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俗变易:文学价值转换的一种方式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永刚 曲靖师范学院中文系副教授 (云南曲靖 655000)

原文出处:
《曲靖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高雅文学和通俗文学是两种价值取向不同的现象。在文学发展中,雅俗文学常常会发生变易从而导致文学价值的转换。变易来自于文本构成、时间流程和接受心态等因素的作用,并体现出复杂形态。雅俗变易的重要意义在于它体现了文学发展的一种方式和规律。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字号:

      分类号 I0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879(2001)01-0048-06

      在文学创作和文学发展过程中,高雅文学和通俗文学常常作为两个对应甚至对立的范畴出现。这两种不同的创作取向,确实给我们提供了截然不同的文学价值体系。依据这种价值,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对文学作品的构成状态、审美水平、社会效应等进行品位档次与意义类别上的直观判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高雅文学与通俗文学,其定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文学发展中,我们经常发现,某种通俗文学会逐渐转化而为高雅文学,而以高雅姿态出现的某些作品,则可能变为通俗文学领域中的一员。雅与俗这种不断转化导致的文学价值变易,是文学发展过程中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甚至也可以说是文学发展的一种方式。那么,到底是什么力量促成了这种价值转换?转换发生的条件和方式是什么?转换本身暗含着怎样的文化内蕴和意义呢?

      要探讨文学的雅俗变易规律,首先必须廓清高雅文学和通俗文学的概念内涵。然而这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工作,因为一方面,雅俗文学观念具有十分明显的时代差异和地域差异,不同时代和不同地域的人对雅俗的理解可能是大相径庭的。这使我们无法离开文学的具体性来抽象地界定雅俗界限,而具体化的研究又会使我们的思考更多地指向雅俗变易现象而不是雅俗概念本身,最终使这种研究肯定会因为缺少理性前提而无法得出规律性的结论。另一方面,在任何具体的雅俗文学观念中,其实都不存在概念应有的内涵与外延的清晰界限,它们不象“小说”与“诗歌”这类对应概念一样具有明晰的所指。究其原因,正是雅俗文学本身的交融性导致了雅俗概念的模糊性,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实际上并不能具体地辨识一件作品超越俗而成为雅,或者失去雅而成为俗的准确界线,那么我们便无法在理论上廓清雅俗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然而理性的困惑往往并不能影响现象的存在,在文学创作与鉴赏的具体行为中,人们对雅俗尺度的运用实际上并不会感到困难,人们心中总有一个感性化的约定俗成并极易变化的雅俗观念存在。这种现象说明,我们对雅俗文学的研究并非没有可能而是首先必须寻找理论的盲点,在这种盲点(或者说是既往理论缺陷)中隐藏着的,也许正是雅俗文学的变易真相和价值。

      沿着这个思路,我们发现对雅俗文学现象的思考,关键并不在于求得两个静止的僵化的定义,而是必须充分理解雅俗文学在历史时段中的“现时性”即它们在特定文化语境中的呈现状态,从而更好地捕捉它们作为价值衡量尺度的作用。有了这个前提,我们便可以肯定他说,所谓高雅文学与通俗文学,其实不过是人们对文学作品感觉向度上的深邃纯正与浅近芜杂之别的形象表述。它们首先带有十分突出的感性化的约定俗成特征,有了这一点,才可能包容丰富的内涵和价值判断功能,即一方面体现着时代特色、文化传统等所促成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一方面又以这种审美理想和趣味作为区分文学类型和价值取向的依据。其次,深邃与浅近即高雅与通俗之间的界线并非绝对化而是充满了弹性的,这是作品构成的形象性和接受方式的体验性想象性决定的。有了这种弹性才可能产生雅俗价值转换的余地(空间)。在这里,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第一,我们强调雅俗文学的差别来自人们对作品感觉向度上的深邃纯正与浅近芜杂之别而不是作品构成上的审美与非审美、正确与谬误之别,是因为后者往往作为考察作品是不是文学创作的主要切入点出现,而我们在此所谈论的通俗文学并不是指那种不具备审美特性和正面价值的非文学化的“庸俗文学”。第二,雅俗文学的深邃纯正与浅近芜杂之别其实是一种综合化的感觉,它们来自于作品整体构成的各个方面,单一的某种因素往往难以产生这种感觉。因而有人根据美国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镜与灯》中阐述的文艺活动构成的四要素,即作品、艺术家、宇宙、观众,提出雅俗文学之别会体现在“一、作品和宇宙的关系,即作品再现现实世界时经验方式的差异;二、作品和作者的关系,即作品在传达情感方式时的差异;”三、作品和读者的关系,即作品在被接受时效果的差异;四、作品与自身的关系,即作品形式技巧方面的差异;五、作品与思想的关系,即作品在表达思想深度上的差异。”①这种概括无疑是全面的,但如果据此分别得出一些稳定化的雅俗区分的量的界线和质的定性,则又是不恰当的。我们随便举出一组关系作为例子,比如雅俗文学在思想深度上的差异,差异的存在是肯定的,然而什么为深什么为浅却会因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巨大的弹性,否认这种弹性的存在,也就否认了雅俗文学变易的可能性。

