政治性、审美性、理性与感性等的关系缺少深入研究而造成更大的混乱。如有不少研究者把中国新文学分为政治启蒙与感性启蒙两种,并以此为尺度梳理两者相互消长的过程,这种提法固然有其道理,但在逻辑上则明显的自相矛盾。固然启蒙的确内含着感性——情感启蒙的层次,也具有政治——社会学的层次,问题是既然政治启蒙与感性启蒙皆为启蒙文学,那么二者就必定都符合启蒙的内在规定性和逻辑上的同一性,如果把二者视为互相对立、无法调和的文学形态,在实质上也就取消了启蒙及启蒙文学概念的内在同一性。换言之,真正的政治性的启蒙文学应该包含着感性启蒙的成分,或者至少不贬低它,如果它排斥了感性、感觉、感情这一层面,就不再是启蒙,也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启蒙文学,只能说是政治文学。反之亦然。还有不少学者惯于从“启蒙的文学”与“文学的启蒙”两方面相冲突的角度来分析中国新文学发展的动态规律,或重构文学史。这种提法也是值得商榷的。前者被理解为作为政治——社会学或国民性—文化意义上启蒙的工具,后者被界定为是一种拒绝了社会功利性的文学“自律”中的启蒙,即审美意义上的启蒙。这种说法虽与上述二分法不同,但仍将作为一种整体性的启蒙人为地、机械地分割开来,即认为前一种启蒙与文学没有多大的本质关联,但却被外在地加于文学之上,使文学堕落为“工具”;而后一种启蒙属于文学的“本职工作”,是文学现代化的主要标志和价值尺度。这种理解实际上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将启蒙思想结构中美的范畴与真的范畴、善的范畴对立起来或彼此独立起来了。

      对启蒙与文学问题之研究的这类现象反映出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的僵滞。由于“启蒙理性”、“启蒙精神”与文学之关系及启蒙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再加上研究者既没有现在的中国化的理论方法可供使用,而国外的思想方法又难以真正消化,因而对新文学启蒙精神的梳理反思和价值评判未能找到一个富有逻辑力量的统一性的思路和标准尺度。要么直接用西方理性概念及研究方法无法适用于中国的文学现象,给人造成隔靴搔痒的感觉;要么就事论事,不能深入20世纪启蒙主义文学思潮深层结构中挖掘其艺术精神的底蕴,揭示其独特的规律。近年来学术界对“五四”启蒙知识分子在文化观上所表现出的传统/现代、新/旧、中/西、激进/保守等两极对立思维方式及二元论思想方法的批驳呼声甚高,同时也对那种社会——政治功利性较强的文学创作、文艺批评与美学理论表现出普遍的反感,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学术进步。问题是有的研究者在破除新/旧这样的两极对立思维后,又顺势进入了启蒙/审美、社会性/启蒙性、启蒙的现代性/文化的现代性这样的对立性框架中,也即从时间性、历史性意义上的对立思维—变而为空间性、文化性上的对立思维,在逻辑上仍未脱去传统的思维模式;而对文学启蒙的社会——政治功利性色彩作出批判后又矫枉过正,对任何具有政治社会性意义的审美思潮皆持不同程度的贬低意向,乃至再以这种研究者的心态作为理性标准去评价启蒙文学的价值得失。应该说这种思维倾向与近现代启蒙文学思潮的本来面目是不相符合的,也就很难避免偏颇或武断。

      在启蒙文学研究问题上,传统思维定势的又一种不良影响表现为以偏概全,妄下判断。在判定一个思想家、批评家或作家是不是启蒙家时,往往将标准固定在这样三个方面,一是在政治观点、政治思想上必须是激进主义的,至少不能是保守主义的;二是在文化观上必须是激烈批判传统文化而倾向于西化即现代性的;三是在审美创作上必须是具有较浓的功利主义色彩的,为艺术而艺术、唯美主义、象征主义、通俗文学作家毫无疑问地被排斥于启蒙范畴之外。具体到对某一个作家的评价,当他某一时期符合上述条件时便以启蒙家称之,而当某个或几个方面发生变化时,他就不再是一个启蒙家了。对严复、梁启超、章太炎、康有为的评价都是这样。其中有一个似乎不言自明的逻辑: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同样是坚持君主立宪,在19世纪末是激进的、革命的,短短十几年后它就是保守的、落后的了。也就是说,他们符合不符合启蒙思想家的身份,并不主要在于他们的思想本身是怎样的,而要先看他与时代——实际上主要就是政治形势——的关系是怎样的,而这在学理上显然是讲不通的。这样,研究者在有意反对政治性话语的霸权地位时却又不自觉地仍然以政治性为重要的价值参照系统。同时,由于传统历史观对所谓“立宪派”与“革命派”有着泾渭分明的划分,梁启超等在民初时期的进步性作用也就顺理成章地被贬低了。所以这种思维定势还表现在总是从事物变革的形式即暴力斗争的角度来理解革命,而忽略了从事物变革的内容来把握。应该说,无论是使用立宪——共和的两极对立思维,还是采用简单的阶级分析方法都难以对梁启超在民初的思想政治话动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