      然而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我们按上述那种感性的、综合的、甚至是模糊的方式实现了对文学作品的雅俗判断之后,这种判断本身显示了什么样的意义?或者说,高雅文学和通俗文学到底有什么样的不同价值?我们知道,在正统文学观念中,高雅文学往往是文学的理想模式,代表着文学发展的纯正方向,它以超拔的姿态拉开文学与现实、与大众的距离从而获得一种自由创造的独立品格,而这种品格,又往往被视为人类自身价值的确证或象征。所以人们往往用高雅艺术作为文化自豪感的有力支柱,并力图用它来影响和规范文学的基本走向。无论中外文学史,其中总是绵延着对这种高雅品位的追求与获得:博大、深邃、纯粹,思想的深刻与先进,信念的崇高与坚定,想象的辉煌与美丽,境界的高洁与灵动,技巧的独特与丰富,等等,这是一个时代文学成就的内在标志,也是知识分子主体人格通过艺术话语的最好呈现。我们认识并发现了这一点,便对文学的精神向度有了一种深入把握。而通俗文学则是文学的民间姿态,它以浅近的方式,力求满足但同时也塑造着大众普泛化的艺术口味;它不热衷于精神开掘但却洋溢着情感的浪花;它也许没有思想的内在质地和艺术形式的独特建构,但却有着吸纳大众心灵的有效途径;它也不具备规范世风劝诫人心的责任意识,但却向读者群体展示出文学最为迷人的娱乐价值。因此,它虽然浅近、芜杂,甚至功利化、滥情主义,但是作为高雅文学的构成基础或者对应体系,却因代表着文学的世俗化取向而显示出同样不可或缺的价值。我们无法想象没有通俗文学的时代是一个怎样的文学时代。何况在文学的历史进程中,通俗文学总在不断地转化为高雅文学(虽然并非全部),可以说,高雅文学的进化,很大程度正是得力于雅俗文学变易产生的强大的选择力量和推动力量才得以实现的,因此在雅俗文学之间,我们应该充分看到的是价值转换的事实,而不是以某种借口来否定通俗文学本身。

      雅俗文学的变易,取决于多种因素,体现出复杂的状态。择其主要,我们从文本构成、时间流程和接受心态三方面具体考察。

      1.文本内质与形态之间的雅俗错位是变易的前提。我们知道,文学文本一旦为作家所创造并在阅读中流传,它的价值体系便为语言符号所固定,作家便无法再度增加、减少或更改其意义。那么这些定型化文本为何会发生雅俗变易呢?最主要的原因,便是文本构成过程中其内质与形态存在雅俗错位,即:以通俗形态出现的文本,其实却暗含着高雅的内质,《西游记》《红楼梦》一类作品便是这样,它们以神魔和言情的世俗文学身份登场,但却在思想和艺术上给人以深邃纯正之感,流露出高雅的韵味。相反一些以高雅姿态出现的作品,实际并不具备高雅的内质,骨子里充塞的是俗化的东西,譬如汪国真的诗歌,虽然作者曾将之作过很高的定位,但却处处给人一种浅近芜杂的感觉,这使它最终无法摆脱通俗文学的地位。如果文本构成中没有这种内质与形态的错位,那么无论高雅还是通俗,一般就不易发生价值变易(象琼瑶的通俗言情作品,直到现在,它一直固定在这个层次上,原因正在于此),除非更为深层的推动力量出现。但是,问题在于,既然雅俗文学的价值内涵十分明显,作家又是自己作品的主宰者,为什么还会使文本发生表里不一的价值错位呢?其中有极复杂的原因。首先,错位可能来自作家的一种故意行为,它包括:(1)在文学发展的一些特殊时期;人们对文学价值的追求,必须通过一种故意误置来实现,比如西方的后现代主义和受此影响的中国当代新写实小说和口语化诗歌创作,它们呈现出一种努力追求而来的高度个人化、生活化、即时化、快餐化的世俗性创作倾向,然而在其貌似浅近的方式中却隐含着深厚的哲学意识,也就是说,它们是以故意的平庸来怀疑和消解传统文化中主宰一切的各种理性,从而实现对神性和权威的反叛,以此获得对个人价值的肯定。正是这种无形的思想内核才提升了后现代主义写作的庸常状态,最终使其显示出雅文学应有的纯正姿态。(2)高雅文学往往会以通俗形态来间接地追求自身价值。文学价值只有在读者阅读中才可能实现,深邃纯正的高雅文学往往难以获得广泛的读者,因此,作家有时会对自己的高雅文本进行通俗化包装,让其以通俗化姿态出现,在雅俗共赏中实现最大价值。相反,有的通俗文学作家,为了显示出高雅,也把自己的作品进行高雅化包装,从而导致文本内质与形态错位。一般说来,这两种包装都难以成功,特别是后一种情形,其结果只是使文学的雅俗情况变得更为复杂。其次,错位更多地来自于作家的无意而为,在不知不觉中被动形成。譬如金庸的武侠小说,以通俗形态出现,作者自己对其定位也很低,金庸曾说:“武侠小说虽然也有一点点文学意味,基本上还是娱乐性的读物,最好不要跟正式的文学作品相提并论”②。然而金庸这种通俗的武侠小说,却因为作家把浓厚的历史意识、深入的文化思考和高明的艺术技法渗透其中而显得十分厚实深邃,从而具备了向高雅转化升华的可能。今天,金庸作品的高雅品位似乎越来越多地得到了人们认可,甚至有人在为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大师排序时,将金庸列为小说家第四,位在鲁迅、沈从文、巴金之后,老舍等之前③。这可能是最为典型的俗文学向雅文学转化的范例(虽然这种转化尚未完成),其文本的雅俗错位并非作家主动设定,而是无意为之,自然天成。这种错位和变易方式也会出现在文学由雅向俗的转变中,例如中国六朝时代的骈文,这种雅致的文人创作,往往因为思想平庸言之无物最终成为俗化作品;法国小说家费边所写《法妮》一书,曾以华丽的风格饮誉文坛,据说甚至使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也黯然失色,但后来其内在的浅薄却日益暴露,最终还是露出其俗文学真相。由此可见,雅俗文学的变易并不会无条件地发生,作家创作追求和创作能力在文本中的体现方式,构成了变易不可缺少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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